新疆兵团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2024-05-17 10:42

1. 新疆兵团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可以到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一、在百度里搜索新疆公积金,搜索到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后打开进入。

二、 进入后在主页内找到“公积金查询”,然后点击进入。

三、进入后选择查询公积金的具体城市和地区。

四、然后输入相应信息。

五、信息验证通过后即可查询到公积金的具体情况。

新疆兵团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2. 新疆兵团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有什么方法

一、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主要有5个:
1、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
2、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
3、全国陆续开通12329声讯服务热线查询;
4、网络查询接口;
5、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除西藏外其它各地(个别除外)均已实现公积金网络查询。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查询

3. 新疆兵团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可以到新疆住房公积金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一、使用百度搜索新疆公积金,找到新疆住房公积金后点击进入。

二、进入后找到“公积金查询”,然后点击进入。

三、进入后,可以选择具体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然后通过手机获取短信验证码。

五、短信验证通过后就可以查询到公积金的具体情况了。

新疆兵团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4. 兵团公积金个人查询方式有哪些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登录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于2016年12月开通试运行,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自动语音服务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人工语音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10:00时至下午19:00时;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综合楼5楼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到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个师管理部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点地址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12329公积金服务热

5. 兵团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兵团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6. 兵团公积金个人查询方式有哪些

兵团公积金个人查询方式:
1、持卡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2、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3、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4、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
5、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兵团公积金支取程序
第二十四条职工凭支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第二十五条职工凭支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支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的,凭支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六条经审批准予支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后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经审批不准予支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支取的原因。

扩展资料:第三章支取额度
第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第八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第九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六)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第十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四)、(八)、(九)项及第四条规定可以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团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7. 兵团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兵团公积金个人查询方式:
1、持卡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2、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3、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4、持卡在银行设置的查询机终端查询。
5、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兵团公积金支取程序
第二十四条职工凭支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第二十五条职工凭支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支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的,凭支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六条经审批准予支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后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经审批不准予支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支取的原因。

扩展资料:第三章支取额度
第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第八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第九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六)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第十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四)、(八)、(九)项及第四条规定可以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团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兵团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8. 新疆兵团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怎么查

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
二、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
三、全国陆续开通12329声讯服务热线查询;
四、网络查询接口;
五、进入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步骤如下:
1、首先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栏里面输入新疆公积金五个字,如下图所示。

2、在显示的搜索列表结果中,找到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并点击进入,如下图所示。

2、进入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后,在网页的左边看到公积金查询一项,然后点击进入,如下图所示。

3、进入公积金查询后,会出现所有新疆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这里选择具体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下图所示。

4、进去后,在页面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应的查询人信息,如下图所示。

5、通过系统的验证后,就会显示所有的公积金信息,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