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价格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难点有哪些 如何规范解决

2024-05-01 16:20

1. 当前价格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难点有哪些 如何规范解决

一、当前价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机构设置体系混乱。机改前全市物价部门由政府直管,是一个独立整体。2001年机改后,全市10个区县有7个物价部门不再独立,甚至被肢解、分割,执法主体由物价部门变为发展计划部门。目前全市有四种形式:一是单设,仍以一级局对待;二是单设,经费、人员独立,但管理上以二级局对待;三是挂靠发展计划部门,经费、工作独立;四是合并到发展计划局,保留物价局牌子。
1、执法主体地位削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规定,物价局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价格执法主体,但目前我市区、县绝大部分的格局已不是价格主管部门,也就不是一个完整独立的法人机构,从而给价格行政执法及工作开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2、价格检查人员编制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执法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但实际情况是检查人员身份未得到确认,过去所说的三所人员,即:税务所、工商所、物价检查所,机改后,税务、工商都得到圆满解决,而物价检查人员就未解决。目前,全市共有事业编制检查人员60人,虽然在管理上按公务员进行管理,但在工作经费、人员晋升、晋级等又按事业编制管理,从而造成了检查人员不安心工作,思想混乱。
3、政令不畅。机改前,区县物价部门直接对政府负责,机改后,由于机构设置形式改变,上下工作不对口、不顺畅、不协调,不能正常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的会议,不能及时看到相关文件,这给价格工作的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带来很大困难。
4、力量薄弱,人员结构老化,不利于价格管理工作的开展和队伍建设。目前,除翠屏区人员力量相对好一点外,其余县的物价人员,多的有10多人,少的只有5人,区县管理地域较大,由于人少,工作上就只能应付了事,特别是对农村市场的价格管理仍处于真空地带。另就是人员结构老化,据统计:全市共有物价人员146人,40岁以上人员就占60%左右,新生力量得不到补充,很不利于队伍建设和工作的正常发挥。
(二)政府现行的市场价格调控管理办法落后。政府对价格的传统调控管理办法,虽然对改革后仍然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还可以继续采用,但对放开的价格就完全过时了。可是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调控管理办法又没形成,所以往往在调控管理市场价格时,还是按照传统的老办法办事,如弄得不好就会形成政府直接调控过多,走计划经济的老路,就会侵犯价格主体的权益,限制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
(三)由于价格法规体系不健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控管理不到位形成了价格诚信度低,价格欺诈很普遍,价格恶性竞争禁而不止,价格垄断时有发生,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依然存在。
(四)价格管理手段单调乏力。根据199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政府实施价格管理的手段主要是经济手段,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但实际工作中,价格管理的手段仍以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由于价格立法滞后,再加之《价格法》本身不完善,该修改补充也未及时到位;同时,《价格法》颁布后,没有相应的配套法规出台,从而影响了价格执法效果。如不正当价格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在《价格法》第十四条只作了概括规定,但在实际工作操作中怎样去界定,如何举证?上涨又以什么标准等等,这些问题还没有明确的配套法规。造成了物价部门对一些商品的涨价行为无法采取有效的办法制止。
(五)缺乏有力的价格调控手段。如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节市场,平抑物价,确保稳定问题。根据《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据了解,自1996年取消价格调节基金后,除个别地方还保留有价格调节基金外,都未再建立。后来虽然要求建立的呼声很高,但由于近几年价格运行比较平稳,从而未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去年和今年的价格运行节节攀升的态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面对目前的局面,既无从下手,也就无法发挥价格调控的作用。
二、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价格管理机构。价格机构作为政府主管价格的行政机关,其机构设置形式的多样性,实践证明,弊大于利。因此,政府要实施有效的价格管理,就要完善价格管理机构,解决价格管理的混乱问题。首先是在《价格法》修改时应将价格工作的职能定位、机构的地位、设置形式、规模等在法律上给予明确,尽可能上、下保持一致,以利于政令畅通。其次是要做好稳定队伍、稳定人心工作。要尽快解决检查人员的编制问题,编制问题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这问题解决不好,将导致价格队伍动荡,人心不稳,不利于队伍建设。第三,要适当从人员上充实物价队伍,解决物价队伍力量薄弱问题。
(二)转变观念,搞好服务。首先,政府价格调控要以抑制物价上涨的单向调控,转变为既防通胀,又防物价过度下降的双向调控;从注重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转变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要素价格、无形资产与各种收费管理并重;从注重城市价格管理转向城市、农村经济管理并重,强化涉农价格收费管理,促进农民减负增收;价格政策取向从过去着重运用价格政策筹集建设资金,转变为着重减轻社会经济生活运行成本。其次,要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制度。第三,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制定限时办结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加快价格调节基金立法步伐,进一步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价格法制体系。要围绕《价格法》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价格行为规则,修订、补充、完善价格法规体系。通过立法,对放开商品价格,尽快制订和完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建立一套市场规则,实现竞争有序化的法制化经济。

当前价格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难点有哪些 如何规范解决

2. 如何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对规范整顿教育、医疗等民生行业的收费情况等起着重要性的作用。例如:
    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保障惠农政策落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依法查处乱收费现象、提高标准、自立项目等问题。
    开展教育收费检查,保证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避免边免费边乱收费的情况发生,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现象,以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招商引资条件,着力营造宽松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如国土部门重点查处违规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等问题;交通部门重点查处违规收取运输管理费、客货运附加费、客货运经营权许可费用等问题;城建部门重点查处违规收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污水处理费等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发挥保持价格水平稳定的支撑作用。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节日期间,组织检查人员,开展粮油店、集贸市场、客运市场、超市、医院、加油站等价格执行情况价格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按要求明码标价等问题。节日期间,保证“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违反价格政策的经营者依法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的案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等。其次,严厉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重点打击价格欺诈行为。最后,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工作。继续按照“分行业、按系统、重规范”的总体要求,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大力推进明码实价。
    加大价格举报工作力度,发挥化解民怨、民难的窗口作用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时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必须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情况坚决依法查处。秉承“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强监督、创品牌”的新思路,强化举报服务功能,全力打造“12358”价格投诉举报品牌,构建“12358”业务管理网络平台,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实现价格举报智能化受理、举报信息自动化处理和流转、查询以及价格信息动态发布,有力促进价格举报管理业务运作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数据传递网络化、统计分析科学化。始终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举报中心“12358”二十四小时值班,快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提升服务水平,快速处理群众投诉,为群众办实事。
    作为基层价检部门,积极宣传,扩大影响对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很重要。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基层物价部门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宣传,通过有力宣传提高群众的物价观念,让群众更加了解物价工作的性质、更加支持基层的物价工作。
    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检查统计报表分析和总结汇报材料,对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认真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维护物价检查工作的良好社会形象。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必须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物价检查活动,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战斗力。

3.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基层价格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任务是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当前,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时,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制约基层物价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寻找新形势下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出路,是价格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一、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调查难。突出表现一是检查面越来越窄,尤其是针对一些强势职能部门及重点垄断行业,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深感力不从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价格违法主体利用科技手段,价格违法行为日趋隐蔽,手段智能化,给价格检查带来新的困难。二是检查手段落后,方式单一。目前,基层价格检查部门仍然主要依靠手工检查的办法,查阅账、表、单、证、册等资料,对可疑账户、外围调查取证及与价格违法行为关链性问题,缺乏全面、系统了解,证据材料的逻辑性和证据链的完整性受到影响。三是后备力量不足,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计算机的复合型检查人才少之又少,极大地影响了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处罚难。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处罚过程中,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处罚难度日益加大。同时,又有不少检查人员不能正确面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担心当被告,吃官司,协商处理的现象大量存在,处罚难以依法到位,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价格违法行为,这也是某些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执行难。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加上司法处理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不确定因素多,处罚难以执行情况经常发生。
二、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解放思想,更新监管理念。首先,要明晰思路,突出重点。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式,不断拓展新领域。当前,要关注群众的呼声,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领域的价格违法问题要进行重点突破。其次,要贯彻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工作方针。克服单纯的为检查而检查,为处罚而处罚的作法,坚持宣传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下大力气把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第三,要大胆执法,勇于担当。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摒弃“怕”、“推”、“等”的思想。对大案、要案、难案,敢于查处,敢于碰硬,依法履职,在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绝不退让。第四,要正确面对行政诉讼。下大力气提高办案质量,力求把每件案子办成铁案。在此基础上,综合利用法律的武器解决执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不怕当被告,不怕由此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法办案,严把检查关口。查处案件要在坚持“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的前提下,重点把好五个关口。一是严把立案审批关。要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把握案件源头,重点审查案件的管辖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二是严把调查取证关。调查取证必须做到事实清楚,材料充分,证据确凿。所取的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必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联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三是严把行政处罚关。要把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力求做到定性准确,处罚相当,不枉不纵,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同时,切实遵守案件审理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对案件进行审理,对重大疑难案件必须进行集体审理。四是严把执行关。案件处理后要依照相关规定确定执行期限;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要根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是严把程序关。遵守程序是查处案件的关键。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一般程序为发现违法线索——立案——送达《检查通知书》或《价格行政检查告知书》——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审核——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或实施听证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核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作结案报告,所有程序缺一不可。
(三)开拓创新,拓宽检查层面。注重加强外围调查取证,锁定违法事实,完善证据链条。要注意丰富证据种类,加强对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证据的收集力度。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成果,注重加强对电子帐务的检查,努力提高检查质效。要整合资源,充分运用交叉检查,下查一级,联合检查等方式,提高价格执法效率。要拓宽检查层面,加强对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垄断行业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探索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办法。
(四)加强教育,建设一流队伍。要把不断提升价格执法人员的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价格执法队伍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价格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一是要广纳贤才,根据岗位情况,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引进优秀人才,不断充实基层价格执法队伍力量。二是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教育,提高现有执法人员素质。物价干部交流少,成长慢,职后教育机制不完善,成为现阶段物价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瓶颈。要建立学习、培训、交流、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机制,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物价工作的新要求。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4. 如何才能做好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基层价格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任务是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当前,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时,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制约基层物价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寻找新形势下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出路,是价格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一、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调查难。突出表现一是检查面越来越窄,尤其是针对一些强势职能部门及重点垄断行业,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深感力不从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价格违法主体利用科技手段,价格违法行为日趋隐蔽,手段智能化,给价格检查带来新的困难。二是检查手段落后,方式单一。目前,基层价格检查部门仍然主要依靠手工检查的办法,查阅账、表、单、证、册等资料,对可疑账户、外围调查取证及与价格违法行为关链性问题,缺乏全面、系统了解,证据材料的逻辑性和证据链的完整性受到影响。三是后备力量不足,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计算机的复合型检查人才少之又少,极大地影响了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处罚难。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处罚过程中,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处罚难度日益加大。同时,又有不少检查人员不能正确面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担心当被告,吃官司,协商处理的现象大量存在,处罚难以依法到位,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价格违法行为,这也是某些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执行难。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加上司法处理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不确定因素多,处罚难以执行情况经常发生。
二、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解放思想,更新监管理念。首先,要明晰思路,突出重点。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式,不断拓展新领域。当前,要关注群众的呼声,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领域的价格违法问题要进行重点突破。其次,要贯彻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工作方针。克服单纯的为检查而检查,为处罚而处罚的作法,坚持宣传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下大力气把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第三,要大胆执法,勇于担当。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摒弃“怕”、“推”、“等”的思想。对大案、要案、难案,敢于查处,敢于碰硬,依法履职,在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绝不退让。第四,要正确面对行政诉讼。下大力气提高办案质量,力求把每件案子办成铁案。在此基础上,综合利用法律的武器解决执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不怕当被告,不怕由此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法办案,严把检查关口。查处案件要在坚持“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的前提下,重点把好五个关口。一是严把立案审批关。要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把握案件源头,重点审查案件的管辖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二是严把调查取证关。调查取证必须做到事实清楚,材料充分,证据确凿。所取的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必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联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三是严把行政处罚关。要把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力求做到定性准确,处罚相当,不枉不纵,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同时,切实遵守案件审理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对案件进行审理,对重大疑难案件必须进行集体审理。四是严把执行关。案件处理后要依照相关规定确定执行期限;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要根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是严把程序关。遵守程序是查处案件的关键。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一般程序为发现违法线索——立案——送达《检查通知书》或《价格行政检查告知书》——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审核——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或实施听证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核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作结案报告,所有程序缺一不可。
(三)开拓创新,拓宽检查层面。注重加强外围调查取证,锁定违法事实,完善证据链条。要注意丰富证据种类,加强对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证据的收集力度。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成果,注重加强对电子帐务的检查,努力提高检查质效。要整合资源,充分运用交叉检查,下查一级,联合检查等方式,提高价格执法效率。要拓宽检查层面,加强对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垄断行业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探索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办法。
(四)加强教育,建设一流队伍。要把不断提升价格执法人员的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价格执法队伍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价格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一是要广纳贤才,根据岗位情况,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引进优秀人才,不断充实基层价格执法队伍力量。二是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教育,提高现有执法人员素质。物价干部交流少,成长慢,职后教育机制不完善,成为现阶段物价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瓶颈。要建立学习、培训、交流、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机制,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物价工作的新要求。

5. 2016物价局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收费管理工作总结

强调产品价格调查、检查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2016物价局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收费管理工作总结

6. 学校严禁乱收费的情况怎么写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
根据《华民共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工作员收入配制度改革关规定切实做义务教育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义务教育校实际情况提指导意见: 
、实施范围间 
按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义务教育校式工作员20091月1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水平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暂按校工作员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规范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义务教育教师规范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民政府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校所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规范津贴补贴原家规定终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事、财政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校绩效工资总量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校绩效工资水平体平衡农村校特别条件艰苦校要给予适倾斜 
三、绩效工资配 
()绩效工资基础性奖励性两部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素占绩效工资总量70%具体项目标准由县级民政府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实际贡献等素考核基础由校确定配式办根据实际情况绩效工资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校教师补贴、超课津贴、教育教奖励等项目 
(二)充发挥绩效工资配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加强校内部考核指导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同特点实行类考核根据考核结配坚持劳优绩优酬重点向线教师、骨干教师做突绩其工作员倾斜 
(三)校制定绩效工资配办要充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配办由校领导班集体研究报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本校公 
(四)校绩效工资事、财政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主管部门根据校考核结统筹考虑确定 
四、相关政策 
()《共央办公厅务院办公厅转发〈央纪委、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通知〉通知》(厅字〔2005〕10号)发前校发放改革性补贴除超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外暂保留 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规范办台前律台新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改革性补贴项目标准扩发放范围 
(二)原家规定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再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三)义务教育校实施绩效工资完全事非义务教育教师津贴补贴问题由校统筹考虑 
(四)实施绩效工资同义务教育校离退休员发放补贴标准由县级民政府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作计发离退休费基数 
(五)实施绩效工资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违反规定程序办进行配违反政策规定坚决予纠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义务教育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管理县主、经费省级统筹、央适支持原则确保义务教育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位县级财政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省级财政要强化责任加强经费统筹力度央财政要进步加转移支付力度西部及东部部财力薄弱区农村义务教育校实施绩效工资给予适支持 
(二)要规范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等费用规定严禁边免费、边乱收费校资产实行统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律按照家规定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账核算绩效工资应银行卡形式发放原则发放现金具体发放式按财政库管理制度关规定执行实行工资财政统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校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划入工资银行账户 
六、组织实施 
()省级民政府事、财政、教育部门按照本指导意见家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报力资源社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市、县级民政府事、财政、教育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报级民政府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实施 
(二)各区、各关部门要统筹义务教育校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要及研究妥善处理实施现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握政策程序指导督促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关政策

7. 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基层物价工作

一、新常态下基层物价部门应深刻认识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立足实情、全面推进价格体制机制改革。
  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健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坚持放管结合。中央和省定价目录以外的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并通过分行业制定价格规范,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目录以内的,通过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和定价机制,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坚持底线思维。深化改革与稳定发展相协调,把握好价格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注重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坚持公开透明完善重大价格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风险评估制度,广泛听取民意。
  目标任务: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备保障民生的价格政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二、新常态下基层物价部门应认真学习,熟悉了解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主要内容省局谢连平局长作了精辟的归纳,即“减、放、改,保、建、优”六个字。
  “减”,就是大幅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把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并通过分行业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
  “放”,就是坚持高效、便民原则,把能下放的定价权一律下放,交由市县实行属地管理。对于适宜交由市县管理、但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直接下放管理权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以授权方式进行过渡。
  “改”,就是改进政府定价管理,更多运用规则管理,强化政府定价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升价格工作的公信力。
  “建”,就是建立有利于稳增长、促进节能环保、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节约集约发展;健全透明高效的价格监管体制机制,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保”,就是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完善民生价格政策,构建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优”,就是完善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和定价机制,改进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强和完善收费管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放开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
  在这次价格体制机制改革中,放开了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进一步减少了政府定价项目,把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先行放开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主要有以下各类:
  1.工业用盐价格;2.二类疫苗价格;3.省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品价格;4.中药饮片;5.医疗机构制剂;6.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口腔正畸、种牙、整形美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个性化医疗服务价格;7.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8.民办教育收费;9.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11.普通住宅以外的物业服务;12.道路货物运输收费;13.铁路专用线代维护,铁路、公路、民航客货运延伸服务。
  (二)下放和授权县(市、区)级管理权限商品和服务价格
  此次价格体制机制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属地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定价权限一律下放至县(市、区),下放和授权县市区管理的定价权限共计25项:
  1.爆破作业服务费;2.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费;3.付费电视安装费及相关服务价格;4.公益性公墓价格;5.殡葬基本服务费;6.城市供水价格;7.农村供水价格;8.辖区内水利工程供水价格;9.城市供热价格;10.水、气、热延伸服务;11.保障性住房租金;12.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13.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14.公办学前教育;15.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通行收费;16.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17.辖区内专业渡口过渡收费;18.辖区内具有垄断强制性的服务收费;19.垃圾处理费;20.农村道路客运价格;21.辖区内城市公交价格;22.城市客运出租车价格;23.公办学校住宿费;24.公办养老机构收费;25.经济适用房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居民住宅价格。
  三、新常态下基层物价部门应周密部署,扎实做好价格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稳价为民实施价格调控
  1.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1)拓宽监测范围。将全区重要生产资料,重点农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同时建立完善茶叶、柑橘、磷矿产品的重点监测体系。
  (2)增加监测点。与区政府农村信息化村村通建设相衔接,结合智慧物价监测点建设,分片区在全区有代表性的乡镇增设1-2个监测点。
  (3)加强监测成果的运用。定期上报和发布重要生产资料,重点农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预警,提升监测分析质量。
  2.尽快实施平价商店转型转职。根据省局部署,重点推进价调基金停止征收后已建成的平价商店转型转职工作。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已建成平价商店的转型转职的方案,完善后续运作的一系列制度,明确转型转职后的工作任务、扶持政策及考核办法,确保把全区已建成的7家平价商店(城区5家,龙泉2家),1个平价直销区,1个平价菜市场建设成农产品价格监测点、价格政策与信息发布点、价格举报的受理点、价格上涨与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的政策兑现点,平抑市场物价的物资供应点。
  3.进一步完善物价上涨与价格联动补贴机制,充分发挥其调节市场价格、服务困难群众的作用。
  (二)严格政策狠抓价费管理
  1.优化收费环境,把好收费清理关。集中时间、人员协同区审改办对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夷陵区行政事业收费清单收费清单》《夷陵区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夷陵区区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涉企收费清单》,提高收费的透明度;防范执收单位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通过第三方强制收费。核查执收单位对国家出台的各种优惠和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对照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同步及时清理收费文件,对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与上位法抵触或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收费文件及时废止或修改。
  2.规范收费行为,把好收费审批关。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湖北省定价目录》、《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湖北省价格听证办法》;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接住管好省市下放的定价项目,把好收费审批关。
  3.推进收费监管制度改革,着力规范收费行为。一是健全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情况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后评估制度。构建包括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在内的多元化收费评估制度,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三是强化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收费部门在收费场所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严格按照公示内容收费。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单位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五加强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建设,逐步推进收费单位情况和其收支状况信息化管理。六清理整顿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有偿服务收费。
  4.强化成本监审,把好定价基础关。根据国家省市对深化价格改革做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成本监审工作,把省市下放的价格和收费定价权限全部纳入成本监审范畴,在制定价格或价格调整上严格做到“应审必审”,同时对部分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利益广、政策性强的监审项目坚持聘请业务主管部门、第三方中介机构、社会专家学者参加监审,在监审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全程监督,确保监审程序公正合法,监审结论的真实准确、价格制定科学可信。
  5.重视农本调查,认真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农本调查任务,及时分析汇总上报调查数据,为上级部门制定农业政策,调整种植业结构、规划农业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三)注重实效推进价格监管创新
  1.抓好常规性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市物价局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涉农、涉企、涉医、涉教、垄断行业收费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线索及时立案查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乱收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提醒告诫。
  2.抓好市场巡查和投诉举报。进一步完善节假日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制度,重大节假日前召集相关企业负责人召开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下发告诫书,督促其认真落实国家物价政策。加强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巡查中对旅游景点、客运服务、商场、超市等场所进行集中检查。
  3、加强12358举报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完善国家、省、市、区四级联网后12358工作规范,实现“值班接听规范化、登记呈批即日化、办理反馈制度化”,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得到解决,做到价格举报和政策咨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积极创新价格监管模式。
  (1)进一步细化价格网络化监管方案,制定完善本局价格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员、企业物价员、收费员的作用,对各个网格指定价格监管人员,实现市场监管的“大纵深”和价格公共服务的“全覆盖”,有效地将管理与服务融为一体,并及时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2)启动智慧物价建设。集思广益、周密策划全面启动“智慧物价”建设,将“智慧物价”系统建成集价格监测预警、价格信息查询与发布、政策咨询、举报受理、收费实时监控、价比三家、智能化办公、移动办公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并与国家金价工程、省市物价局信息化对接的平台,实现价格管理工作程序化、实时化、信息化、无纸化。
  (3)持续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明码实价示范街和明码标价菜市场建设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促经营者价格自律、诚信经营,继续在东湖路开展明码实价示范街和罗河路菜市场开展明码标价菜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区开展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店)的评选。
  (四)拓展价格认证,服务政府中心工作
  全面推进涉案、涉纪、涉税价格鉴证工作,不断拓展价格认证新领域,提高认证工作质量。
  (1)依法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做好司法部门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
  (2)稳妥开展车物损失价格评估。积极与区交警部门、宜巴高管大队沟通协调,为事故车辆损失评估提供优质的价格服务。
  (3)积极面向市场,开拓社会价格认证,为化解社会矛盾、平息社会纠纷服务。
  (4)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为有序推进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五)关注热点,强化价格服务
  1.服务经济发展。继续加大清费治乱力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督促各收费部门在收费场所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严格按照公示内容收费,未经公示一律不准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收费优惠减免政策;严格加强收费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收费案件。
  2.服务改善民生。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费用;
  3.加强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监管。加强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旅游景区门票、民爆物品及服务价格监管,合理制定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标准;进一步探讨小区前期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放开后的监管。
  4.落实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困难群众水电气、涉农涉企等价格优惠政策措施及涉及弱势群体的惠民价格政策,加大对政策执行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六)深化价格改革,落实价格改革措施。
  一是接住管好国家、省、市下放的价格管理权限。清理国家、省、市已经下放的价格管理权限落实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区的监管措施。二是放开国家、省、市已经放开的涉及区县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取消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监审证制度,停止收取年审费。
  (七)加大价格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
  结合政务公开,综合运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全方位的宣传价格机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宣传物价工作,曝光价格违法案件,发布热点价格信息,切实服务于民生,合理引导价格预期。
  (八)深入调研,不断探索新常态下的新举措
  1.针对前期物业管理、小区停车费等放开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价格部门怎样加强监管的问题开展调研。
  2.针对大部分商品价格放开后怎样开展监督检查的问题,开展调研。
  3.针对价调基金停征后平价商店如何转职转责的问题开展调研。
  4.针对全区乡村旅游发展新趋势,探讨乡村旅游景区票价管理新模式。
  通过调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开创新常态下物价工作的新局面。

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基层物价工作

8. 学校在教学经费投入和经费使用效益上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改进

良好的师生关系与和谐愉快的课堂教学气氛是学生敢于参与的先决条件。学生只有在不感到压力的情况下,在喜爱所教老师的前提下,才会乐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