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之前是不是先得交维修基金之类的

2024-05-17 14:56

1. 房子贷款之前是不是先得交维修基金之类的

房屋按揭贷款办理和契税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无关,只需要符合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即可办理。契税是在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备案的时候交纳的,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纳的。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子贷款之前是不是先得交维修基金之类的

2. 是不是交完维修基金才能放款

一、交了住房维修费就能贷款了吗      贷款跟契税、维修基金是两码事。贷款是你跟银行之间以及银行跟开发企业之间的关系。契税是购房合同备案三个月之内(有些地方在入住前)交齐就行,维修基金则是入住前要交的。一般来说契税和维修基金都在贷款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交,至于银行放不放款,只要购房者的手续齐全,那就与其它两项费用没什么影响了。      二、住房维修费问题      维修资金分摊分以下几个部分:      1.维修资金应按受益对象所拥有该栋楼的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比例分摊;      2.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摊额为维修工程总造价与受益房屋总建筑面积之比;      3.物业管理区域内楼房外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及责任人负担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4.楼房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幢楼房内全体业主按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5.一幢楼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一个单元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业主按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的或擅自改动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对未缴交维修基金的业主,应按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维修费用;      8.未售出空置、出租或自用的房屋,由房屋产权单位按所占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维修费用。      三、有信用卡就能贷款了吗?那么容易吗      只要有信用卡,有了良好的信用记录就可以申请贷款,事实上,只有信用卡是不能直接申请贷款的。不过,借款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申请贷款。例如没有抵押物的,大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银行对于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的朋友审核较为严格,通常要求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好。不过小额贷款公司则不同,只要有稳定的工作和一定的收入,都是可以取得个人信用贷款的。

3. 是不是交完维修基金才能放款

贷款跟契税、维修基金是两码事。贷款是你跟银行之间以及银行跟开发企业之间的关系。契税是购房合同备案三个月之内(有些地方在入住前)交齐就行,维修基金则是入住前要交的。一般来说契税和维修基金都在贷款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交,至于银行放不放款,只要购房者的手续齐全,那就与其它两项费用没什么影响了。
一、维修基金放款条件:
1、维修项目属于维修资金的维修范围,并已超过保修期。
2、该物业区域已开立维修资金帐户,且账户内有余额。余额不足或列支范围内有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的,申请人已明确不足部分的承担主体或补足方案并承诺实施到位。
3、满足以上使用条件,且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简称“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应急维修除外),即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二、详解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的步骤:
1、申请人向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维修项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确认是否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
2、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申请人应当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维修方案、工程预算、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等内容),编制维修费用分摊清册,征求相关受益业主意见,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认可;
3、申请人持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征求业主意见表等有关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法理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是不是交完维修基金才能放款

4. 贷款买房要先交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银行才能放款吗

不合理。贷款跟契税、维修基金是两码事。贷款是你跟银行之间以及银行跟开发企业之间的关系。契税是购房合同备案三个月之内(有些地方在入住前)交齐就行,维修基金则是入住前要交的。一般来说契税和维修基金都在贷款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交,至于银行放不放款,只要购房者的手续齐全,那就与其它两项费用没什么影响了。

5. 买现房在贷款没下来前就要交维修基金吗

是的!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层为2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买现房在贷款没下来前就要交维修基金吗

6. 房贷没下来就要交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是的。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维修基金,又称为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法律明确规定的住房维修基金的相关规定:
1、商品住宅的房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7. 房贷没下来就要交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是的。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维修基金,又称为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法律明确规定的住房维修基金的相关规定:      1、商品住宅的房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贷没下来就要交维修基金吗

8. 房贷没下来就要交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是的。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维修基金,又称为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法律明确规定的住房维修基金的相关规定:1、商品住宅的房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2、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3、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