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

2024-05-06 01:09

1. 2019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

 一、总体要求
 
   到2017年底,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15万户,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使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范围
 
   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包括城市棚户区项目和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其中,城市棚户区项目包括:平房区院落修缮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城中村边角地整治项目、新增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三、工作机制
 
   为加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研究决策相关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及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指挥协调重点改造整治事项。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重大项目办。
 
   建立协调联动的市区两级指挥体系,统筹全市工作,落实属地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市级工作机制模式,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职责分工
 
   市重大项目办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汇总、分析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要配合市重大项目办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及拟纳入市级统贷平台的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审查;依权限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指导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办理项目征收投资任务书及有关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研究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支持政策。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配合市重大项目办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区县政府编制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规划;加强协调指导,抓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统筹协调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建设;指导各区县做好房屋征收、直管公房管理、产权登记、房屋修缮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财政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支持政策,并按照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承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工作,统筹组织向市级统贷平台增信;指导区县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土地预审手续,优先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用地,积极推进各项用地手续办理。
 
   市规划委负责加快办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相关规划手续。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协调和相关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市重大项目办及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积极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市文物局依法协助开展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建筑、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市金融局负责协助市重大项目办等相关单位,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融资对接工作;积极协调金融监管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在京金融机构,参与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融资工作;负责对纳入统贷的项目进行初审。
 
   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相关实施主体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地税局要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名单,落实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税收政策。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绿化美化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助各区县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作为市级棚户区改造统贷平台,负责将指挥部批准纳入统贷平台贷款的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报贷款,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统贷统还模式统筹做好贷款资金的拨付、还本付息等工作。
 
   各区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和措施,加强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区县政府可通过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开方式确定具备相应资金实力、资信和资质等级的企业作为改造实施主体。在编制棚户区改造主体招标文件时,对项目实施主体的资质条件、资信等级及资金额度等进行明确,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文件不得设定歧视性条件,同时应要求投标企业缴纳与项目改造相适应的启动资本金,存入区县政府设立的资本金共管账户。
 
   中标企业要与区县政府签订协议,明确改造目标、改造范围、改造要求、工程进度时限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及违约责任等。要明确项目法人,终身对住房质量负责;要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根据有关协议,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长期等特点及在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领域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优势;同时,引导商业银行、保险等社会资金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和融智服务。
 
   五、支持政策
 
   (一)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积极争取国务院棚户区改造资金政策支持,落实市区两级财政支持资金。
 
   2.积极利用信贷资金。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搭建棚户区改造市级统贷平台,授权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为承接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的市级平台。使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政策性信贷资金,引导其他在京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吸引信贷资金支持。
 
   3.鼓励国有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拓宽融资渠道,尝试以股权基金等形式进行夹层投资,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解决实施主体资本金问题。
 
   4.对于利用市级统贷平台筹集资金的项目,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贷款相关规定要求,采用统贷统还的融资模式,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由市政府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签订《委托代建框架协议》,明确授信总体额度及融资模式;由区县政府就具体项目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签署《委托代建协议》,明确还款计划和金额;由区县政府授权区县财政部门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签署《资金使用管理协议》,明确区县财政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于市场化运作的项目,通过发债、基金等方式进行融资。
 
   (二)确保建设用地供应。
 
   1.加大供地支持,优先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对未完成棚户区改造供地任务的区县,原则上不予安排商品住房建设用地。
 
   2.对纳入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国有土地,规划含有回迁商品住房的,可将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及拟改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在土地市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等其他经营性用地且不含有回迁安置房(定性为商品住房)的,按照“拆迁建设分离”原则,在项目用地征收完成后,在土地市场公开入市交易。
 
   3.安置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及市属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其产权定性为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全部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4.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后腾退的经营性用地,一律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地,以平衡棚户区改造资金。
 
   (三)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行政审批事项为试点,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由市级部门审批的,其他审批事项一律下放至区县政府,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四)做好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
 
   1.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房屋征收。
 
   2.各区县政府要在充分征求改造范围内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单位编制好征收补偿方案,做到“对象公开、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金平衡方案公开”;在征收中要坚持依法行政,阳光操作,和谐征收,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提出无理要求和不合理诉求的群众,依法申请司法部门予以强制执行。
 
   3.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由棚户区内的居民自愿选择,各区县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安置补偿办法。
 
   4.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规划条件允许的地区,尽可能实现就地安置。对中心城区因文物保护、规划条件限制等无法就地安置的,可进行异地安置,异地安置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核心城区安置房源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建设。由不同主体实施的项目可进行安置房源的统筹联动,实现安置房源的合理使用。
 
   积极鼓励和支持市、区属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定向安置房。
 
   5.市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人口输入区与输出区公共资源和后期管理经济补偿机制,加快研究解决人口输入区因人口迁移而增加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机构及人员编制等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
 
   6.居民实现异地安置后,原在输出区享有的子女就学、养老、医疗等待遇不变。
 
   7.人口输入区因承接核心城区人口疏解而增加的常住人口,不纳入人口调控考核范围。
 
   (五)加强直管公房管理。
 
   各区县政府要明确直管公房管理机构,建立直管公房管理信息库,加强直管公房使用管理,及时掌握房屋及承租人情况;要加大对直管公房转租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治理违规转租行为,直管公房承租人私自向社会其他人员转租,且他处另有住房的,无偿收回其承租的公有住房;他处无房的,由公房管理单位予以纠正。
 
   (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
 
   六、保障措施
 
   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区分不同类型,运用不同模式,分类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考虑保障房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历史风貌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要加强计划管理,组织编制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规划,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经指挥部批准后,向各区县政府下达,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区县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房屋拆除、设计、施工等工作,加强管理,依照建设单位负责制原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全过程管理。要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完工后,要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确保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成为真正的民生工程、放心工程。

2019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

2. 2018国家棚改政策是怎样的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在我国多地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改善该片居民的住房生活条件。同时棚改政策的执行,也让许多城市面貌焕然一新,那棚改政策有哪些呢?接着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在棚改政策中,对拆迁补偿主要有着两大类,一是以现金的形式;二是以房屋的形式。其中后者补偿方式又可分为三种,一、按建筑面积的1.5倍来进行房屋补偿;二、将原先房屋进行折价,换算成现有房产价格;三、更换房屋的奖励。
 
 

另外棚改政策在税收上,还特别推出这些内容:1、如果土地属于建设用地可免去土地税;2、还可免收相关的印花税和增值税;3、满足条件,可免收契税或减半征收,个税也可免收。
 

同时棚改政策,还对安置房进行了本地和异地的有效结合,大多以本地的安置房建设为主,再就近考虑。若是异地建设安置房的话,可需全面考虑搬迁户的生活需求,例如工作、医疗、入学、出行等。并且在房屋的规划建设上,大多选择在出行便利,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域,还要求各个省市地区,在棚户区改造上,需密切结合城市发展、居住者的生活需求,进行住房的妥善安排。
 
 

棚改改造一直坚持政府为核心,通过市场运营来完成,并且以财政的形式来进行补贴,还进行税收优惠政策。还在改造中,进行一定比例的商品房建设,让部分房企一同参与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可以优化居住环境,还可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
 

棚改造政策的实施,改善不少住房困难的问题,让更多家庭享受更好的居住环境。而且还可以改善城市的整体面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让资源得以优化。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3. 北京棚改安置房的补偿政策是什么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一、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有哪些?
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包括:政府组织购买、政府集中采购和直接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按照自愿的原则由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
1、政府组织购买。由区县政府从本市商品房市场组织房源,搭建统一的房源信息平台,通过发放“购房券”等形式,引导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2、政府集中采购。由区县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的规定,集中购买本市在建或已建成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3、直接货币补偿。区县政府将补偿资金支付给棚户区居民,由棚户区居民自行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租赁住房或用于其他支出。

北京棚改安置房的补偿政策是什么

4. 2019北京市新的拆迁政策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北京市2022棚户区改造名单

您好亲[微笑],您所提问的问题.为您整理提供的相关答案如下:今年北京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全市16个区共有33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75%的项目集中在中心城区,涉及约3万户居民,10个郊区共改善约5000户棚户区家庭居住条件。

任务清单显示,全市16个区共有335个棚户区列入了今年的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其中东城区将解决4500户、西城区5000户、朝阳区6000户、海淀区6000户、丰台区4500户、石景山区4000户。

郊区共有5000户的任务量,其中,棚改数量较大的是通州区,计划改造1500户;其次是门头沟区,计划改造830户。房山、顺义、延庆、平谷、大兴、密云、昌平等区各解决170户到600户不等。市民可登录首都之窗查看各区棚改项目。

记者注意到,西城区菜园街及枣林南里项目、朝阳区的酒仙桥旧城区改建、海淀区魏公村小区棚改等北京多片著名的棚户区都被涵盖其中。

据北京市重大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年底前,北京要完成改造15万户,目前距总体目标差距加大。2016年,将是全面完成总体目标的重要一年。目前,全市签订改造协议、搬迁腾退及修缮加固的居民已经达到2893户,占全年任务的8.27%,完成投资约10亿元。其中东城区已经完成1458户,完成量较大,占总任务量约三成。

目前部分区域的签约率已经接近100%。其中,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结束奖励期,57栋简易楼预签协议比例全部超过85%,协议生效,其中11栋楼的预签约率达到100%。东城区西忠实里项目结束奖励期以后,4个组团的预签约比例全部超过85%。石景山区西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宅征收签约率已经达到99.5%,有1048套安置房建设开工。【摘要】
北京市2022棚户区改造名单【提问】
亲,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后给您答复,请您稍等一下~【回答】
您好亲[微笑],您所提问的问题.为您整理提供的相关答案如下:今年北京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全市16个区共有33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75%的项目集中在中心城区,涉及约3万户居民,10个郊区共改善约5000户棚户区家庭居住条件。

任务清单显示,全市16个区共有335个棚户区列入了今年的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其中东城区将解决4500户、西城区5000户、朝阳区6000户、海淀区6000户、丰台区4500户、石景山区4000户。

郊区共有5000户的任务量,其中,棚改数量较大的是通州区,计划改造1500户;其次是门头沟区,计划改造830户。房山、顺义、延庆、平谷、大兴、密云、昌平等区各解决170户到600户不等。市民可登录首都之窗查看各区棚改项目。

记者注意到,西城区菜园街及枣林南里项目、朝阳区的酒仙桥旧城区改建、海淀区魏公村小区棚改等北京多片著名的棚户区都被涵盖其中。

据北京市重大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年底前,北京要完成改造15万户,目前距总体目标差距加大。2016年,将是全面完成总体目标的重要一年。目前,全市签订改造协议、搬迁腾退及修缮加固的居民已经达到2893户,占全年任务的8.27%,完成投资约10亿元。其中东城区已经完成1458户,完成量较大,占总任务量约三成。

目前部分区域的签约率已经接近100%。其中,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结束奖励期,57栋简易楼预签协议比例全部超过85%,协议生效,其中11栋楼的预签约率达到100%。东城区西忠实里项目结束奖励期以后,4个组团的预签约比例全部超过85%。石景山区西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宅征收签约率已经达到99.5%,有1048套安置房建设开工。【回答】

北京市2022棚户区改造名单

6. 北京今年多少个棚户改造?

北京3月4日消息,《北京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日前对外发布。2018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共有236个项目,占地面积13430公顷,包括23550户。

北京市要求,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按照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要求,控制好项目拆占比、拆建比,通过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推进建设用地减量。

了解到,在23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位于北京中心城区的共有92个项目。其中,东城区和西城区各有9个,朝阳区有15个,海淀区有11个,丰台区有43个,石景山区有5个。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南中轴路周边项目、三里河南区住房改造项目等均包含其中。

7. 北京棚户区改造有哪些补偿政策

1、货币补偿政策由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补偿、综合困难补助、平房、简易楼住宅困难补助及住房困难家庭补助几部分构成,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同时可申请购买定向安置房。
2、产权调换政策被征收房屋按照“征一还一”的标准执行,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签约选房。其中,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
15)×1.5;被征收房屋为简易楼,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
10)×1.5;被征收房屋为成套房屋,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5。
3、提前搬迁奖政策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万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搬迁奖。逾期未完成签约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日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递减,直至递减为零。工程配合奖: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且被征收房屋未进入司法强制执行程序的,给予10万元的工程配合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二)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十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对所调换房屋应当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并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实行异地安置的,应当一次性安置。拆迁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腾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过十八个月。拆迁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棚户区改造有哪些补偿政策

8. 北京市2017年的棚改任务已提前完成了吗?

报道称,10月9日,北京市重大项目办负责人表示,截至9月底,北京棚户区改造户数、投资、涉及人口均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涉及人口约23.5万人。

根据通报数据显示,今年1-9月份,全市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签订改造协议、搬迁腾退及修缮加固)40718户,占全年任务36000户的113%;按照住建部统计口径累计完成投资约8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占全年任务(750亿元)的108%;涉及人口约23.5万人,占全年任务(222393人)的106%。

重大项目办负责人表示,东城、朝阳、丰台、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顺义、昌平、平谷、密云、延庆等11区提前完成全年改造户数任务;西城、海淀两区完成改造户数任务超过90%;通州、大兴、怀柔三区已经按照计划启动居民搬迁签约工作。

据悉下一步,北京市重大办将督促尚未完成任务的各区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力争10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加强尚未启动实施项目的调度,力争年内实现居民搬迁或签约。
希望所有涉及民生的工程项目都可以提前超额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