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机构对本机构制定的交易检测标准应当进行定期评估的频率是多少?

2024-05-20 04:42

1. 义务机构对本机构制定的交易检测标准应当进行定期评估的频率是多少?

在推出新产品或新业务之前,义务机构应当完成相关交易监测标准的评估、完善和上线运行工作。
义务机构应当按年度对交易监测标准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交易监测标准。在推出新产品或新业务之前,义务机构应当完成相关交易监测标准的评估、完善和上线运行工作。
相关因素发生变化时,义务机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相关交易监测标准的评估、完善和上线运行工作。义务机构对交易监测标准的评估、完善等相关工作记录至少应当完整保存5年。义务机构总部制定交易监测标准,或者对交易监测标准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备。

扩展资料:
交易检测的相关要求规定:
1、义务机构应当根据交易监测分析工作机制、操作流程、工作量等因素科学配备反洗钱岗位人员,满足监测分析人员充足性、专业性和稳定性等要求。
2、义务机构总部或可疑交易集中处理中心应当配备专职的反洗钱岗位人员;分支机构应当根据业务实际和内部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反洗钱岗位人员。专职反洗钱岗位人员应至少具有三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

义务机构对本机构制定的交易检测标准应当进行定期评估的频率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