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财务不清村民无难怎样可以查询

2024-05-05 20:35

1. 村里财务不清村民无难怎样可以查询


村里财务不清村民无难怎样可以查询

2. 村委会不让查看账目怎么办

村民可直接行使监督权,要求查询账目。如果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二、法律依据: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摘要】
村委会不让查看账目怎么办【提问】
村民可直接行使监督权,要求查询账目。如果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二、法律依据: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回答】
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必须在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张榜公布。

第二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成立民主理财组织,负责财务监督工作。

如果不如实提供财务帐目及有关资料,不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有权向上级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建议免去或撤销其会计职务。【回答】

3. 村委会不让查看账目怎么办

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公开集体账目,对于村委会不予公开的,可以申请上级政府予以监督,并责令其公开。【摘要】
村委会不让查看账目怎么办【提问】
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公开集体账目,对于村委会不予公开的,可以申请上级政府予以监督,并责令其公开。【回答】
村民可直接行使监督权,要求查询账目。如果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法律依据: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回答】
可以起诉解决,依法审计【回答】

村委会不让查看账目怎么办

4. 村委会不让查看账目怎么办

根据《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有义务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但这不代表村民可以查询本村财务情况,试想一下,来一个村民就要求查账,财务部怎么正常工作?村民要求直接查账是没有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摘要】
村委会不让查看账目怎么办【提问】
根据《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有义务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但这不代表村民可以查询本村财务情况,试想一下,来一个村民就要求查账,财务部怎么正常工作?村民要求直接查账是没有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的。【回答】
根据《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有义务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但这不代表村民可以查询本村财务情况,试想一下,来一个村民就要求查账,财务部怎么正常工作?村民要求直接查账是没有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的。【回答】
如果只是村长村委会拒不公开村务账目,首先可以向村支书反映,由村支书召集村两委成员或村民会议向村长进行问责,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可以动议罢免村长或者向上级单位投诉。【回答】

5. 村里的账务不公开也不让查账,该怎么办?


村里的账务不公开也不让查账,该怎么办?

6. 村委会不让查看账目怎么办?

法律分析:
村民可直接行使监督权,要求查询账目。如果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7. 村委不让查账要怎么办呢


村委不让查账要怎么办呢

8. 村级财务没有正常公开,村民自己可以查账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二条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
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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