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2024-05-17 19:09

1. 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导语: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实施全市工会组织“精准扶贫”工作,下面是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欢迎参考。
        篇一: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社区广大居民:
        接省、州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在档困难职工就学子女,优先和重点安排应届考取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中专、中职、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具体条件为: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当地低保线上浮50%内)的职工子女;
        3.遭受重病、灾害等意外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
        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在城市办理了居住证、签订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两年以上租房合同或有自购住房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其子女列入资助范围。
        考取军事院校和免缴学费的师范院校生、定向生、国防生等学生,以及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全省统一资助标准,按本科5000元/人,专科、高职3000元/人,中专、中职、高中2000元/人标准进行资助。
        请以上人员7月30日前到和平社区进行登记。
        XXX社区居委会
        2017年7月21日
        篇二: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辖区各位居民:
        为确保2017年考入高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能按时入学,根据城北区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助学活动。
        资助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的低保边缘户、就业困难、下岗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造成生活特别困难、无力承担子女就学费用的职工、农民工;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由于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无力承担子女就学费用的职工;
        请以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请速到社区进行登记。
       XX社区
        2017年7月17日
        篇三: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各乡、街道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区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情暖巴陵·学子圆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资格确定 
        助学对象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①参加2017年高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②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只能申请一次,不得在不同部门和单位重复申请。③助学对象必须参加各级总工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二、助学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具体金额由区总工会视助学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酌情而定。
         三、申报材料 
        1、学生手写申请报告。
        2、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学校和单位(社区)工会对学生品德评价各1份(另附A4纸,加盖公章)。
        5、单位(社区)工会对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6、主管单位工会对学生的推荐意见。
        7、学生学习情况和家庭生活条件照片2-3张。
        8、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卡号、开户行(详细至支行或分理处)。
        四、活动时间
        2017年7月15日——2017年8月20日
        五、申报程序
        1、受助学生本人向家长所在单位(社区)工会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签署初审意见,提交至上级工会,上级工会应通过走访调查后,经集体研究选定最需要帮扶、最值得帮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作为受助对象。
        2、各相关单位将受助学生名单向本单位张榜公示。
        3、各相关单位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资料在7月底前统一上报至区总帮扶中心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区总帮扶中心将派出工会志愿者对所有助学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核实资料。若发现不符合助学对象资格并查实的,取消其受助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组织部分爱心企业对品学兼优的学子进行结对帮扶。
        5、8月20日前,确定资助名单,召开座谈会,发放助学金。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

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2. 开展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1】        各镇(街道)总工会、南江工业园总工会、市直工委会、基层工会:
        为帮助我市困难职工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减轻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四会市总工会2017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帮扶申请条件
        申请帮扶子女上学的困难职工所在的工会组织必须属四会市辖区内的工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四会市最低生活标准的150%,即人均月收入低于900元;
        2.因天灾人祸、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困难工伤职工;
        3.其他特殊困难情况。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肇庆市困难职工临时救助申请表》(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公章后到单位所属镇(街道)工会加盖公章);
        2.困难职工个人申请书,要用黑色毛笔或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列明困难情况,提出困难申请,单位盖工会公章);
        3.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需正确填写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在“职工编号”一栏上方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4.填写《肇庆市工会助学调查表》(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公章后到单位所属镇(街道)工会加盖公章);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6.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7.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新生),学生证复印件和在读证明原件(在读生学生证每一页都要复印);如果暂未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在校证明或者学费单的,要单位开证明,但开学后要补回资料。
        8.致困原因证明材料。低保户的要有“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每一页都要复印);残疾的要复印“残疾证”(“残疾证”每一页都要复印);如果人均月收入超过900元,需补大病诊断证明书、出入院记录。大病致困户附上疾病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结算单(选取较大费用的几张,结算单必须是近期的,相隔一年以上的不受理)复印件即可;
        9.收入证明(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清单,加盖银行公章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申请者即职工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正反面复印件(需要本人重抄一次账号、签名、按手指摸于该复印件上,一式三份);
        11.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12.旧生给四会市总工会或者四会市金秋助学协会写一封感谢信和上年度学习总结(要手写,要署名);
        13.2017年金秋助学相关表格(《困难职工档案表》、《肇庆市困难职工临时救助申请表》、《肇庆市工会助学调查表》)可到市总工会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hzgh.sihui.gov.cn 。
        14.相关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并按以上次序排列整理好相关资料,用回形针或者长尾夹夹好资料,一式两份。
        三、资料提交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
        四、资料提交办法
        困难职工本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交单位基层工会审核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再到单位所属镇(街道)工会审核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最后自行将盖好公章的资料送四会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详情可致电四会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58-3321903。
        五、帮扶标准
        经审核有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可得到如下资助:
        就读大学本科的,第一学年资助4000元,其他学年资助3000元;就读大学专科的,第一学年资助3000元,其他学年资助2000元;就读中专、中技的,每学年资助2000元。
        六、报送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困难职工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困难职工的识别。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概念和标准,以下三种情况有其中之一的不符合帮扶条件:(1)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2)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2.请按照要求做好困难职工台账(《2017年工会助学调查汇总表》),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的情况,做到对困难职工一个不漏、一个不误。
        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2】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260名。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1)困难下岗职工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社区)工会审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县总工会复审;(2)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工会和所在乡镇(社区)工会审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县总工会复审。庆城镇城区内的户口或单位所在地区工会提出申请。
        五、申报资料
        1、填写救助申请表;
        2、学生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困难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书面申请(A4纸);
        4、家庭困难证明:困难下岗职工提供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提供所在单位困难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有低保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生本人或父母任何一方省内工商银行卡复印件1份。
        注: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
        六、报名时间
        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下午6点,过去不在受理。

3. 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活动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其实就是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计划类文书。活动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1     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结束。
     二、助学对象 
    已通过20xx年度全县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核对工作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中在读全日制大学和高中、中专(中专生自费才可享受资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三、资助标准 
    县总工会的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待摸底调查清楚后根据《广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再确定资助金额。
     四、申报方式 
    (一)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应保未保户、低保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二)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三)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新增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请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贺政规〔20xx〕4号)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2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8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后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7月1日执行),以及《贺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向基层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并由所在基层工会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请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将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需要提供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逾期不报、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联系。
    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2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县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 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 帮扶对象
    今年全县工会助学的'基本对象是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学校录取的本届学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户人均收入484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 低保户边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 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 困难农民工认定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假如工会组织,拥有工会会员身份。
    5. 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能再享受县总工会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
    (二) 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三、 帮扶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7月25日-8月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会联合会及工会委员会接受助学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总工会;8月21日-25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核实审批;8月26日-30日发放助学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学工作。
    (二)请各工会联合会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一句帮扶的范围和对象,认真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还未得录取通知书的可以在网上打印录取相关信息),户口本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户存折账号复印件(必须要工商银行账号便于打钱)和《剑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于8月20日前上报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缺项或漏项将无法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各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的组织工作,组织好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围绕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的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尤其是做好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工作。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基层工会资助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格报送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并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的小组,负责领导本领的“金秋助学”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办、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3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4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xx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5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镇、街道、企业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或特别困难证明);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
     二、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困难证明(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7)大学录取通知书(8)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准考证》,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镇、街道、系统工会复审把关并盖章,上报县总工会;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三、活动时间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4.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县总工会,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各直管单位工会: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因患28种大病在本市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下同)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
     (二)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
     (三)市总(县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二、资助标准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15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00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网址:zgh.mas.gov.cn),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和县总工会、含山县总工会、当涂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根据省总权益保障部要求,各单位8月31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相关统计表和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xx市总工会
     20XX年7月5日

5.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6篇)
    为了确保活动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活动方案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1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一本、二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2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xx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3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一、资助对象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镇、街道、企业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或特别困难证明);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
     二、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困难证明
    (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
    (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
    (7)大学录取通知书
    (8)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准考证》
    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镇、街道、系统工会复审把关并盖章,上报县总工会;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三、活动时间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4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XX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因患28种大病在本市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下同)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
    (二)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
    (三)市总(县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二、资助标准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xx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00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XX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和县总工会、含山县总工会、当涂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根据省总权益保障部要求,各单位8月31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相关统计表和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5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委、基层工会应建立入户核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制度,准确填报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尚未建档的新增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按照建档标准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和录入系统。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选取部分档案进行入户抽查,严谨细致地开展审核工作。
    3、严格助学资金发放。对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规范条件、程序和手续,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6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县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帮扶对象
    今年全县工会助学的基本对象是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学校录取的本届学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户人均收入484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户边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困难农民工认定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假如工会组织,拥有工会会员身份。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能再享受县总工会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
    (二)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三、帮扶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7月25日-8月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会联合会及工会委员会接受助学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总工会;8月21日-25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核实审批;8月26日-30日发放助学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学工作。
    (二)请各工会联合会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一句帮扶的范围和对象,认真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还未得录取通知书的可以在网上打印录取相关信息),户口本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户存折账号复印件(必须要工商银行账号便于打钱)和《剑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于8月20日前上报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缺项或漏项将无法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各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的组织工作,组织好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围绕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的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尤其是做好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工作。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基层工会资助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格报送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并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的小组,负责领导本领的“金秋助学”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办、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6.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12篇)
    为了保障活动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综合考量活动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活动方案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1    为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关心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以及爱学、勤学、好学、比学的浓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20xx年我镇继续开展“金秋助学”大学生奖励补助活动,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补助对象 
    结合往年惯例与今年实际,20xx年在我市参加高考,考试成绩在450分以上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提出奖励补助申请,经村、镇实地审查,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予以奖励补助。
     二、奖励补助标准 
    镇党委、政府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凡考上一本的应届学生每人奖励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成绩在450分以上的考上二本的应届学生奖励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考生向中心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根据申报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后,由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会同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的配合下进行入户调查,并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研究确定奖励补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家庭子女优先给予补助。
     四、申报时间 
    拟申请镇党委、政府奖励补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9日前将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镇中心学校,过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凡上报区级以上有关单位接受资助或接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再重复奖励补助。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凡过期未提出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
    3、对450分以下的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学生,需资助的应届学生可提出申请,由镇党委、政府协调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帮助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体系,拓展助学内容,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20xx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特别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20名(如父母双亡,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
    (三)入围条件:
    1、20xx年应届高考考入国家二本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
    2、品学兼优,奋发图强(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质);
    3、具有xx县户籍;
    (三)资助范围及方式:
    1、从入围的学生中选择5名家庭特别困难、本人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其他15名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3、获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方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持如下相关材料向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提出申请: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2)低保证(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3)户口簿及学生身份证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4)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农民工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2、经初步认定后,领取、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表格到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领取,地点位于县影剧院前门大厅,联系人:尹xx,电话:xx);
    3、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8月15前)上报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4、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会议审定,审核通过后制作影像资料并在xx有线频道播放。
    (五)助学活动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14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宣传、摸底工作并协助对象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5日——8月20日,期间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阶段为审核、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工会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3    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及原则。 
    “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资助的'就读高中(含职业中专)、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资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其家长所在单位为区属建会企事业单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资助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资助。已得到社会其他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二、“金秋助学”活动时间安排。 
    “金秋助学”活动从xx月xx日开始,到xx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查上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区总调查审批阶段;xx月底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三、“金秋助学”活动要求。 
    (一)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档案。
    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单位20xx年参加高考的和就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一个不漏上门走访,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待助档案。对曾获得工会资助的往届学生,要搞好跟踪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尽力帮其完成学业。
    (二)整合助学资源,丰富助学内容。
    各级工会要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困难职工献爱心,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扩大助学范围。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帮困助学机制,积极推动整合各方面助学力量,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区总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方式进行资助。要利用自身组织健全、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通过帮扶中心职业介绍平台,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加大助学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四)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申请助学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审核,条件符合者要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执行实名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规定手续。区总工会将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各镇、办总工会,局(办)、区直单位工会于xx月xx日前,将《20xx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往年接受市总或区总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调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区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格填写要保证准确、完备,漏填或错填一律无效。20xx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在校学生证明。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4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5    为弘扬慈善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人人关心并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20xx年7-8月,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在市区联合开展“慈善助学·金秋圆梦”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帮助20xx年度考取大学的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克服暂时困难,顺利入学。
     一、活动时间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 参加20xx年度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爱辉区户籍的孤儿、城乡特困、城乡低保、残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救助标准: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救助资金预算15万元,由XX市慈善总会和华泰地产集团两方共同承担,各负担一半费用。
     四、申报及救助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慈善协会报名,并填写《XX市20xx年“慈善助学·金秋圆梦”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入户调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协会核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三)集中审批:8月15日至20日,市慈善协会对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XX市民政信息网公示。
    (四)集中发放:8月20日,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共同组织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学生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宣传社会爱心,弘扬慈善精神。
     五、具体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电视、报纸、民政、公众号等多种信息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认真摸清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落一人。
    二要规范程序,确保救助过程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救助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要材料齐全,确保救助理由充分。申报人佐证材料齐全、准确、清晰,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市慈善协会不予审批。

7. 金秋助学活动标语

导语:在现代化高度发展的社会,依然有许多小朋友没有能力上学,需要社会的帮助。下面是属于我们我收集整理的关于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标语,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01、 人人献出一份爱,和谐恩平更精彩!
  
 02、 弘扬慈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03、 传播人间至爱真情,浇灌慈善至美之花!
  
 04、 慈善暖百家,爱心献孤残!
  
 05、 献一片爱心,留百世芳名!
  
 06、 慈善义举,情义无价,功德无量!
  
 07、 人人奉献一份爱,世界将会更美好!
  
 08、 捐赠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
  
 09、 让慈善之花开遍恩平大地!
  
 10、 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11、 关心慈善事业发展,关爱社会弱势群体!
  
 12、 真情感动世界,爱心成就未来!
  
 13、 慷慨解囊,奉献爱心,慈善的`你让世界无比精彩!
  
 14、 慈善是人道主义的善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15、 捐出一份爱心、奉献一片真情!
  
 16、 共同架起慈善的桥梁,建设文明祥和、美好温馨的美丽垣曲!
  
 17、 您的爱心,会让世界充满生机……
  
 18、 倡导助人为乐新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9、 祖国大家庭情系千万家,慈善献爱心关联你我他
  
 20、 人间自有真情在,我为慈善献爱心
  
 21、 众人捐善款,爱心洒下城
  
 22、 慈善暖人心,患难见真情
  
 23、 慈善事业是高尚的事业,人道的事业
  
 24、 发展慈善事业,造福特困群体
  
 25、 用行动帮助贫困,用爱心抚慰心灵
  
 26、 伸出您温暖的双手,献出您无限的爱意
  
 27、 感谢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8、 以实际行动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走向幸福
  
 29、 心中充满同胞情,捐多捐少都是爱
  
 30、 身在柏林,心系贫困,慈善捐款,尽已所能
  
 31、 多一份捐赠,多一份贡献,多一份爱心
  
 32、 解贫困之难,救特困之急,是全民之义务
  
 33、 扬中华之传统美德,献爱心于特困群体
  
 34、 慈善公益手拉手,和谐首府心连心!
  
 35、 慈善是人与人真诚的关怀,是心与心无私的奉献!
  
 36、 你我手牵手,共同开展“帮困助学献爱心”慈善活动!
  
 37、 慈善送温暖,爱心献社会!
  
 38、 做慈善事业的行动者,当爱心奉献的传播者!
  
 39、 奉献你我爱心,共建和谐社会!
  
 40、 奉献爱心,收获希望。
  
 41、 奉献爱心,拥抱真情。
  
 42、 奉献您的爱心,成就孩子梦想。
  
 43、 奉献您的爱心,延续爱的希望。
  
 44、 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片希望。
  
 45、 奉献一份关爱,收获一份惊喜。
  
 46、 扶残济困,有你有我。
  
 47、 公益献爱心,真情暖人心。
  
 48、 公益在线,爱心无限。
  
 49、 关爱有约,爱心无限。
  
 50、 关心社会福利事业,关爱社会弱势群体。
  
 51、 倡导无私奉献新风尚,谱写文明城市新篇章。
  
 52、 成长路上有爱同行。
  
 53、 传递爱的真心,延续爱的希望。
  
 54、 传递爱心,人间温馨。
  
 55、 慈善公益人人参与,奉献爱心从我做起。
  
 56、 慈善融真情,爱心无止境。
  
 57、 慈善送温暖,爱心献社会。
  
 58、 慈善献红心,真情华夏人。
  
 59、 慈心为民,善举济世。
  
 60、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
  
 61、 心中充满同胞情捐多捐少都是爱
  
 62、 扶贫济困送温暖上海人民献爱心
  
 63、 捐助闲置衣被扶贫济困做贡献
  
 64、 多一份捐赠多一份贡献多一份爱
  
 65、 闲置不用可惜捐助他人可敬
  
 66、 尽您的可能帮他人所需
  
 67、 赈灾帮困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68、 救灾扶贫利国利民
  
 69、 人人献出一点爱让世界更加光彩
  
 70、 身在上海心系灾区帮贫助困尽己所能
  
 71、 捐款捐物扶贫助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

金秋助学活动标语

8. 金秋助学主题活动方案

 金秋助学主题活动方案(通用6篇)
    为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阐明活动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活动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金秋助学主题活动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金秋助学主题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助学、助能、助志、助业“四助”全程助学模式,进一步履行好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职责,省总工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认真搞好摸底和专题调研工作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来助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助学帮扶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1.提前摸底调查。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严格按照“六清”标准(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取入学学费清、助学愿望清、就业意向清)进行分组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的上学和就业情况。特别是20xx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各级工会要提早进行摸底统计,为今年顺利谋划、推进“金秋助学”有关活动提供有力依据。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金秋助学”活动专题调研,为期一个月,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体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市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以此推动“金秋助学”这项工会品牌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请各市于6月16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写上报《20xx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汇总表》;于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并报省总保障部。
     二、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标准 
    1.扩大救助范围
    (1)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2)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20xx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2.提升救助标准
    (1)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救助标准为大学本科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对特困单亲家庭子女,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2)自愿在承担20xx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3)对已在上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以及正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救助标准由各市各单位工会结合实际确定。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各级地方工会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同时要从工会经费中逐年增加“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爱心”企事业单位踊跃捐款助学,可按照“谁筹集、谁管理、谁使用、专款专用、项目化运作”的原则筹措捐款,力争每年每个设区市动员不少于20家企业,每个县动员不少于3家企业设立“金秋助学”(助学育才)资金(基金、奖学金等),资金可由本企业支配使用或明确特定救助群体,由工会组织具体运作,也可以交由市、县总工会统筹使用。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受助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给予困难学生持续性助学救助。
     三、健全助学机制,延伸助学链条 
    1.健全“金秋助学”专门档案。各级工会要将历年“金秋助学”的受助学生本人情况和救助信息建档,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同时配合省总今年启动实施的“助学育xx计划”,从寒门学子中遴选品学兼优者进行建档管理,提供从入学救助到就业帮扶的全程重点帮扶服务,同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建立长期救助服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2.健全“金秋助学”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金秋助学”联谊制度,建立联系卡制度,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强化对寒门学子的精神引导和素质培养。市级工会要建立联谊会,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都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通过开展座谈会、联谊会、社会实践、主题夏(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活动,加强与受助学生的长期联系,注重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受助学生健康阳光、自信自强的精神品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建立健全“金秋助学”助业基地。全面深化链条式全程助学活动,在助学基础上,要着力在助能、助志尤其是助业上下功夫。各地工会要借鉴石家庄等市建立助业基地的经验,积极引导有社会责任感企业提供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今年每个市要至少联系5家以上爱心企业签订助业协议或建立助业基地,帮助寒门学子早日成才、早日实现就业,帮助家庭早日脱困。
     四、选树助学典型,加大活动宣 传
    要注重选树、培养过硬典型,各地各单位都要树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受助学生的励志典型、助学与助业相衔接的典型、捐资助学单位的爱心典型、组织活动有声有色的工会典型等各类典型,并认真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超前谋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借助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金秋助学”活动品牌效应及社会影响力,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金秋助学”活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工会要及时向省总报送“金秋助学”活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工会须填写《20xx年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情况汇总表》、《20xx年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9月5日前向省总保障部上报《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和“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金秋助学主题活动方案2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xx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金秋助学主题活动方案3    为确保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失学,帮助困难职工的子女健康成长,圆学子的就学梦,解决困难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之中。区总工会决定开展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8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均可至所属乡镇(街道)、管委会总工会申报。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柯城区所有已建工会组织的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职困难职工的在校子女(大学、中专、高中)。
     二、申报金秋助学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就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除去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自负费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996元以内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上,但由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除去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自负费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996元以内的职工家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能申报: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四、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对象要准确、完整、真实地填写《柯城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受助职工配偶之间非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有残疾证的残疾证复印件;
    (2)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低保证的低保证复印件、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工资条)或其他收入证明(非柯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证明,及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3)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0日,家庭患病人员的医药费用社保证明或购买药品正式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4)20xx年度子女上学学费发票、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或(后补上)上学期学生成绩单等复印件。
    8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均可至所属乡镇(街道)、管委会总工会申报。
    金秋助学主题活动方案4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助力全县“精准脱贫”,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金秋助学---助力精准脱贫,寻找寒门学子”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体系,拓展助学内容,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20xx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特别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20名(如父母双亡,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
    (三)入围条件:
    1、20xx年应届高考考入国家二本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
    2、品学兼优,奋发图强(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质);
    3、具有xx县户籍;
    (三)资助范围及方式:
    1、从入围的学生中选择5名家庭特别困难、本人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其他15名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3、获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方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持如下相关材料向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提出申请: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2)低保证(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3)户口簿及学生身份证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4)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农民工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2、经初步认定后,领取、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表格到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领取,地点位于县影剧院前门大厅,联系人:尹xx,电话:xx);
    3、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8月15前)上报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4、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会议审定,审核通过后制作影像资料并在xx有线频道播放。
    (五)助学活动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14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宣传、摸底工作并协助对象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5日——8月20日,期间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阶段为审核、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工会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金秋助学主题活动方案5    为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关心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以及爱学、勤学、好学、比学的浓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20xx年我镇继续开展“金秋助学”大学生奖励补助活动,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补助对象 
    结合往年惯例与今年实际,20xx年在我市参加高考,考试成绩在450分以上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提出奖励补助申请,经村、镇实地审查,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予以奖励补助。
     二、奖励补助标准 
    镇党委、政府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凡考上一本的应届学生每人奖励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成绩在450分以上的考上二本的应届学生奖励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考生向中心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根据申报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后,由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会同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的配合下进行入户调查,并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研究确定奖励补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家庭子女优先给予补助。
     四、申报时间 
    拟申请镇党委、政府奖励补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9日前将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镇中心学校,过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凡上报区级以上有关单位接受资助或接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再重复奖励补助。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凡过期未提出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
    3、对450分以下的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学生,需资助的应届学生可提出申请,由镇党委、政府协调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帮助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金秋助学主题活动方案6    为弘扬慈善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人人关心并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20xx年7-8月,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在市区联合开展“慈善助学·金秋圆梦”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帮助20xx年度考取大学的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克服暂时困难,顺利入学。
     一、活动时间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 参加20xx年度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爱辉区户籍的孤儿、城乡特困、城乡低保、残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救助标准: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救助资金预算15万元,由XX市慈善总会和华泰地产集团两方共同承担,各负担一半费用。
     四、申报及救助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慈善协会报名,并填写《XX市20xx年“慈善助学·金秋圆梦”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入户调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协会核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三)集中审批:8月15日至20日,市慈善协会对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XX市民政信息网公示。
    (四)集中发放:8月20日,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共同组织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学生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宣传社会爱心,弘扬慈善精神。
     五、具体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电视、报纸、民政、公众号等多种信息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认真摸清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落一人。
    二要规范程序,确保救助过程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救助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要材料齐全,确保救助理由充分。申报人佐证材料齐全、准确、清晰,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市慈善协会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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