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怎么计算?

2024-05-04 02:43

1.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计算?

2.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计算?

平均年限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年折旧率:1-5%/5×100%=19%
月折旧率:19%÷12≈0.0158333
月折旧额:19600×0.0158333=310.33元

3. 如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

汽车按准则规定一般是10-15年,当然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可以使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比如10年,50800/10=5080,这就是年折旧,分录: DR:管理费用-折旧费    CR:累计折旧

如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

4. 固定资产如何计算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一条 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六十三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第七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第七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第七十三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所称资产的净值和第十九条所称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第七十五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5.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一、折旧方法

  折旧计算方法有:直线法(也叫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用的比较多的是直线法,部分生产企业采用工作量法(淡旺季特别明显的生产企业建议采用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用的是最少的。大部分企业用的是直线法,而且直线法也是税务上认可的折旧方法。要采用其他方式计提折旧的企业,最好先跟税务沟通,进行备案。免得进行纳税调整,啰嗦而麻烦。

  二、注意事项

  注意1:固定资产入账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不计提!处置(报废或出售)时,当月继续计提一个月折旧。
  注意2:残值率的确定
  资产到使用年限还能回收的价值/原值计算净残值率。一般原按资产原值的3%~5%确定。现在统一为5%
  注意3: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年数总和法均称为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时一般都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三、具体的计算方法:

  1、直线法:
  每月折旧额=【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12月)
  说明:折旧年限的确定: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2、工作量法:月折旧额=月工作量*[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工作总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 :(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
  年折旧率=2/使用年限 ;
  每月折旧额=(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12
  最后两年的年折旧额用直线法计算,即 (原值-累计折旧-预计净残值)/2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N-I)/0.5*N*(N+1)   [其中,N=预计使用年限.I=已使用年限]
  每月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12

  四、案例:说明

  A公司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60万元

  一)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
  折旧年限按照规定为10年,残值率预计为5%
  每月折旧额=600000*(1-5%)/(10*12)=570000/120=47500元

  二)工作量法
  根据生产部门统计本月工作量为80000件,根据全年预算,预计工作总量为500000件
  则本月折旧额=80000*[600000*(1-5%)]/500000=91200元

  工作量法会因为各月生产量的大小不同得到的折旧额不同,对于计算单台生产成本来讲更加合理,使得单台生产成本更加均衡。
  如:该公司上月因为订单少,月生产量仅为30000件,则上月的月折旧额=30000*【600000*(1-5%)】/500000=34200元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1-8年不考虑净残值)
  年折旧率=2/10=20%
  第一年折旧额=600000*20%=120000元  第一年每月折旧额=10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600000-120000)*20%=96000元  第二年每月折旧额=8000元
  第三年折旧额=(600000-120000-96000)*20%=76800元 第三年每月折旧额=6400元
  ……
  资产原值	600000	年折旧率20%	残值率5%
  年	折旧后余值	每年折旧额	每月折旧额
  第1年	600000	120000	10000
  第2年	480000	96000	8000
  第3年	384000	76800	6400
  第4年	307200	61440	5120
  第5年	245760	49152	4096
  第6年	196608	39322	3277
  第7年	157286	31457	2621
  第8年	125829	25166	2097
  第9年	100663	35332	2944
  第10年	65332	35332	2944
  合计	 	570000	 

  因为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
  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同样以该案例,按照年数总和法计算的结果为:
  资产原值	600000	年折旧率20%	残值率5%
  年	尚可使用年限	年限总和	每年折旧率	每年折旧额	月折旧额
  第1年	10	55	18%	103636	8636.36
  第2年	9	55	16%	93273	7772.73
  第3年	8	55	15%	82909	6909.09
  第4年	7	55	13%	72545	6045.45
  第5年	6	55	11%	62182	5181.82
  第6年	5	55	9%	51818	4318.18
  第7年	4	55	7%	41455	3454.55
  第8年	3	55	5%	31091	2590.91
  第9年	2	55	4%	20727	1727.27
  第10年	1	55	2%	10364	863.64
  合计	55	 	 	570000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6.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计算?

一般常用的方法是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率=(1-残值率)/
使用年限
月率=年率/12
残值
内企:5%
外企:10%
房屋
建筑物
20年
飞机
火车
轮船
机械设备
10年
车辆生产工具等等
5年
电子设备
3年

7.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固定资产原始价值=80000+1400+5000=86400元。
直线法下:预计残值按照固定资产原始价值5%确定为86400X5%=4320元,净残值率=(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固定资产原始价值=(4320-400)/86400=4.5%,年折旧率=(1-4.5%)/5年=19.1%,年折旧额=86400X19.1%=16502.40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2/5=4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86400X40%=34560元。
年数总和法下: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第1年年折旧额 =(86400-400)X5/15=20666.67元,第2年年折旧额 =(86400-400)X4/15=22933.33元,第3年年折旧额 =(86400-400)X3/15=17200元,第4年年折旧额 =(86400-400)X2/15=11466.67元,第5年年折旧额 =(86400-400)X1/15=5733.33元。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8.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怎么做?

一、直线折旧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二、加速折旧法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即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分摊。

扩展资料
影响因素
1、计提折旧基数
计提折旧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账面价值。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价作为计提依据,但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依据.
2、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折旧率的高低,是影响折旧额的关键因素.
3、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我国会计准则中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净残值
净残值,是指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收回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数额。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方式,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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