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持股的问题:请问上市公司中披露的前十名股东持股中哪些是机构持股?

2024-05-05 21:25

1. 机构持股的问题:请问上市公司中披露的前十名股东持股中哪些是机构持股?

上市公司的基本资料中,都有前十大股东名单。
前十大股东名单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控股股东;二是机构;三是个人。
前十大股东中的机构,包括:社保基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其他基金。
前十大股东中的机构持股比例通常是动态的,但公告一般都是三个月才更换一次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其他时间一般是不显示变动情况的,所以具有延迟性,仅可作为参考,可操作性并不强。

机构持股的问题:请问上市公司中披露的前十名股东持股中哪些是机构持股?

2. 正常上市公司,决策人应该持有多少份额的股票?

投资者一般会根据自身的持股目的,选择合适的持股比例。但是,一般的投资者会误以为持股比例超过50%,就能完全控制一家公司,实际上却走入了误区。下面这几个持股比例应重点关注,会影响公司的多个事项。
一、绝对控制线67%,完美控制一家公司
《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第121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1.16/5.5.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41条: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持股比例达到67%,才能绝对控制一家公司,对股东会所有决策拥有一票通过权。反过来,也需要额外注意34%的持股比例,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二、重大影响线20%,或对资方的投资有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投资方一旦对被投资公司有重大影响,将被要求以“权益法”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在这种核算方法下,被投资公司每年的盈亏情况都会被投资方的合并报表中的利润产生影响。

三、申请解散线10%,打破公司僵局的一根稻草《公司法》第39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权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在实际运营中可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大股东和二股东之间有时会产生重大矛盾,导致公司运营瘫痪,股东间陷入僵局。这时若无法调停,其余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若持有的表决权未到10%,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公司陷入瘫痪,连日亏损,连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和申请解散公司的资格也没有。因此,建议实业投资者拥有表决权的比例尽量不要低于10%。


3. 公司 IPO 对管理层人员持股比例有什么规定,股份具体如何定数量和价格?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规定,股票总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按照PE价格或低于PE价格入股,具体如下:
一、关于管理层持股比例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什么规定,一般是直接或间接持股,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做不了,有的话申报前要清理或者行权完毕。民营公司上市,给管理层的股权比例从0%到10%多都有。
1、管理层持股比例跟行业高度相关:对于人的需求越大的行业,持股比例会越高,看到管理层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大部分是和技术有关的公司。
2、另外管理层持股比例和老板的性格高度相关:有的公司比如爱施德,股权授予范围叫一个广,比例也很不错,而有的公司一股都没有做。
3、据我观察,绝大部分拟IPO民营公司的管理层持股比例在2%-10%之间。
二、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作股权激励的标的股份数量是有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三、入股价格
如果是基于准备IPO做管理层持股,入股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可以作如下划分:
1、和PE入股价格相同:如果有PE入股,在该时点,我们大致可以把PE的入股价格看作是公允价格。管理层持股如果是按照PE的价格入股,那么大致可以看作没有占便宜也没有吃太大亏,好处是节省了很多解释工作,坏处是入股价格高——有时候甚至对于管理层没有吸引力,不可操作。
2、低于PE入股价格:当管理层持股和PE入股价格时点相近,又比PE入股价格低的话,那么处理上略有点麻烦,对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而言,一般要做“股份支付”处理,形成一笔仅仅存在于账面,不影响现金流量不影响税费,但公司账面利润的影响可能为公司满足上市条件的影响。
对于创业板来说,目前应该还没有要求作股份支付处理。没有学习最近的窗口指导文件,不知道是不是更新了规定。
入股价格较低时又一般有两种做法:
1、按照1元/每股入股。
2、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
前者不管是增资还是转让,大致可以看成最优惠的情况,但现在操作起来越来越少——在转让时可能会被税务局强制调整视为按每股净资产作价,作个税的征缴;另外解释股权转让公允性比较难。
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如果比PE入股时点早6个月以上,可以解释为当期公允价格,避免股份支付之类的问题。

公司 IPO 对管理层人员持股比例有什么规定,股份具体如何定数量和价格?

4. 公司 IPO 对管理层人员持股比例有什么规定,股份具体如何定数量和价格?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规定,股票总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按照PE价格或低于PE价格入股,具体如下:
一、关于管理层持股比例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什么规定,一般是直接或间接持股,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做不了,有的话申报前要清理或者行权完毕。民营公司上市,给管理层的股权比例从0%到10%多都有。
1、管理层持股比例跟行业高度相关:对于人的需求越大的行业,持股比例会越高,看到管理层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大部分是和技术有关的公司。
2、另外管理层持股比例和老板的性格高度相关:有的公司比如爱施德,股权授予范围叫一个广,比例也很不错,而有的公司一股都没有做。
3、据我观察,绝大部分拟IPO民营公司的管理层持股比例在2%-10%之间。
二、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作股权激励的标的股份数量是有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三、入股价格
如果是基于准备IPO做管理层持股,入股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可以作如下划分:
1、和PE入股价格相同:如果有PE入股,在该时点,我们大致可以把PE的入股价格看作是公允价格。管理层持股如果是按照PE的价格入股,那么大致可以看作没有占便宜也没有吃太大亏,好处是节省了很多解释工作,坏处是入股价格高——有时候甚至对于管理层没有吸引力,不可操作。
2、低于PE入股价格:当管理层持股和PE入股价格时点相近,又比PE入股价格低的话,那么处理上略有点麻烦,对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而言,一般要做“股份支付”处理,形成一笔仅仅存在于账面,不影响现金流量不影响税费,但公司账面利润的影响可能为公司满足上市条件的影响。
对于创业板来说,目前应该还没有要求作股份支付处理。没有学习最近的窗口指导文件,不知道是不是更新了规定。
入股价格较低时又一般有两种做法:
1、按照1元/每股入股。
2、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
前者不管是增资还是转让,大致可以看成最优惠的情况,但现在操作起来越来越少——在转让时可能会被税务局强制调整视为按每股净资产作价,作个税的征缴;另外解释股权转让公允性比较难。
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如果比PE入股时点早6个月以上,可以解释为当期公允价格,避免股份支付之类的问题。

5. 公司 IPO 对管理层人员持股比例有什么规定,股份具体如何定数量和价格?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规定,股票总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按照PE价格或低于PE价格入股,具体如下:
一、关于管理层持股比例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什么规定,一般是直接或间接持股,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做不了,有的话申报前要清理或者行权完毕。民营公司上市,给管理层的股权比例从0%到10%多都有。
1、管理层持股比例跟行业高度相关:对于人的需求越大的行业,持股比例会越高,看到管理层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大部分是和技术有关的公司。
2、另外管理层持股比例和老板的性格高度相关:有的公司比如爱施德,股权授予范围叫一个广,比例也很不错,而有的公司一股都没有做。
3、据我观察,绝大部分拟IPO民营公司的管理层持股比例在2%-10%之间。
二、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作股权激励的标的股份数量是有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三、入股价格
如果是基于准备IPO做管理层持股,入股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可以作如下划分:
1、和PE入股价格相同:如果有PE入股,在该时点,我们大致可以把PE的入股价格看作是公允价格。管理层持股如果是按照PE的价格入股,那么大致可以看作没有占便宜也没有吃太大亏,好处是节省了很多解释工作,坏处是入股价格高——有时候甚至对于管理层没有吸引力,不可操作。
2、低于PE入股价格:当管理层持股和PE入股价格时点相近,又比PE入股价格低的话,那么处理上略有点麻烦,对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而言,一般要做“股份支付”处理,形成一笔仅仅存在于账面,不影响现金流量不影响税费,但公司账面利润的影响可能为公司满足上市条件的影响。
对于创业板来说,目前应该还没有要求作股份支付处理。没有学习最近的窗口指导文件,不知道是不是更新了规定。
入股价格较低时又一般有两种做法:
1、按照1元/每股入股。
2、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
前者不管是增资还是转让,大致可以看成最优惠的情况,但现在操作起来越来越少——在转让时可能会被税务局强制调整视为按每股净资产作价,作个税的征缴;另外解释股权转让公允性比较难。
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如果比PE入股时点早6个月以上,可以解释为当期公允价格,避免股份支付之类的问题。

公司 IPO 对管理层人员持股比例有什么规定,股份具体如何定数量和价格?

6. 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

(1)67%公司完全控制权(有权修改公司的章程、增资扩股)法条在这里: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谁也不想自己的公司可以随意被人增减注册资本,这意味着你的权益随时会被分薄。修改公司章程就等于改变游戏规则,效果之强大家有目共睹的、合并分立这些都不说了。除此之外,三分之二很重要啊。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小股东想不同意吗?你得现有股份。
(2)51%相对控制权(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法条在这里: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会的决议,除了重大决议都是过半数通过。这个也不多说了。
(3)34%一票否决权(董事会的决策可以不同意)这条不知道怎么来的,但是有三分之一的股权,那么代表至少你如果不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话,单方面就可以拒绝他了、
(4)20%界定同业竞争权力(上市公司可以合并你的报表,你就上不了市了)。这个是错的。表决权资本是指对企业有投票权,能够据此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资本,如股份制企业中的普通股,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投资者出资额等。当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50%以上股份时,母公司就拥有对该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能够操纵该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大会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控制‘。
(5)10%申请解散公司权
(申请调查报表)
法条在这里: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确实可以解散公司的,这条有点用。
(6)5%股东变动会影响上市。持股比例在5%以上股东买卖时间有限制一般普通投资者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不受限制,但一旦成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的股东后,就可以认定其行为能对上市公司实施一定影响,因此其买卖该公司股票行为在时间上将受到一定制约。
(7)1%申请开股东会、监事会。这条是错的。百分一就能召开董事会那还得了。法条在这里: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7. a股市场有没有1000位重要股东?

应该不止1000位。
重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任何一种类型的股票比例超过10%的股东,他们与董事和执行经理一起统称为“内部知情者”。A股市场目前有约3900家上市公司,即使平均每家公司的重要股东仅有1位,A股市场的所有重要股东也已经达到3900位。据昨天网上一则消息也证明:A股平均每家公司的重要股东超过1位(网页链接)。

a股市场有没有1000位重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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