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印花税有没有取缔

2024-05-18 18:42

1. 国家印花税有没有取缔

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取消的目前我知道的只有农业税。

国家印花税有没有取缔

2. 印花税能取消吗?

  6月1日起取消证券红利税。即便只是市场传闻,对股市来说也备受瞩目,因为此时此刻,面对惯性的黑色星期一,市场格外期待利好,哪怕只是传闻,至少不算是利空,果然昨日股指一改往日的暴跌,先抑后扬。
  取消证券红利税对市场有多大的影响力,对比印花税降低对市场的最有说服力。2005年1月24日,管理层在上证指数创下1199点的6年新低后宣布下调印花税,但股市只是稍作上涨之后又重新陷入下跌泥沼,一波更比一波低的指数表现,将降税的利好效应完全吞噬。降低印花税对投资者来说,可以最直接的降低投资成本,换句话说在原有操作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印花税等于每笔都在增加收益。取消红利税也是一样的利好,只是获利的人少了,上市公司分红时才会体现实际收入的增加。此外,整体计算省下的红利税是笔不小的金额,但是分到投资者头上并没有多少,也就是说,如果这笔资金是集中在一起使用,或者有机会可以影响股指几十点,甚至更多,但是分散到每人的账户上,也就只是杯水车薪了。面对上千只股票的市场来说,多增加的红利并不能有太大的作为。
  也许是这一利好的作用,也许是又到了账户月结的时候,也许市场实在是没有接盘跌不动了,周一两市股指没有再出现令人心痛的暴跌,但是市场固有的格局并没有稍改,基金重仓股继续跳水。又有新的基金重仓股跃入眼帘,欣网视讯、天威保变、东方电机等重仓股,一直抵抗了很久,也终于开始出现暴跌。社保基金重仓股太原重工加速下跌,而且是以无量姿态跳水,也许这种走势是在预示,接下来一轮,社保基金重仓股可能会被推向跌幅前列。还有之前已经开始不断下跌的基金重仓的核心股,比如中集集团、万科,似乎仍看不到一点止跌迹象,市场原来的操作模式和操作思路并没有丝毫改变,而且正按部就班有序进行。
  从股市大跌以来,市场已出台了不少实质性利好,诸如降低印花税等,每个人都不希望市场下跌,大家都在想方设法来阻止股指的下跌,包括基金之前不断的护盘,抱团取暖。但是市场自身的规律,并不能在短时间里被改变,现在指数之所以还不能见底,有可能就是因为没有放开胸怀,让它跌个彻底,所谓越怕越来,如果市场哪一天,一下子全都放弃抵抗,空头的日子自然很容易就结束了。

3. 印花税申报了如何撤消

应按以下步骤去进行操作:
1、在你的申报软件里边打印出申报的表格。
2、然后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公章,及申报表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删除。
3、税务机关将该申报删除。

印花税申报了如何撤消

4. 合同取消已交印花税能退还吗


5. 合同作废后印花税退不退?

  不退。
  根据相关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应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即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帐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贴花后也不得因合同签订后的变动性因素而申请退税。

合同作废后印花税退不退?

6. 请问终止合同还要缴纳印花税吗?之前签的正式合同已缴纳印花税,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不做这个项目了,

【解答】
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只要签订合同既需要缴纳。如果贵公司仅是对原合同中的当事方进行修改,可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现在是贵公司又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那么这份新签订的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七条规定: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7. 印花税最新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全文
  第一条 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 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一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第十二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第十三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第(3)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第十五条 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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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金融贷款方面明确了印花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印花税因为税率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一般不会对纳税人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所以不少纳税人也不会太多关注该税种,对此知之甚少,但其征税范围却很广泛。为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印花税并利用好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本报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并采访了税务专家。
  我国印花税概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印花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最早始于1624年的荷兰。旧中国于1913年首次开征。1927年国民党政府公布了印花税条例。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月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印花税为全国统一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1958年简化税制时,被并入工商统一税,不单独征收。为了在税收上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经济情况,广泛筹集财政资金,维护经济凭证书立、领受人的合法权益,1988年8月国务院制订并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印花税的计算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为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第二种为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印花税的纳税环节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征税范围和税率
  我国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凭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5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中的合同比照我国原《经济合同法》对经济合同的分类,在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分别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营业账簿根据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权利、许可证照是政府授予单位、个人某种法定权利和准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各种证照的统称。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我国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比例税率分为1‰、0.5‰、0.3‰、0.05‰四档。按比例税率征收的应税项目包括:各种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账簿和产权转移书据等。
  适用定额税率的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采取按件征收固定税额,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
  专家:契税和印花税应合并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教授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现行印花税采取列举法规定税目,并未将所有的协议和证照都纳入征税范围,事实上经济生活中的协议、凭证是很多的,而经济生活中的新生事物也层出不穷,所以应税凭证是可以根据调控政策的需要和可操作性进行有征有免的优化和有粗有细的归类的。另外,契税和印花税都对产权转移书据征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且对财产转移征收的契税税率较高,两税应当合并。
  在谈到当前财税体制改革对印花税是否有影响、我国是否会取消印花税的问题时,张广通表示,印花税是地方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税种,目前归地税局征收管理,收入也归地方政府。完善分税制体制,对印花税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必要时应将其《暂行条例》转变为正式的法律,使其制度更完善,操作更简便,税负更合理,征免界限更清晰。
  张广通认为,印花税的存废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背景条件,保留它或取消它都不会对财政收入产生重大影响,若取消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与取消各种收费具有同等效果。但就目前我国的税收现状而言,取消印花税时机还不成熟,在完善分税制体制的过程中,需要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强化地方政府的筹资能力,印花税因其征税范围广、征税成本低,而在地方税体系中占有一定地位,所以目前不宜在取消上打主意。
  在谈到税率的问题时,张广通认为,税率档次的多少取决于政策设计者对不同凭证的态度,税基大的凭证原则上税率应小,税基小的凭证税率可略高。印花税与流转税和资本利得税有关联,如果税率过高,就会有重复征税之嫌,对商品流通、资本流动产生阻力。所以税率小、凭证多,是印花税取得税收收入的奥秘所在。至于档次多少、税负水平高低,当然是可以调整的,但原则上应依法办事,税法没有修改,税率也不应随意变动。
  印花税的减免优惠“麻雀虽小也是肉”,虽然印花税的的数额不大,但其优惠政策依然受到了众多纳税人的关注。

印花税最新规定?

8. 证券交易印花税该不该取消

为什么要取消,现在这样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