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多少年

2024-04-30 23:06

1. 长江大保护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多少年

原则上不超过20年。在贷款期限方面,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水利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确定的重点水利项目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45年,纳入省级相关水利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和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水利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贷款期限执行中国农业银行有关规定,具体根据项目类型、现金流测算等因素合理确定,宽限期可基于项目建设期合理设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国家支持社会资金设立黄河流域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综合运用政府采购、技术标准、激励机制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依据:《长江保护法》第七十五条_国务院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投入。国务院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专项安排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用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的政策措施。国家鼓励和支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八十九条__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黄河流域科技创新,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成果开发和推广应用,提升黄河流域科技创新能力。国家支持社会资金设立黄河流域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综合运用政府采购、技术标准、激励机制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长江大保护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