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方法

2024-05-04 06:47

1.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方法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方法

2. 宁波的公积金怎样提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 宁波公积金提取

委托朋友需要公证,比自己去办还麻烦。你朋友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单位离职证明,户口迁出证明(需要迁出宁波市),还需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就可以办理了我前两个星期刚提取的

宁波公积金提取

4.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宁波市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两种情况,如果不想跑路,可以选择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理。关于“宁波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一、宁波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线下办理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审查并处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      4、告知申请人,并对受委托银行发出指令,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职工在该行的借记卡。      (二)线上办理      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理。
二、宁波市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宁波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是每个地区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每个地区可以提取的额度不同。

5. 宁波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四川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职工代提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还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及配偶签署的委托授权书,委托他人办理提取还须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并由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向所在单位申请并经其核实后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委托管理中心管理账户的职工,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经管理中心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缴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应出具相应凭证,不准予提取的应说明理由。
4、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开出的准予提取凭证及所附相关材料,以及缴存人和提取人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宁波公积金如何提取

6. 宁波住房公积金个人如何提取

一、宁波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
3、办理提取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
5、提取人办理支付手续。
二、提取条件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一)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
(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
(三)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职工
(四)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职工
(五)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一)在农村建造自住住房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转按揭提取提取公积金条件住房转按揭提取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提取条件职工取得住房贷款,提前结清贷款时的提取职工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市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
(二)职工取得本市各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条件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商业性贷款的退休、离职提取公积金条件
(一)职工退休
(二)职工工作调动并且户口迁出宁波市
(三)职工出国定居
(四)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宁波市死亡、重病提取条件
(一)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或被宣告死亡,有合法遗嘱的
(二)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或被宣告死亡,没有合法遗嘱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失业人员提取条件
(一)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满5年
(二)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2年
(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享受政府生活困难补助
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条件
(一)申请主体:适用于市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
(二)申请条件:取得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且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缴存的。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提取条件
(一)购买期房的
(二)购买现房未做房产证的
(三)购买现房已做房产证的(二手房)购买房改房提取条件
(一)购买房改房未交房款的
(二)购买房改房已交房款的
(三)购买房改房已做房产证的拆迁购房提取条件
(一)折迁购买商品房未申领房产证的
(二)拆迁购买商品房已领房产证的
(三)拆迁购买直接安置住房未申领房产证的
(四)拆迁购买直接安置住房已领取房产证的。

7. 宁波公积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宁波公积金如何提取

8. 宁波公积金提取方法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2、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具体最高限额各地情况均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波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外地农民工返乡; (2)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符合以上条件的,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退工证明”以及《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等材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