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籍男子持刀砍伤3人未被处罚,7个月后再行凶,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2024-05-07 16:59

1. 湖南籍男子持刀砍伤3人未被处罚,7个月后再行凶,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某一年受害者彭女士乔迁新居,邀请了10多位中学同学,这名男子也在受邀请的名单当中。但是这个犯罪嫌疑人因为期间他的母亲去世而且也正好离婚,所以心情低落,总是觉得有人用不正当的眼光看待他,并且想要暗害他。也正是出于这个偏见,所以这个雪球在心里要越滚越大,他就是觉得这个受害者彭女士对他有威胁。

湖南籍男子持刀砍伤3人未被处罚,7个月后再行凶,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2. 某人强奸杀人受害者已死,凶手主动到公安部门自首,这样的情节怎么判

强奸后杀人灭口的,应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处死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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