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024-05-07 06:36

1. 求助,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求助,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结算过程中所有者权益一定会增加 判断对还是错?

你好!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结算过程中所有者权益一定会增加(对的)。请注意看一(2)条。

      1.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明确规定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要点为: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结算过程中所有者权益一定会增加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3)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4)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5)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6)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7)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应分两种情况处理: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和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折叠

3. 【财务笔记】【科目】股份支付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

1)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 
  
  (1) 授予日时点【无账目处理】: 
  
 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授予日股票价值-行权价值= stock price -  exercise price (价值在授予时点确定且不变动)
  
 这个权益工具的价值也可以认为是企业对换区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的估值,这个估值不随着未来股价波动而波动, 成本在授予时点已经确定, 即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历史成本计量 。
  
 
  
  
  (2)等待期期间【影响利润,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 
  
 企业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 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 ,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等待期间分摊原则)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借: 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发行权益工具并未形成负债, 属于股东对员工进行的资本投入, 因此计入资本公积而非应付职工薪酬)
  
 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最终都是要结转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
  
 
  
  
  (3)立即可行权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例如 限制性股份,没有等待期授予后直接行权 。 
  
 借: 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    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对于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 以股份支付所换取的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例如以限制性股份结算供应商款项,无等待期, 以换取服务的对价按公允价值计量,无等待期。
  
 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企业应当在获取对方提供服务的时点、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以内在价值计量该权益工具,内在价值的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不计入资本公积 。 同时,企业应当 以最终可行权或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为基础 ,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承担的 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  为基础计算 的 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 的交易,例如模拟股票和现金股票增值权, 是一种现时义务的负债,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 
  
  (1)等待期期间 
  
 企业应当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 立即可行权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 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
  
   现金支付多少取决于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实质上是金融负债  ,需要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其进行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这样才能如实反映应付职工薪酬金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财务笔记】【科目】股份支付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

4.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答案: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2.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对于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换取的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3.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时的处理原则
  企业应当在获取对方提供服务的时点、后续的每个报告日以及结算日,以内在价值计量该权益工具,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企业应当以最终可行权或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
  内在价值是指交易对方有权认购或取得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与其按照股份支付协议应当支付的价格间的差额。企业对上述以内在价值计量的已授予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结算发生在等待期内的,企业应当将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即立即确认本应于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服务金额。
  (2)结算时支付的款项应当作为回购该权益工具处理,即减少所有者权益。结算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内在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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