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

2024-05-05 00:17

1.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摘要】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提问】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回答】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回答】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回答】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回答】
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提问】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维修基金怎样申请,社区可以申请吗,依据是什么【提问】
亲,不可以申请【回答】
需要申请委员会才可以【回答】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

2. 民典法规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如何使用维修基金

您好,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申请维修基金可以走应急通道,有些紧急情况不需要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申请维修基金走“应急通道”需要走哪些流程?

1、业主必须先提交申请维修房屋有关材料到小区物业公司盖章认定;

2、再找到小区居委会盖章认可;
3、向所在区房产主管部门申请,所在区房产主管部门盖章认定后;

4、再向当地住房资金中心部门提交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及申请材料;

5、资金管理部门依据完备的申请材料,根据工程进度或工程施工合同,分期将申请的维修资金及时出具银行转账支票划转给维修单位。

哪些情形可以走应急通道申请住房维修基金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经电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2、二次供水、排水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核实并出具意见书认定的;

3、消防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4、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或者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核实并出具意见书认定的;

5、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核实并出具意见书认定的;

6、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如严重沉降、倾斜、开裂等),经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证明并经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摘要】
民典法规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如何使用维修基金【提问】
您好,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申请维修基金可以走应急通道,有些紧急情况不需要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申请维修基金走“应急通道”需要走哪些流程?

1、业主必须先提交申请维修房屋有关材料到小区物业公司盖章认定;

2、再找到小区居委会盖章认可;
3、向所在区房产主管部门申请,所在区房产主管部门盖章认定后;

4、再向当地住房资金中心部门提交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及申请材料;

5、资金管理部门依据完备的申请材料,根据工程进度或工程施工合同,分期将申请的维修资金及时出具银行转账支票划转给维修单位。

哪些情形可以走应急通道申请住房维修基金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经电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2、二次供水、排水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核实并出具意见书认定的;

3、消防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4、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或者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核实并出具意见书认定的;

5、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核实并出具意见书认定的;

6、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如严重沉降、倾斜、开裂等),经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证明并经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回答】
回答满意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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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咨询下如果需要扩展露天车位是否可以使用维修基金【提问】
[比心]【提问】
赞哈【回答】
另外咨询下如果需要扩展露天车位是否可以使用维修基金【提问】
需要扩展露天车位是否可以使用维修基金,按规定是需要与业主沟通协商【回答】
报告当地城建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回答】
如果业主表决通过就可以了对吗【提问】
如果业主表决通过就可以了对吗【提问】
需要报告报告当地城建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回答】
还是业主同意和报OK,谢谢【提问】
物业也需要知晓【回答】
回答满意吗【回答】
赞哈,谢谢您【回答】

3. 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才可以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才可以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4. 没得业主委员会怎样动用大修基金

不一定,但时间上应该差不多。但是开发商往往要在你交维修基金半年到一年,或更长的时间才给你发票。所以你的房款已经交了五年,但产证没满五年,要卖要多交税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专项维修基金缴纳流程图

5. 维修基金没有业主委员会能启动吗

能启用。
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然而,《办法》规定,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最终都要得到房产行政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备案与审核同意才能成行。业主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维修基金没有业主委员会能启动吗

6. 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原规定:物业维修基金缴至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资金专户。
新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业主大会可以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影响:这是建设部和财政部首次明确业主大会可以在商业银行开设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这样一来,无论业主大会成立前、后,维修资金都由银行掌管,专款专用。不管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如何更换,维修资金不会跟着走,提高了维修资金的安全性。

7. 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才能申请维修基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才能申请维修基金

8. 业委会有权使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业委会有权使用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重新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业主委员会认可的维修基金,另立专门账号,并代为保管。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拥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使用维修基金,只有业主委员会开会决议使用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八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一)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三)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四)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五)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六)业主应尽的义务;(七)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