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需要补交吗

2024-05-13 20:04

1. 维修基金需要补交吗


维修基金需要补交吗

2. 4年没交维修基金的后果

法律分析:没交或者晚交维修基金的话,不仅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并且会产生滞纳金。维修基金和契税不缴纳,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根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的相关条例,对于未按规定缴纳维修基金者,开发建设等相关单位则不得将房屋交付。规定业主需要收房子之后90天以内凭合同,购房票据,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到房管部门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逾期缴纳每天有万分之5的滞纳罚金。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开发商如果要求业主在交首付时把物业维修基金一并交齐,那么开发商必须交上提前收的这段时间的银行利息。所以,如果维修基金晚交了,可以补交,但是可能要多交滞纳金。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3. 维修基金用了需要补交吗

维修基金用完后是需要进行补缴或续缴的,当房屋维修资金余额低于首期缴存额的百分之三十时,需及时补缴,成立委员会的小区,由小区委员会决定维修基金的补缴方案,若未成立委员会,由当地房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共同制定。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如下: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如果是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的话,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如下:1、购房人首期应该按照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来缴纳房屋维修基金。2、房屋的出售者应该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3、倘若是开发单位自用或者出租的房屋,应该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进行缴纳。维修基金用完需要补交吗买房时不仅需要缴纳契税,还需要缴纳维修基金,而房屋维修基金在公共设备损坏时可以申请启用。那么,维修基金用完需要补交吗?维修基金用完需要补交。相关住宅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如果房屋的维修基金余额低于首期收缴总金额的30%时,小区内的业主委员会要对小区的维修基金进行补缴方案,要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话就要房管部门或者财政部来实施,督促业主缴纳维修基金。业主的维修基金都是缴纳到房管局的,一开始都是开发商来征收维修基金,开发商只是帮房管局保管费用,之后后费用就会统一缴纳到房管局的。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会开一个账号,然后让业主把维修基金打到账号里面,这样的操作也是比较方便的。维修基金必须合法存放,如果后期出现私自挪用的情况,业主完全是可以把房管局告上法院,用法律来保护业主的权益。当然现实中也可能出现维修基金乱用情况,业主需要懂得维权。房屋维修基金在以下情况可以使用:1、当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等设备的保修期过了之后,需要再次进行维修的时候,就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了,而具体需要业主更加投票权确保标准的分摊费用比例。2、房屋维修基金在没有使用,处于闲置状态的过程中,是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或者规定的基金范围。除此之外,任何人都不可以将房屋维修基金进行挪用,否则给以相应的处罚。3、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是用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如下:1、物业公司可以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暂借一个月的日常维护费用,物业管理的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2、小区内的房屋需要进行大修,或者更新的,可支取承包合同中的约定的预付款,但是总额是需要保持在30%以下。3、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商定后,是可以在物业管理的账户上储备一个月的经费备用金,若是业主大会额外决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维修基金用了需要补交吗

4. 4年没交维修基金的后果

4年不交房屋维修基金,无法办理房产证。
一、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房屋维修基金计算如下: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的收取比例为2%到3%,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计算;
2、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一、业主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条件如下:
1、物业处理区域内发作的屋面、外墙防水严峻损坏可应用房产修理基金;
2、电梯毛病或停运可应用房产修理基金;
3、消防系统毛病可应用房产修理基金;
4、修建外立面装饰和公共高空构件严峻掉落松动可应用房产修理基金;
5、玻璃幕墙迸裂可应用房产修理基金。
二、业主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材料如下:
1、公示照片、业主确认证明;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
3、申请报告,维修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
4、公示证明、申请单位开户证明资料以及维修合同。
总的来说,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不可使用维修资金。
二、房屋维修基金有哪些?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三、房屋维修基金该怎么用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分和设施在损坏之后的维修与更换。我国法律规定,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5. 4年没交维修基金的后果

法律分析:逾期不交厅磨粗维修基金的后果有:
1、房地产登记部门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2、因不具有产权登记证书导致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3、无法办理户口、不能再次出售;
4、产生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游饥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扮镇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年没交维修基金的后果

6. 维修基金一年要交多少?

房屋维修资金一般在交房时一次性缴纳。
1、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一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交付物业。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交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和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房屋维修基金交付协议,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三、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现行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高层(含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四、房屋维修资金一般在交房时一次性缴纳。如果在居住期间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导致账面余额小于30%,则需要续保。
5、商品房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应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存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专项维修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7. 维修基金用完需要补交吗

要再交。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这里提到的首期交存额就是业主收房当时交的维修基金额度。
一、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一)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在没有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如果业主想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话,应该在发生公共设施或者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要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过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
(二)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
如果小区里面有成立过业主委员会,在使用维修基金的时候,应该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以及平时工作中巡查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然后发起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
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相关维修事宜申请。经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确认后,在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然后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
房屋维修基金是属于业主的,但是并不是业主用于维修自己的房屋的,最主要是用于该小区内部公共设施的维修,房屋维修基金只有在得到业主同意后才能顺利使用。
可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4种紧急情况: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经电梯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意见的。
2、消防设施故障,经消防救援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3、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者外墙渗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共同确认的。
4、未移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二次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二次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经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共同确认的。
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新房维修基金是业主在交房时必须缴纳的,它属于房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业主们能够把这个费用直接存入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然后再交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代交。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这个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会把这个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到维修资金专户。
房子维修基金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代交,房地产开发商收到日起三十日内,就要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到维修资金专户,而且业主需要在交房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通常情况,房地产主管机关代管房子的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缴纳,属全体业主共同。

维修基金用完需要补交吗

8. 维修基金少交了可以补吗

一、维修基金少交了可以补吗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发展商和购房者均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专项用于物业维修,不得挪作他用。三、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肌长冠短攉的圭痊氦花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二、交了维修基金,以后谁来负责维修呢?
1、业主大会成立前,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2、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第十四条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三)直辖市、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第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三、维修基金开发商可以代收吗
开发商是可以代收房屋维修基金的。业主在交房前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途径可以存入房屋维修基金的专项账户,也可以请开发商代为收取。维修基金和契税可以由开发商代收办理缴纳手续。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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