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发放的时候从哪天开始算

2024-05-05 21:37

1. 生育津贴发放的时候从哪天开始算

从休产假开始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津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报销标准:生育报销是按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的,所以,要看发生了多少实际费用(自费药是不能报销的)
没有你所说的180天生育津贴一说。

生育津贴发放的时候从哪天开始算

2. 生育津贴哪年开始发放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生育险从1919年开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生育津贴哪年开始发放?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生育险从1919年开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哪年开始发放?

4. 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

生育津贴一般发3个月。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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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下同),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分娩、流产、引产的,还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
3.外国籍职工: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及生育津贴待遇(不包括晚育奖励津贴及计划生育相关待遇),最多享受2次。
4.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
6.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7.参保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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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上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其未就业配偶按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相应的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未就业;二是未享受社会保险(含新农合)提供的生育保障。参保职工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年的,其自未就业配偶分娩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方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5.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领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所需材料有《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领

6. 生育津贴到底什么时候能领


7.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领取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领取

8.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领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什么时候领:以成都市为例: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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