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去哪里可以找到?

2024-05-03 23:47

1. 贩毒去哪里可以找到?

法律分析:
贩毒是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受到刑法处罚,建议不要这样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毒去哪里可以找到?

2. 怎么查贩毒人员判刑

贩毒的判刑:毒品数量大的,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量较大的,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少量毒品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贩毒有多少斤可以判死刑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贩毒300多克判决多少年
贩毒300克最终承担何种刑罚,需要结合贩毒的具体类型,种类,重量,以及有无从轻减轻情节综合判断。《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目前那个十三克甲基苯丙胺能判刑多久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或者持有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就构成犯罪。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5、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6、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公安机关如何查办贩毒行为

1、各地公安机关发现异地毒品犯罪线索的,必须及时向异地公安机关通报,重要情报线索同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异地公安机关必须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提供线索的公安机关。
向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询和提供相关毒品犯罪信息或资料的,应当通报简要案情和发出请求协作函;向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采取强制措施、扣押或者追缴与毒品犯罪活动有关的财物、证据的,应当通报案情和发出请求协作函,以及提供完备的法律文书并承担相应的法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侦办毒品案件,必须先报本省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同意,并由本省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向协作地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通报案情、交流意见,同时报公安部禁毒局备案。
在协作过程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查扣的毒资及财产,由立案单位随案处理,协作方不得擅自截留、变更强制措施或重复扣押、冻结有关财产。立案单位撤销案件的,必须及时解除相关的法律手续并书面通报协作方。
3、在侦查协作过程中,协作方发现己方对案件也有管辖权的,一般情况下不重复立案,由先立案的公安机关继续负责侦查,特殊情况经协商或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可以移交案件。
协作双方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立案方为保护特情或线索来源,请求向协作方移交案件的,协作方应予接受;在协作地发现复杂的贩毒网络或仍在加工生产的制毒窝点,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和处理更深层次的毒犯,协作方请求移交案件的,原立案方应予接受。
4、在毒品案件侦查协作中查扣的毒资和涉毒财产,协作双方应该共同清点,并交由立案单位随案处理。办案单位取得罚没返还后,必须按比例与协作方分享。办理过程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一、对非法运输毒品行为如何认定?
我国是将运输毒品的行为单独作为一种犯罪行为,规定在刑法之中,而且历来是对运输毒品的行为,作为毒品犯罪中的重点予以打击,1979年刑法中,即已规定对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予以惩处,已经明确将运输毒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我国1997年刑法第347条将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并列,并且作为行为选择性罪名而被置于同一条文中,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定刑和量刑标准。但是,对运输毒品罪的概念,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并未取得一致认识,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所谓运输毒品,是指将毒品从某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区域范围则限于我国国内。
2、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也包括明知是毒品而受雇帮助运输的。
3、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4、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
5、运输毒品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为他人运送,包括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或采取随身携带的方法将毒品从甲地送到乙地的运输行为,转移运送毒品的区域,应以国内的领域为限,而不包括进出境。
6、所谓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或出于其他原因,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为他人运送毒品的非法行为。
其实,非法运输毒品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明知道是毒品,而通过各种方式去运输的行为。公安机关针对非法运输毒品办案流程

公安机关如何查办贩毒行为

4. 公安机关如何查办贩毒行为

1、各地公安机关发现异地毒品犯罪线索的,必须及时向异地公安机关通报,重要情报线索同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异地公安机关必须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提供线索的公安机关。
向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询和提供相关毒品犯罪信息或资料的,应当通报简要案情和发出请求协作函;向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采取强制措施、扣押或者追缴与毒品犯罪活动有关的财物、证据的,应当通报案情和发出请求协作函,以及提供完备的法律文书并承担相应的法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侦办毒品案件,必须先报本省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同意,并由本省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向协作地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通报案情、交流意见,同时报公安部禁毒局备案。
在协作过程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查扣的毒资及财产,由立案单位随案处理,协作方不得擅自截留、变更强制措施或重复扣押、冻结有关财产。立案单位撤销案件的,必须及时解除相关的法律手续并书面通报协作方。
3、在侦查协作过程中,协作方发现己方对案件也有管辖权的,一般情况下不重复立案,由先立案的公安机关继续负责侦查,特殊情况经协商或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可以移交案件。
协作双方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立案方为保护特情或线索来源,请求向协作方移交案件的,协作方应予接受;在协作地发现复杂的贩毒网络或仍在加工生产的制毒窝点,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和处理更深层次的毒犯,协作方请求移交案件的,原立案方应予接受。
4、在毒品案件侦查协作中查扣的毒资和涉毒财产,协作双方应该共同清点,并交由立案单位随案处理。办案单位取得罚没返还后,必须按比例与协作方分享。办理过程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一、对非法运输毒品行为如何认定?
我国是将运输毒品的行为单独作为一种犯罪行为,规定在刑法之中,而且历来是对运输毒品的行为,作为毒品犯罪中的重点予以打击,1979年刑法中,即已规定对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予以惩处,已经明确将运输毒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我国1997年刑法第347条将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并列,并且作为行为选择性罪名而被置于同一条文中,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定刑和量刑标准。但是,对运输毒品罪的概念,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并未取得一致认识,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所谓运输毒品,是指将毒品从某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区域范围则限于我国国内。
2、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也包括明知是毒品而受雇帮助运输的。
3、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4、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
5、运输毒品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为他人运送,包括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或采取随身携带的方法将毒品从甲地送到乙地的运输行为,转移运送毒品的区域,应以国内的领域为限,而不包括进出境。
6、所谓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或出于其他原因,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为他人运送毒品的非法行为。
其实,非法运输毒品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明知道是毒品,而通过各种方式去运输的行为。公安机关针对非法运输毒品办案流程

5. 是不是吸毒人员在网上能查到吗?

在社区进行社区戒毒(康复)的,社区可以查到,否则是无法查询到的。
因吸毒被抓获后,公安机关会对吸毒人员进行处罚,并将信息录入全国吸毒人员库。
但是,这些处罚和信息库只有在公安机关在公安内网可以查询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是无法通过公安内网外的任何网络查询到这些信息的。
所以,非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除非社区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证件到公安机关查询,否则是不会查询到的。
扩展资料;
1、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2、征信的记录内容;
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对于个人信用污点记录的保留时长进行明确,即信用不良记录5年之后将不再公布,犯罪记录公开的时效则为7年。
意见稿旨在保护征信活动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同时还提出禁止征信机构搜集民族、疾病、收入、纳税等5种个人信息。
有些不良信用记录并非当事人主观意愿所为,比如银行系统故障、被他人冒用身份恶意盗刷信用卡等,由于这些原因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会让当事人觉得很冤枉,这类不良信用记录可以消除。

是不是吸毒人员在网上能查到吗?

6. 毒品买卖联系电话

法律分析:贩卖毒品后,吸毒人员在贩卖毒品人员家里吸毒,贩卖毒品人员涉嫌贩卖毒品罪与容留他人吸毒罪,要数罪并罚;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贩卖毒品的具体量刑应当根据毒品种类及毒品数量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