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盘?

2024-05-16 03:36

1. 什么是清盘?

清盘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包括生财工具的机械、工厂、办公室及物业),在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然后按先后次序偿还(分派给)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
当公司出现问题,或债台高筑。或股东争拗。或经营不善等,自然出现清盘的可能,
在公司资产结算并分配予债权人及股东后,公司亦告结束。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的清盘及处理方式不同,概括来说,因无限公司并非法人团体,而是以独资或合伙形式运作,故只需通知税务局停止经营及交代公司账目,并停止再续商业登记证即可,
程序上比有限公司简单得多,同时,由于债权人可直接入禀法院向无限公司负责人追讨债项,甚至要求当事人宣布破产以作偿还,故无限公司只会出现自愿性清盘或停止经营,而没有由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性清盘。
决定清盘或停业后将会变卖公司所有资产,如属合伙经营者便须按照成立公司时所定的合伙协议分配资产。 其实,很多时候是因股东之间无法继续合作才决定清盘,
或出现得不到共识的情况下,这时可聘请会计师,亦可以要求会计师公会主席指派中立的会计师担任,若依然无法顺利解决,便可入禀法院,有法院指派中间人处理清盘工作,但无论清盘人是自行委任还是法院指派,其费用也会首先于公司资产中扣除。
如果是把无限公司售予别人,则只需股东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并把变卖公司所得的金额拨入公司资产在做分配即可,但要留意的是若税务局觉得卖价比市价低,税务局将再做评估。

扩展资料:

清盘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包括:
自动清盘(Voluntary liquidation): 该公司成员例如合伙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意愿,认为公司的原先使命已经完成,又或者公司再经营下去也不必要,所以主动清盘,把资产出卖,变回现金,分派给债主及股东等,结束其公司法律个体。此一类清盘未必所谓“资不抵债”的。
强制清盘(Compulsory liquidation): 因一间公司的资金不能抵偿负债,债主以民事法追讨,最后法院出强制清盘令。

一、自动清盘
自动清盘可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债权人自动清盘。
1、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当公司的成员决定公司进行自动清盘并解散公司,自动清盘便会进行。若果公司的成员议决公司进行清盘,公司通常便会停止运作而自动清盘亦会宣告开始。如果公司有偿还债务能力,而公司成员又能提供法定的声明以证明公司的偿还能力的话,该清盘会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在上述自动清盘案中,会议会议决委任清盘人进行清盘。否则,清盘案会视为债权人自动清盘,债权人会议亦会召开,此时公司的董事必须汇报公司的事务。若债权人自动清盘进行的话,公司清盘的审查委员会亦会成立并委任审查委员会成员。
即使公司自动清盘开始后,法庭仍可能颁布强制公司清盘命令,但呈请清盘的分担人可能需要留意自动清盘可能会对其他分担人构成偏见。
2、债权人自动清盘
债权人自动清盘及股东自动清盘的分别在于资债能否相抵,如资不抵债属前者,相反则属后者。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先由股东召开特别会议通过清盘决议,然后召开债权人会议,届时所有债权人亦须出席,
如银行、供应商等,如所有债权人亦同意公司清盘,即可达成自愿性清盘的条件,当决定清盘后,便需指派清盘人负责一切清盘事宜,如公司资不抵债,清盘人就由股东建议人选,由债权人做最后决定,但若资产多于债务,则直接由股东委任。

二、强制清盘
如果公司的负债过多,其债权人及/或公司成员可以入禀法院提出清盘呈请。
清盘呈请提出后,法院将进行清盘呈请聆讯,最后法院会发出强制清盘令,颁令公司进行清盘。 强制性清盘即是被债务人入禀法院追讨债务而导致清盘。当债权人取得得值令后,公司会收到正式通知书需于21日内清还债项,若公司无法偿还,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清盘。
在正式上庭时若无人反对该公司之清盘申请,将由法院委任破产管理署担任清盘人,若遇上了一些复杂的清盘事项,亦可聘请会计师处理,
另外,上市公司比私人公司会有更多的规限,因上市公司同时接受联交所及证监会的监管,如公司被入纸申请清盘,便需停止经营以防对股市造成太大的股价波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盘

什么是清盘?

2. 什么叫清盘啊?

清盘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包括生财工具的机械、工厂、办公室及物业),在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然后按先后次序偿还(分派给)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
当公司出现问题,或债台高筑。或股东争拗。或经营不善等,自然出现清盘的可能,
在公司资产结算并分配予债权人及股东后,公司亦告结束。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的清盘及处理方式不同,概括来说,因无限公司并非法人团体,而是以独资或合伙形式运作,故只需通知税务局停止经营及交代公司账目,并停止再续商业登记证即可,
程序上比有限公司简单得多,同时,由于债权人可直接入禀法院向无限公司负责人追讨债项,甚至要求当事人宣布破产以作偿还,故无限公司只会出现自愿性清盘或停止经营,而没有由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性清盘。
决定清盘或停业后将会变卖公司所有资产,如属合伙经营者便须按照成立公司时所定的合伙协议分配资产。 其实,很多时候是因股东之间无法继续合作才决定清盘,
或出现得不到共识的情况下,这时可聘请会计师,亦可以要求会计师公会主席指派中立的会计师担任,若依然无法顺利解决,便可入禀法院,有法院指派中间人处理清盘工作,但无论清盘人是自行委任还是法院指派,其费用也会首先于公司资产中扣除。
如果是把无限公司售予别人,则只需股东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并把变卖公司所得的金额拨入公司资产在做分配即可,但要留意的是若税务局觉得卖价比市价低,税务局将再做评估。

扩展资料:

清盘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包括:
自动清盘(Voluntary liquidation): 该公司成员例如合伙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意愿,认为公司的原先使命已经完成,又或者公司再经营下去也不必要,所以主动清盘,把资产出卖,变回现金,分派给债主及股东等,结束其公司法律个体。此一类清盘未必所谓“资不抵债”的。
强制清盘(Compulsory liquidation): 因一间公司的资金不能抵偿负债,债主以民事法追讨,最后法院出强制清盘令。

一、自动清盘
自动清盘可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债权人自动清盘。
1、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当公司的成员决定公司进行自动清盘并解散公司,自动清盘便会进行。若果公司的成员议决公司进行清盘,公司通常便会停止运作而自动清盘亦会宣告开始。如果公司有偿还债务能力,而公司成员又能提供法定的声明以证明公司的偿还能力的话,该清盘会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在上述自动清盘案中,会议会议决委任清盘人进行清盘。否则,清盘案会视为债权人自动清盘,债权人会议亦会召开,此时公司的董事必须汇报公司的事务。若债权人自动清盘进行的话,公司清盘的审查委员会亦会成立并委任审查委员会成员。
即使公司自动清盘开始后,法庭仍可能颁布强制公司清盘命令,但呈请清盘的分担人可能需要留意自动清盘可能会对其他分担人构成偏见。
2、债权人自动清盘
债权人自动清盘及股东自动清盘的分别在于资债能否相抵,如资不抵债属前者,相反则属后者。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先由股东召开特别会议通过清盘决议,然后召开债权人会议,届时所有债权人亦须出席,
如银行、供应商等,如所有债权人亦同意公司清盘,即可达成自愿性清盘的条件,当决定清盘后,便需指派清盘人负责一切清盘事宜,如公司资不抵债,清盘人就由股东建议人选,由债权人做最后决定,但若资产多于债务,则直接由股东委任。

二、强制清盘
如果公司的负债过多,其债权人及/或公司成员可以入禀法院提出清盘呈请。
清盘呈请提出后,法院将进行清盘呈请聆讯,最后法院会发出强制清盘令,颁令公司进行清盘。 强制性清盘即是被债务人入禀法院追讨债务而导致清盘。当债权人取得得值令后,公司会收到正式通知书需于21日内清还债项,若公司无法偿还,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清盘。
在正式上庭时若无人反对该公司之清盘申请,将由法院委任破产管理署担任清盘人,若遇上了一些复杂的清盘事项,亦可聘请会计师处理,
另外,上市公司比私人公司会有更多的规限,因上市公司同时接受联交所及证监会的监管,如公司被入纸申请清盘,便需停止经营以防对股市造成太大的股价波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盘

3. 产品清盘是什么意思

清盘是指企业由于某种原因不再继续经营时,变卖资产以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即指将房屋、货物、股票等全部卖出。庄家做股票是在证券交易所有席位的,需签定协议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庄家操作不当,造成账户暴仓、严重亏损等情况,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庄家进行平仓处理,一般叫清盘。拓展资料: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核心产品是指整体产品提供给购买者的直接利益和效用;基本产品即是核心产品的宏观化;期望产品是指顾客在购买产品时,一般会期望得到的一组特性或条件;附加产品是指超过顾客期望的产品;潜在产品指产品或开发物在未来可能产生的改进和变革。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的结果,即"过程"的结果。在经济领域中,通常也可理解为组织制造的任何制品或制品的组合。在现代汉语词典当中的解释为"生产出来的物品"。简单来说是"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而创建的用于运营的功能及服务"就是产品。产品是以使用为目的物品和服务的综合体。产品的价值是由用户来衡量的。产品定义目前有两个学术方向。一个是以"营销管理"为定位的方向;另一个是以整个"企业管理的基础概念"为定位方向。1、营销管理方向产品的定义:引起注意、获取、使用或者消费,以满足欲望或需要的任何东西。消费者购买的不只是产品的实体,还包括产品的核心利益(即向消费者提供的基本效用和利益)。产品的实体称为一般产品,即产品的基本形式,只有依附于产品实体,产品的核心利益才能实现。期望产品是消费者采购产品时期望的一系列属性和条件。附加产品是产品的第四层次,即产品包含的附加服务和利益。产品的第五层次是潜在产品,潜在产品预示着该产品最终可能的所有增加和改变。在供应链上,上流工厂的产品是下流工厂的生产原料或耗材,例如塑料粒、纸皮盒、玻璃片、计算机中央处理器、油漆等。2、企业管理基础概念方向产品定义:人们在实现需求的过程中,与实现需求相关的全部感知事物及意象的集合。此定义的特点:其一,产品是一个过程性的事物而不是一个静止的事物,从选择、付款、安装、使用、报废等过程都可能属于产品;其二,产品不是企业提供的事物,而是属于顾客的事物,产品的本质是顾客的"感知",其依赖顾客而存在,不可能独立于顾客而存在;其三,意象也是产品的重要构成,意象来自感知,意象包括记忆意象和想象意象。这里的"感知"是心理学概念,也常翻译为"知觉"。感知和知觉是同义词。产品是企业与外部世界的唯一联结,也是企业生存的唯一依托。

产品清盘是什么意思

4. 什么是清盘,股票清盘是什么意思


5. 公司清盘是什么意思

清盘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包括生财工具的机械、工厂、办公室及物业),在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然后按先后次序偿还(分派给)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
当公司出现问题,或债台高筑。或股东争拗。或经营不善等,自然出现清盘的可能,
在公司资产结算并分配予债权人及股东后,公司亦告结束。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的清盘及处理方式不同,概括来说,因无限公司并非法人团体,而是以独资或合伙形式运作,故只需通知税务局停止经营及交代公司账目,并停止再续商业登记证即可,
程序上比有限公司简单得多,同时,由于债权人可直接入禀法院向无限公司负责人追讨债项,甚至要求当事人宣布破产以作偿还,故无限公司只会出现自愿性清盘或停止经营,而没有由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性清盘。
决定清盘或停业后将会变卖公司所有资产,如属合伙经营者便须按照成立公司时所定的合伙协议分配资产。 其实,很多时候是因股东之间无法继续合作才决定清盘,
或出现得不到共识的情况下,这时可聘请会计师,亦可以要求会计师公会主席指派中立的会计师担任,若依然无法顺利解决,便可入禀法院,有法院指派中间人处理清盘工作,但无论清盘人是自行委任还是法院指派,其费用也会首先于公司资产中扣除。
如果是把无限公司售予别人,则只需股东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并把变卖公司所得的金额拨入公司资产在做分配即可,但要留意的是若税务局觉得卖价比市价低,税务局将再做评估。

扩展资料:

清盘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包括:
自动清盘(Voluntary liquidation): 该公司成员例如合伙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意愿,认为公司的原先使命已经完成,又或者公司再经营下去也不必要,所以主动清盘,把资产出卖,变回现金,分派给债主及股东等,结束其公司法律个体。此一类清盘未必所谓“资不抵债”的。
强制清盘(Compulsory liquidation): 因一间公司的资金不能抵偿负债,债主以民事法追讨,最后法院出强制清盘令。

一、自动清盘
自动清盘可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债权人自动清盘。
1、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当公司的成员决定公司进行自动清盘并解散公司,自动清盘便会进行。若果公司的成员议决公司进行清盘,公司通常便会停止运作而自动清盘亦会宣告开始。如果公司有偿还债务能力,而公司成员又能提供法定的声明以证明公司的偿还能力的话,该清盘会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在上述自动清盘案中,会议会议决委任清盘人进行清盘。否则,清盘案会视为债权人自动清盘,债权人会议亦会召开,此时公司的董事必须汇报公司的事务。若债权人自动清盘进行的话,公司清盘的审查委员会亦会成立并委任审查委员会成员。
即使公司自动清盘开始后,法庭仍可能颁布强制公司清盘命令,但呈请清盘的分担人可能需要留意自动清盘可能会对其他分担人构成偏见。
2、债权人自动清盘
债权人自动清盘及股东自动清盘的分别在于资债能否相抵,如资不抵债属前者,相反则属后者。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先由股东召开特别会议通过清盘决议,然后召开债权人会议,届时所有债权人亦须出席,
如银行、供应商等,如所有债权人亦同意公司清盘,即可达成自愿性清盘的条件,当决定清盘后,便需指派清盘人负责一切清盘事宜,如公司资不抵债,清盘人就由股东建议人选,由债权人做最后决定,但若资产多于债务,则直接由股东委任。

二、强制清盘
如果公司的负债过多,其债权人及/或公司成员可以入禀法院提出清盘呈请。
清盘呈请提出后,法院将进行清盘呈请聆讯,最后法院会发出强制清盘令,颁令公司进行清盘。 强制性清盘即是被债务人入禀法院追讨债务而导致清盘。当债权人取得得值令后,公司会收到正式通知书需于21日内清还债项,若公司无法偿还,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清盘。
在正式上庭时若无人反对该公司之清盘申请,将由法院委任破产管理署担任清盘人,若遇上了一些复杂的清盘事项,亦可聘请会计师处理,
另外,上市公司比私人公司会有更多的规限,因上市公司同时接受联交所及证监会的监管,如公司被入纸申请清盘,便需停止经营以防对股市造成太大的股价波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盘

公司清盘是什么意思

6. 公司清盘是什么意思

公司清盘是指,公司因合并、分立以外的其他法定解散事由发生,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债权债务,且自公司清算结束后,申请公司注销的程序。清盘,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给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按先后次序偿还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清盘可以简单分为两种:1、自动清盘该公司成员例如合伙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意愿,认为公司的原先使命已经完成,又或者公司再经营下去也不必要,所以主动清盘,把资产出卖,变回现金,分派给债主及股东等,结束其公司法律个体。自动清盘可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债权人自动清盘;2、强制清盘因一间公司的资金不能抵偿负债,债主以民事法追讨,最后法院出强制清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算。

7. 公司清盘是什么意思

公司清盘是公司停止生产经营,所有资产包括生产工具、工厂、办公室及物业,在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然后按先后次序偿还未付的债务,之后按照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过程。公司清盘分为自动清盘和强制清盘。自动清盘是公司股东主动、自愿清盘,把资产出卖,分派给债主及股东。强制清盘是公司资不抵债,债主诉至法院,法院出具强制清盘令。公司清盘和公司清算是不同的。公司清算是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一、申请公司解散的流程
申请公司解散程序如下:
1、申请召开股东会;
2、股东会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3、成立清算组;
4、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5、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确定清算方案后实施;
7、清算完成,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清算应注意什么问题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盘是什么意思

8. 公司清盘是指什么意思

公司清盘是指,公司因合并、分立以外的其他法定解散事由发生,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债权债务,且自公司清算结束后,申请公司注销的程序。
清盘,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给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按先后次序偿还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
一、清盘可以简单分为两种:
1、自动清盘该公司成员例如合伙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意愿,认为公司的原先使命已经完成,又或者公司再经营下去也不必要,所以主动清盘,把资产出卖,变回现金,分派给债主及股东等,结束其公司法律个体。自动清盘可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债权人自动清盘;
2、强制清盘因一间公司的资金不能抵偿负债,债主以民事法追讨,最后法院出强制清盘令。
二、如何进行公司清盘
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