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在新准则下要如何处理?

2024-05-13 03:37

1. 应收帐款在新准则下要如何处理?

  答: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属于金融资产。因而,所有企业的应收账款都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来核算。
  所有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也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要求进行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进行了如下规定: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应当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从目前已经披露完毕的上市公司2007年半年报来看,有很多上市公司仍然对所有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进行计提,即不区分单项应收账款的金额是否重大。这种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
  企业应该在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区分单项金额重大与否。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应该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账款可以按照原来的账龄分析法计提。

应收帐款在新准则下要如何处理?

2.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的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所谓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是经以下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该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扩展资料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

3.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属于金融资产。因而,所有企业的应收账款都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来核算。    一.应收账款的初始计量
  作为金融工具,应收账款初始确认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融。一般而言,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应结合所确认的收入的公允价值来判断。具体可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的应收账款为没有明确利率的短期应收账款。如其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可按实际交易价格计量,与现行的会计处理相同(如果该笔交易存在商业折扣,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
  2.如果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存在现金折扣,按我国会计实务通常采用的总额法入账,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3.如果应收账款收账期较长,不论是否约定利息,成交金额实际包含了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应按已收金额或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销售价格时所依据的折现率为实际利率,计算公允价值后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应收账款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当考虑未来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应当采用该应收账款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二、应收账款的后续确认
  应收账款的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所谓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是经以下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该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实际利率法,指按照应收账款(含一组应收账款)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由于短期应收账款不考虑时间价值,故不涉及实际利率问题,短期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扣除该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三、应收账款的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
  1.减值迹象。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6)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债权人可能无法收回全部债权。
  (7)其他表明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2.减值测试。
  根据准则,应收账款的减值测试与现行的处理方法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必须首先采用个别认定法,然后进行金融资产组合测试。其中个别认定法是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金融资产组合测试是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不应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这里所说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应根据企业对应收账款的风险关联程度进行深入分析,如以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或者以同一企业集团、同一地区或国家的企业的应收账款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与以往的应收账款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有一定差异。
  3.减值的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发生减值时,企业应该在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区分单项金额重大与否。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账款可以按照原来的账龄分析法计提;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应该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应收账款,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短期应收账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应收账款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4.减值准备的转回。
  应收账款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账款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的实际可回收情况,合理计提坏账准备,不得多提或少提,否则应视为滥用会计估计,按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4.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的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所谓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是经以下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该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扩展资料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

5. 新会计准则下的应付账款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220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
。企业(保险)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可以单独设置“应付赔付款”科目。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
。三、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
”等科目,按应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等科目。上述交易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四、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一)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款项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
”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二)以
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
的公允价值,贷记“
”、“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
”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
为存货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处置
利得”或“营业外支出——处置
损失”科目;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等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三)以
,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能给你的就这么多、希望能帮助你!

新会计准则下的应付账款处理

6. 新会计准则下的应付账款怎么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应付帐款”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由此,题中,除暂估应付款以外,“应付账款”科目应当按照应付款的对方单位(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
关于补充问题。
建议的解决办法:“应付账款”科目下设“暂估应付款”和“应付购货款”(或其他可行的名称)两个明细科目,前者核算暂估的应付款,后者核算正常的应付款。

7. 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处理准则

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处理准则
 
  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处理准则  一条 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帐损失,依国内营业处理办法六条的规定,特订定本准则,以资遵行。 二条 各营业部门应依国内营业处理办法四条的规定办妥客户征信调查,并随时侦查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形),签注于征信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及机会性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应不受此限。 三条 营业部门,至迟应于出货日起日内收款,惟不绣钢及特殊钢因限于同业习惯,应于天内收款。如超过上列期限者,总管理处即依查得资料,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告各营业部门主管核阅以督促加强催收。如超过天尚未收回其金额在万元以上者,营业部门应即填列应收帐款未收报告表送总管理处参考办理。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及民营大企业等订有其内部付款程序者,得依其规定。 四条 赊售货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全。 .注意所收支票帐号号码越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期间越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注意所收支票帐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纪录情形(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支票上文字有否涂改、涂销或变造。 .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于更改处加盖原印鉴章,如有背书人时应同时盖章。 .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注意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一(逾期一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期日是否超过条的.规定。 .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注意B户支票(或客票)的信用。 五条 本公司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至迟应于到期日后日内办理。 六条 本公司收受的支票“到期日”与“兑现日”的计算如下: .本埠支票到期日当日兑现。 .近郊到期日日内兑现。 七条 所收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总管理处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送总管理处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 八条 应收帐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并呈主管批准后始得办理(如急需时得先行以电话取得主管的同意,而后补办),或遇有销货退回时,应于出货日起天内将交寄货运收据及原始统一发票取回,送交会计人办理(如不能取回时,应向客户取得销货退回证明),其折让或退回部分,应设销货折让及销货退回科目表示,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九条 财务部门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订善策处理,并由营业部门填送呆帐(退票)处理报告表,随附支票正本(副本留营业部门供备忘催办)及退票理由单,径送总管理处依法办理。 十条 营业部门对退票声诉案件送请总管理处办理时应即提供下列资料: .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部)。 .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持分、设定抵押。建物〈土地改良物〉)应注意所有权人、建号、建坪持分、设定抵押。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值等。 .其他投资事业。 十一条 总管理处接到呆帐(退票)处理报告表,经呈准后日内应依法申诉,并随时将处理情形通知各有关单位。 十二条 上列债权确认无法收回时,应专案列表送总管理处,并附原呆帐(退票)处理报告表存根联及税捐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如法院裁定书,或当地警察证明文件,或邮政信函等)呈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始碍冲销应收帐款。 十三条 依法申诉而无法收回债权部分,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财务部列册保管,倘事后发现债务人(利益偿还请求权时效为内)有偿还能力时,应依上列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执行。 十四条 本公司营业人员不依本准则的各项规定办理或有勾结行为,致使本公司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则议处,情节重大者移送法办。 十五条 本准则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处理准则

8. 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是什么样子的?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一、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新准则规定,“待摊费用”科目中一些内容已不在该科目中核算。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二)除上述几项业务外,还有一些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的业务。
  比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
  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待摊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这种观点认为,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费用,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与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对全年的损益影响是一样的。但这里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没有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不能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负担费用”。比如:2007年12月支付2008年的报刊杂志费,是不能计入2007年损益的。
  观点二、设置“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因此,企业如有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业务,可以增设“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
  【例1】假定某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    管理费用—保险费900    营业费用—保险费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观点三、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二、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
  1.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预付固定资产租金。按照新准则,企业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例2】 甲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8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付租金。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31日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贷:其他应付款8000    2月底会计处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其他应付款16000    贷:银行存款24000    (二)除上述两项业务外,还有一些业务需要在“预提费用”科目核算。    比如:预提保险费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预提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也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比如:6月末支付前半年的保险费,全部计入6月份的成本费用中。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
  观点二、设置“预提费用”科目    核算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中反映。    观点三、不增设“预提费用”科目    企业预提保险费等时,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反映。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这里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即不增设“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企业预提保险费等时,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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