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2024-05-16 22:32

1.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全市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规划、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2.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的人,所具有的劳动能力的总和,或者说;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有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总和。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的潜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给企业带来效益。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是企业的一系列人力资源政策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制定,员工的招募与选拔,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员工流动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员工安全与健康管理等。即: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对人力资源的获取(选人)、开发(育人)、保持(留人)和利用(用人)等方面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最终达到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一种管理行为。
21世纪是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世纪,是知识主宰的世纪。在新经济条件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然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将构筑在Internet的计算机网络平台上,形成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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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33名(含正科长级仲裁员2名、副科长级仲裁员1名;市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其他事项(一)代市政府管理松原市行政学院。(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编制

4.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发展和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拟订适合于本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代表市政府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行政审核监督检查职权,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处理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执行国家和省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拟定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推动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的落实;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省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审查,编制全市社会保险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六)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职辞退等各方面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制度和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实施工作。(八)研究拟订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研究生、博士生(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回市)工作或定居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九)落实全市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制定培训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积极推进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协调政府系统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奖励表彰人员。(十一)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仲裁,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处理人事、劳动信访事项。(十二)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科研、统计和信息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5. 松原社保局人员名单

吉林省松原市退休人员异地生存验证有三种方式:1、在松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者在松原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本人携该《认证表》和本人身份证、离退休证、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如居住农村的在乡政府或镇政府进行认证。再将认证盖章的《认证表》寄回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在松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集指纹、人脸,然后申请互联网人脸认证系统办理资格认证;3、通过人社部异地认证平台,通过原企业向松原市社保局提出异地联网认证申请参加异地联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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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社保局人员名单

6. 松原市社保局电话号是多少

一、松原医保局电话为0438-2112821二、医保局: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1、制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和规划以及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4、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5、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6、完成党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医保报销:1、我国医保的报销规定: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2、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5、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7. 松原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松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松原市教育局松原市科学技术局松原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松原市公安局松原市民政局松原市司法局松原市财政局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原市国土资源局松原市环保局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松原市公用事业局松原市交通运输局松原市林业局松原市水利局松原市商务局松原市审计局松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松原市粮食局松原市经济技术合作局松原市法制办公室松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松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松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松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原市农业委员会松原市旅游局松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松原市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松原市档案局(馆)松原市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松原市供销合作社松原市地震局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松原市规划局松原市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松原市油区教育处松原市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创新研发中心松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松原广播电视台 松原市统计局松原市国家税务局松原市地方税务局松原市水文资源勘测局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松原市沿江开发建设公司

松原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