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期权是否可以转让

2024-05-09 00:41

1. 请问房屋期权是否可以转让

  核心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预售商品房是否能够转让?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房屋期权转让是指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预购商品房合同之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之前,由于购房者一方的原因,如对房屋需求的改变或是故意炒作,把原来因签订购房合同而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房屋期权转让,有的地方将其称之为楼花转让或炒楼花。房屋期权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尚未形式,其转让的并不是房屋而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债权的转让。
  房屋期权可否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和体改法规司在条文释义中对这一条的解释是:商品房预售后,在竣工之前的再行转让,即俗称转让楼花的问题,一般应当允许。这样可以促进商品房预售,搞活房地产市场,增加税费收入,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
  前面曾提及:房屋期权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照这一规定,如属购房者对房屋需求的改变,在转让中一般不以牟利为目的,应当是没有法律上的障碍。但并不是房屋期权转让一定要按原价才算不牟利,因为还有利息等因素。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期权的转让是非常普遍的,如果以是否获利来确定是否允许转让,在实际操作中可行性很小,而且会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在期权转让时,转让的双方都有可能故意瞒价,从而导致国家的税收流失。因而,在一些地方法规中,对房屋期权转让作了规定,在转让时应按当地政府的规定,按章纳税,办理必要的手续。

请问房屋期权是否可以转让

2. 期房换开发商是否换合同

需要重新签署合同。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而国务院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从该法看预售房是可以再转让的,而实际上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是合同的转让。

3. 商品房期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转让

一、商品房期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就是商品房期权转让。这种转让属于债权的转让,预售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而该合同的内容并未发生变化,是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将后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字目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的地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条件的,商品房预购人可以转让该房产。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应当履行什么转让程序呢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转让值得注意的是,预购人与受让人签订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不需要重新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手续分为两种情况:
(一)买受人一次性付款的办理程序:
1、买受人与受让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2、转让双方持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及有关的证件到预售登记的交易主管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XX审批。
3、经交易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转让双方需缴纳相关税费。转让合同在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后,买受人所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
(二)通过银行贷款预售转让的程序一般按如下方式办理:
1、开发商、银行、买受人、受让方应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要求转让所购房屋、解除贷款合同并经银行同意;
2、开发商与原买受人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受让方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合同;
3、办理预售合同登记的变更手续同上一所述;
4、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开发商与贷款银行解除担保合同。

商品房期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转让

4. 商品房期权转让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一、什么是商品房期权转让?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就是商品房期权转让。这种转让属于债权的转让,预售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而该合同的内容并未发生变化,是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将后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字目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的地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条件的,商品房预购人可以转让该房产。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应当履行什么转让程序呢?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手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是,预购人与受让人签订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不需要重新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手续分为两种情况:
(一)买受人一次性付款的办理程序:
1、买受人与受让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2、转让双方持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及有关的证件到预售登记的交易主管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市国土与房屋管理局审批。
3、经交易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转让双方需缴纳相关税费。转让合同在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后,买受人所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
(二)通过银行贷款预售转让的程序一般按如下方式办理:
1、开发商、银行、买受人、受让方应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要求转让所购房屋、解除贷款合同并经银行同意;
2、开发商与原买受人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受让方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合同;
3、办理预售合同登记的变更手续同上一所述;
4、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开发商与贷款银行解除担保合同。

5. 什么是房屋期权转让

  主要概念:是指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预购商品房合同之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之前,由于购房者一方原因,把原来因签订购房合同而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投资型或投机型的房屋期权转让,就是俗称的“炒楼花”。
  现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购房者的房屋期权转让是非法的,在很多大城市中这种转让房产的方式也是被明文禁止的,但是仍然有私自约定进行期房转让的情况存在。
  专家提醒:海畅律师事务所的肖律师认为,这种期房转让的行为不但是违反法律的,而且从现实操作的角度而言,对于买卖双方特别是买方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首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具有不合法性。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因为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是无效的,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有可能存在卖方加价的情况。因为买卖双方从签订合同到房屋竣工交付有一个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房屋价格出现上扬,卖方有可能会改变主意要求加价。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购房合同自身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买方有可能不得不接受这种加价,使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最后,办理产权证比较麻烦。

什么是房屋期权转让

6. 期房再转让的法律问题

购房者经常遇到一个这样的问题,问期房是否可以再转让、是否可以购入、而有些地方性文件不允许期房再转让。而有的地方是却允许转让和备案,同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止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风险增大。
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5、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6、如果确是房子不想要而原价转让,你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但终止预售合同通常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另外这种转让如果有相当大的差价没有依法纳税,定是有阴阳合同(就是差价),发生纠纷会给你带来麻烦。
最后,由于在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过程中法律关系复杂,程序繁琐,无论是出让方和受让方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把关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7. 商品期房转让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期房转让协议是有效力的,但是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开发商与预购人所签订的合同在有效期内;2、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并且相关的税费付清;3、在预售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之前。所有的买卖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无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商品期房转让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8. 什么是房屋期权转让

  主要概念:是指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预购商品房合同之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之前,由于购房者一方原因,把原来因签订购房合同而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投资型或投机型的房屋期权转让,就是俗称的“炒楼花”。
  现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购房者的房屋期权转让是非法的,在很多大城市中这种转让房产的方式也是被明文禁止的,但是仍然有私自约定进行期房转让的情况存在。
  专家提醒:海畅律师事务所的肖律师认为,这种期房转让的行为不但是违反法律的,而且从现实操作的角度而言,对于买卖双方特别是买方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首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具有不合法性。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因为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是无效的,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有可能存在卖方加价的情况。因为买卖双方从签订合同到房屋竣工交付有一个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房屋价格出现上扬,卖方有可能会改变主意要求加价。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购房合同自身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买方有可能不得不接受这种加价,使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最后,办理产权证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