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妻子同意,丈夫卖房是否有效

2024-05-18 18:23

1. 未经妻子同意,丈夫卖房是否有效

第一种意见认为,未经妻子同意,丈夫卖房行为有效。理由是:夫妻是财产共有人,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利益的共同体。其中夫妻一方卖房的行为,应当推定为是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同时夫妻之间关系亲密,第三人也有理由相信:夫妻一方对外处分不动产时,是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或者其他共有人应当知情。
第二种意见认为,未经妻子同意,丈夫卖房行为无效。理由是:夫妻作为不动产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并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夫妻一方事先未取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将严重侵害另一方共有人的利益。该处分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笔者赞成第二种意见。我国民通意见第89条的规定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本案中,本案诉争房产是刘某和李某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刘某和李某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其进行处分;而刘某未征得妻子李某同意,便将其与李某共同的房子出卖他人,因而刘某擅自出卖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行为无效。

未经妻子同意,丈夫卖房是否有效

2. 未经妻子同意 丈夫卖房是否有效

我国民通意见第89条的规定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 丈夫可以把房子卖给妻子吗

法律分析:可以买卖,但是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容易区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丈夫可以把房子卖给妻子吗

4. 丈夫的房子可以卖给妻子吗

法律分析:可以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妻子。至于房贷,丈夫接着还就是,不然还不够转房贷的审核费和手续费等,银行可能也不同意转贷。然后这个房子就清了,妻子可以再贷款,银行要是没有意见就成功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5. 丈夫可以委托妻子卖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委托丈夫办理卖房手续,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丈夫可以委托妻子卖房吗

6. 卖房子要配偶同意吗?

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卖房需要配偶签字同意,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个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无需配偶签字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 丈夫可以把房子卖给妻子吗

可以买卖,但是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容易区分。
一、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要怎么分割的呢
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首先要区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能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由夫妻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屋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但婚后共同还贷。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结婚前的定期存款是婚前财产吗
结婚前的定期存款是婚前财产,但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婚前财产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
三、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有权要回吗
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签订合同的一方所有,房屋买受方如属于善意第三人,其信赖利益应得到保障,即认定合同有效。
此时如果购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卖房人或其配偶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如果购房人虽然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卖房人主张违约责任。
第二,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夫妻共有(按份或共同),此种情况下,一般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但是存在例外情形,比如订立合同的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进行房屋买卖的;
夫妻另一方追认买卖合同的;
买受人举证证明夫妻另一方知道而未表示反对的;
买受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占有使用房屋,夫妻另一方未在合理期间提出异议的,等等,上述几种情况都可以认定购房人有理由相信卖房人转让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从而认定合同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丈夫可以把房子卖给妻子吗

8. 丈夫卖房能不能要回

丈夫瞒着妻子卖房子,妻子可以要回房子,但是一定条件下也不能要回。夫妻关系共有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处分不动产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