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偿还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条件

2024-05-03 23:20

1. 无锡偿还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条件

法律分析:1、购房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2、建房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3、大修住房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无锡偿还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条件

2. 无锡建房、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法律分析:1.本人身份证原件;2.公积金查询密码;3.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2022苏州公积金自建大修提取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人员
   
      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或建造(翻建、大修)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 原件;
   
      3.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友情提示
   
      1.提取额度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 最 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022苏州公积金自建大修提取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