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4-05-16 08:04

1. 我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开始实施的时间

3月31日,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出台。 根据条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国务院公告显示,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法律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我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开始实施的时间

2. 我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开始实施的时间

法律分析:3月31日,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出台。 根据条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国务院公告显示,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法律依据:《存款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3. 存款保险条例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法律分析:《存款保险条例》已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存款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

存款保险条例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4. 存款保险条例何时施行?

存款保险条例于2015年5月1日开始施行。《存款保险条例》是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称投保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5. 我国制定存款保险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存款保险条例的逻辑第二条在中华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目的是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一是通过制定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的目的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存款保险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我国制定存款保险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6. 存款保险制度起始于什么时候

2015年5月1日。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享受存款保险,即使银行破产、倒闭,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能获得国家兜底赔付,限额50万元。另外,银行理财产品不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内,不能获得赔付,投资风险自己承担。扩展资料: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可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诱发道德风险,使银行承受更多风险,还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国际上通行的理论是把存款保险分为显性存款保险和隐性存款保险两种。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存款保险的要素机构设置以及有问题机构的处置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明确银行倒闭时存款人的赔付额度,稳定存款人的信心;建立专业化机构,以明确的方式迅速、有效地处置有问题银行,节约处置成本;事先进行基金积累,以用于赔付存款人和处置银行;增强银行体系的市场约束,明确银行倒闭时各方责任。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截至2013年底,中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实际上存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即以国家和政府的信用对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商业行为进行担保。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符合中国使用行政手法对市场问题进行调控的一贯作风,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

7. 目前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是我们国家第几次

目前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是我们国家第一次颁布并实施的,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什么是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于2014年10月29日,由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的条例。二、为什么要制定条例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存款保险能够吸收存款的银行,金融业务缴纳保费形成的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经营出现问题的时候,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赔付。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也在不断的进行完善,在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和及时防范、化解金融危险、稳定金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存款保险的范围存款保险条例为了更有效的保证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存款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进银行的公平竞争,规定了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等都应该参与存款保险。保险覆盖的范围包括了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的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都是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倍投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是不在保险范围之内的,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防范道德风险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目前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是我们国家第几次

8. 人民币存款保险制度什么时候执行

银行存款保险条例对投资理财没有影响。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2014年11月30日下午5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共有23条,准备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其中规定,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保费由银行交纳保费。可见,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保险对象是存款人的存款,不包括客户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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