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新规取消强制预告

2024-05-14 03:22

1. 创业板新规取消强制预告

法律分析: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 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2、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3、 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创业板新规取消强制预告

2. 创业板预告新规

法律分析: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
法律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
(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业绩快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3. 2020年九月份创业板新股有哪些?

2020年九月份创业板新股有哪些?
四、大势情况:如果大盘当天急跌,破位的就更不好,有涨停也不要追

在一般情况下,大盘破位下跌对主力和追涨盘的心理影响同样巨大,主力拉高的决心相应减弱,跟风盘也停止追涨,主力在没有接盘的情况下,经常出现第二天无奈立刻出货的现象,因此在大盘破位急跌时最好不要追涨停。
而在大盘处于波段上涨时,涨停的机会比较多,总体机会多,追涨停可以胆大一点;在大盘波段弱势时,要特别小心,尽量以ST股为主,因为ST股和大盘反走的可能大些,另外5%的涨幅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抛压。如果大盘在盘整时,趋势不明,这时候主要以个股形态、涨停时间早晚、分时图表现为依据。
五、第一个涨停比较好,连续第二个涨停就不要追了

理由就是由于短期内获利盘太大,抛压可能出现。当然这不是一定的,在牛市里的龙头股或者特大利好消息股可以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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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创业板预报新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和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5.3.1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和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5.3.2 上市公司应当在以下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一)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的 1 月 31 日;(二)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 4 月 15 日;(三)半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 7 月 15 日;(四)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 10 月 15 日。

5. 创业板20%什么时候实施

创业板实施20%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新交易规则下的创业板除了放宽涨跌幅限制比例外,还有引入盘中临时停牌机制、新增盘后定价交易、在连续竞价期间增设价格笼子、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优化两融交易机制、实施ST风险警示、强化退市机制七大规则。

扩展资料:
创业板新规规则为:
1、股票涨跌幅度限制为20%,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设置涨跌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3、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
4、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
根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创业板交易应当符合前20个交易日,日均账户内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且具备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创业板20%什么时候实施

6. 创业板新规则

一、先开通权限
新增创业板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并具备24个月A股交易经验。
存量创业板投资者,东方财富证券用户,在东财app内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电子版即可。
二、搞掂网上打新资格
T日打新股,以T-2日起算,往前推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至少1万元。才能具备网上打新的起步资格。
每5000元股票市值,对应一个“申购单位”,也就是500股。不足5000元市值的不算额度。
持有的深交所股票市值越多,申购单位越多。但申购数量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其实不用那么复杂。在东方财富证券开户交易的用户,只要打开东方财富app,点击“交易”按钮,第二行新股申购,点进去,新股可申购额度一目了然,不用自己再去算了。注册制下创业板打新不用预先缴付资金,等中签了再交。
至于是否中签,T+2日就会出结果。东财证券用户,可以在中签查询里直接查结果和应缴款金额。
申购时间的话,东财app的新股新债申购界面都写了,在该时间内提交申购申请即可。
注册制创业板股票的新交易规则


扩展资料: 
交易时间
9:15-9:20开盘集合竞价时段,接受限价单,可以撤单
9:20-9:25开盘集合竞价时段,接受限价单,不可撤单
9:25-9:30静默期,不接受限价单,不可撤单,此时段提交的限价单,9:30开盘后由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交易。
9:30-11:30/13:00-14:57连续竞价时段
14:57-15:00尾盘集合竞价时段,只接受限价单,不可撤单。
15:05-15:30盘后定价交易。有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的限价不能超过涨跌幅范围。收盘后,按时间优先原则,以当天收盘价为基准,逐笔连续撮合。未能成交的单子是可以撤单的。
二、交易数量
100股或其整数倍,不可以101或者102股的买卖。但是当手头股票只剩下不足100股时,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三、涨跌幅限制
1、新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前5天,不设涨跌幅限制。
2、第6天开始,以第5天收盘价为基准,涨跌幅限制为20%。
四、挂单申报价格范围
无论是有还是无涨跌幅限制,买入申报价≤买入基准价的102%;卖出申报价≥卖出基准价的98%。
投资者原来为买入卖出方便,直接按涨停板买进、跌停板卖出的填单方法就行不通了。这点尤其注意。
举个常见例子,一只正常交投活跃的股票,有买五卖五。
买入是“限高买”,不允许随意挂高价哄抬。卖一是10.50,则10.50*102%=10.71,买入挂单,价格不能高于它。
卖出是“限低卖”,不允许随意挂低价。买一是9.50,则9.50*98%=9.31,卖出挂单,价格不能低于它。

7. 创业板预报新规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和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5.3.1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和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5.3.2 上市公司应当在以下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一)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的 1 月 31 日;(二)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 4 月 15 日;(三)半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 7 月 15 日;(四)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 10 月 15 日。

创业板预报新规

8. 创业板何时开始20%

创业板暂时不会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请及时关注。
根据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在创业板首只注册制上市的公司上市首日起,创业板的公司涨跌幅从现在的10%放宽至20%。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宽进严出”的优胜劣汰制度是比较核心的看点,“宽进严出”将使创业板对高科技企业更有吸引力,同时也会加快淘汰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从而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氛围。
注册制和核准制的核心区别在于审核权利由证监会下移至交易所,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
注册制对上市企业盈利条件放宽,公司IPO定价多采用询价、竞价方式,上市周期缩短至一年左右,发行效率大幅提高。
一定程度来说,注册制会让上市变得“容易”,那么就可能造成一种现象,资金会更加向优质龙头公司聚集,头部效应越来越明显。
总结一下,不论是放开涨跌幅,还是宽进严出,无疑都提升了个人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个股的难度,但对创业板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