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人诈骗被抓为什么转到新疆呢

2024-05-16 17:29

1. 哈尔滨人诈骗被抓为什么转到新疆呢

根据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因此,即使是哈尔滨人在新疆犯罪的,依法应由新疆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哈尔滨人诈骗被抓为什么转到新疆呢

2. 新疆诈骗立案标准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的,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接近“数额巨大”,即达到四万元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从重确定量刑起点:诈骗集团首要分子;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扶贫、移民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 新疆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

在新疆以3千元作为诈骗罪立案标准,构成诈骗金额较大。一旦达到立案起点金额三千元的,法院将根据其有无其他犯罪情节等情况在在四个月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如遭遇诈骗行为,应立即报警。
一、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首先行为人具有以结婚来骗财的犯罪目的,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目的。然后行为人在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婚姻诈骗在本质上仍然是诈骗罪,而构成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需要达到数额较大即诈骗财物三千元以上的。
二、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
贷款诈骗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
贷款诈骗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
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
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之规定,追诉起点金额为2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诈骗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的,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新疆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

4. 新疆诈骗立案标准

在新疆以3千元作为诈骗罪立案标准,构成诈骗金额较大。一旦达到立案起点金额三千元的,法院将根据其有无其他犯罪情节等情况在在四个月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如遭遇诈骗行为,应立即报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诈骗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的,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新疆普通的诈骗案立案标准

新疆诈骗案件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予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新疆普通的诈骗案立案标准

6. 新疆诈骗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新疆以3千元作为诈骗罪立案标准,构成诈骗金额较大。一旦达到立案起点金额三千元的,法院将根据其有无其他犯罪情节等情况在在四个月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如遭遇诈骗行为,应立即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新疆诈骗案件立案标准

新疆诈骗案件立案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予以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一般诈骗有多少元是造成刑事案件的
诈骗三千元及以上就会构成刑事案件。法律关于诈骗罪的数额立案标准规定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彩票流水被骗怎么弄能立案吗
刑法规定彩票刷流水被骗,如果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以诈骗罪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新疆诈骗案件立案标准

8. 新疆诈骗立案标准有何规定

1、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二、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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