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落户,档案能放在上海人才中心吗

2024-05-18 05:41

1. 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落户,档案能放在上海人才中心吗

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落户的,其档案只能放在户籍地的人才中心,直到加入上海户籍才行。
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二)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扩展资料:
办理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与网上联系人一致)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个人及配偶子女情况简介。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本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提供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落户,档案能放在上海人才中心吗

2. 上海的集体户口怎么挂靠到人才中心?

“户口挂靠”就是将户口放在人才服务中心,就是集体户口,严格来说,户口是不存在“挂靠”的说法,档案才真正是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
挂靠情形:
1、高考放榜后,录取高校会要求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2、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3、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挂靠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3、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
(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扩展资料:
上海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挂靠服务指南。
适用对象:
1、外省市调沪的人员。
2、归国来沪定居的人员。
3、其它需要挂靠集体户口的人员。
市内户口迁入申请材料:
1、新单位在职证明。
2、原集体户口户口簿复印件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3、申请入户登记表2份。
4、身份证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
5、在沪住所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挂靠

3. 如何在人才市场挂靠户口和档案?

一、严格来说,户口是不存在“挂靠”的说法,档案才真正是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
二、所谓“档案挂靠”即是指“人事代理”。分为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和往届人员人事代理,无论何种,采取的形式均是集体人事代理(单位人事代理)。
三、档案挂靠的程序
(一)申请。
1、单位集体挂靠与我们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提交拟委托代理的人员名册;
2、个人档案挂靠,填写《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
(二)审核。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后,发出调档函,调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
(三)签约。经双方协商,签订《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单位集体挂靠还要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
(四)履约。受托机构在以下几方面为委托单位(人)服务:
1、主动提供人事政策、法规文件等服务;
2、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鉴别、材料归档等;
3、出具员工因公或因私所需要的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主动通知并组织员工进行职称认定和报考、申报评审工作;
5、受理委托代理人员的工龄审核、档案工资调升、身份确认、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等;
6、受理委托代理单位的党团组织管理;
7、受理员工办理证照事宜;
8、办员工招工手续有关事宜;
9、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如何在人才市场挂靠户口和档案?

4. 办上海居住证、档案和户口都可以放在人才中心吗?

你好,答主给到的建议是只要当地人才中心接收档案,即可以将户口一起存放在人才中心。😊那么办理居住证条件是,《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摘要】
办上海居住证、档案和户口都可以放在人才中心吗?【提问】
你好,答主给到的建议是只要当地人才中心接收档案,即可以将户口一起存放在人才中心。😊那么办理居住证条件是,《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回答】
我该怎么做呢,是先去当地人才中心咨询吗【提问】
你好,去你居住地所属地区人才中心,咨询办理档案和户口的存放,只要对方接收就可以存放😊【回答】
哦【提问】
嗯呢,祝你生活愉快😊【回答】

5. 如何把户口和档案挂在人才市场

一、严格来说,户口是不存在“挂靠”的说法,档案才真正是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
二、所谓“档案挂靠”即是指“人事代理”。分为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和往届人员人事代理,无论何种,采取的形式均是集体人事代理(单位人事代理)。
三、档案挂靠的程序
(一)申请。
1、单位集体挂靠与我们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提交拟委托代理的人员名册;
2、个人档案挂靠,填写《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
(二)审核。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后,发出调档函,调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
(三)签约。经双方协商,签订《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单位集体挂靠还要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
(四)履约。受托机构在以下几方面为委托单位(人)服务:
1、主动提供人事政策、法规文件等服务;
2、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鉴别、材料归档等;
3、出具员工因公或因私所需要的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主动通知并组织员工进行职称认定和报考、申报评审工作;
5、受理委托代理人员的工龄审核、档案工资调升、身份确认、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等;
6、受理委托代理单位的党团组织管理;
7、受理员工办理证照事宜;
8、办员工招工手续有关事宜;
9、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如何把户口和档案挂在人才市场

6. 您好,请问外地户口档案能不能挂到上海市人才中心?如果看到请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想详细问下。谢谢!!

1.外地户口档案一般不能挂到上海人才中心;
2.如果你是本科以上学历,办理上海引进人才居住证,那么必须把档案调到上海;方法是到公司所在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通过调档函回到你现在档案的存放地,把档案调回来,是通过机要局寄到上海,不是个人拿到上海。
3.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赶紧去把档案寄存到你报到证上显示的地址,托管交钱。上海的人才中心肯定不收的。

7. 外地档案怎么放上海人才交流中心

前提是:上海市人才中心同意接纳。具体条件按:
1、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人发[1997]22号)
3、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市委组织部、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沪人[1999]21号)
4、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建立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统一服务平台的意见(沪人[2002]128号)
得到同意,即可将档案迁移至上海市人才中心保管,并按其规定交纳保管费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注意事项:非上海本市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委托户籍所在地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人员人事档案根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要求调入管理的除外)。

外地档案怎么放上海人才交流中心

8. 外地档案如何调入上海市

1、由上海市人才交流机构出具调档函。

2、档案调入上海要求调档人必须是干部身份,所以你要确认档案中是否有你的干部身份证明材料。

3、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主要是:转正定级表、干部履历表,如果这些材料没有,你可以到你现在档案所在地的省级人才中心进行补办。

4、干部身份档案齐全才能调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