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墨子尚贤非乐的主张

2024-05-13 05:49

1. 墨子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墨子尚贤非乐的主张

墨子是我国战国时期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当时的墨家学派很牛,属于诸子百家中的显学,当时有个说法是,以杨朱为代表的道家学派和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学派,在社会上风靡一时,有很多门徒和弟子。特别是墨家学派,他们是一个组织架构非常严密的组织。墨子是墨家学派的第一任首领。墨家学派在哲学上属于理想主义者。他们有十大主张。主要有兼爱、非公、尚贤、尚同、非乐、薄葬、尚志、明鬼等主张。我根据题主的要求,主要介绍墨家学派的兼爱、非攻、尚贤、非乐这四大主张。
兼爱:这是墨子的核心思想。墨子反对儒家的仁者爱人、爱有差等的思想,认为人要全心全意地爱别人,不管你是父母还是兄弟,是熟悉的人还是陌生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大家都一视同仁,付出自己的爱。当然,这是一种理想主义,人是不可能像爱父母一样去爱别人的。墨子认为,爱就像是投了保险,你爱别人,别人爱你,这样世界就充满爱了!
非攻:墨子是和平主义者,反对战争,最好天下和平不起战乱。他经常带着弟子,去各国阻止战争。他和公输盘用工具搞了一场模拟战争,成功战胜了他,从而也阻止了一场战争。这说明,墨子应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尚贤:顾名思义就是重用人才。墨子从治国安民的目的出发,提出了“尚贤”是“为政之本”的观点。墨子反对那种世袭制度,希望国家能够打破身份限制,不拘一格选拔任用人才。
非乐:墨家学派都是现实的功利主义者,对一些形式上的东西不大重视,特别是对儒家强调的礼乐。墨子认为凡事要有用,而音乐纯属是浪费时间浪费资产,还耽误老百姓的时间。所以,必须要禁止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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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墨子尚贤非乐的主张

2. 在战国墨子为什么要主张“兼爱”“非攻”“尚贤”思想。

墨子的思想宗旨是“贵兼”。他认为当时社会的“大害”、“巨害”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人与人之间的争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们的不相爱。因此,他主张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应当“兼相爱,交相利”。      墨子从其兼爱思想出发,主张非攻,反对战争。他断定,爱人运行时,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运行时,人亦从而利之。反之亦然。既然如此,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之间,只要相互兼爱,不要发动战争,相互攻伐,这样不以兵刃毒药水火相攻伐,从而可以共同取利。否则,以兵刃毒药水火相攻伐,便使大家共同取害。因此,墨子“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主张“国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乱贼”,以兴“天下之利”,反对“大国之攻小国”,“大家之乱小家”,以行“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下》)。      墨子还从战争的道义性方面,反对战争。墨子的思想旨意十分明确,杀人者死,杀一人有一死,杀十人有十死,杀百人有百死,这是对不义之人应有的惩罚,是他们的罪有应得,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然而,对于那些发动战争攻伐别国,死伤大量人口的侵略者,有些人则不知非之,反而誉之,这显然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之论。对于这种义与不义颠倒、不辩之论,墨子极力予以辩白,指出好战者为不义,从而说明了非攻的道理。      墨子还从战争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死伤无数的人口,破坏社会生产力等战争危害性上,反对战争,主张非攻。      墨子称赞古代仁君能与大国相交,与邻国相处,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率百姓从农事,为民取利的功德,反对当时的王公、诸侯发动战争的暴行,主张对战争发动者杀无赦。对于发动侵略战争,攻伐无罪之国的战争贩子,要处以死罪,不能使其继续执政为害天下万民。      二、兴利除害,讨伐不义      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非攻”,反对不义之战,他是主张非攻,而不是主张非战争。他认为,仁人之举,就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此,要举行义战,讨伐不义之战。      墨子认为,禹征伐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都是为天下万民兴利除害,不是为自己求富贵享乐的义举。墨子把“攻”与“诛”加以区别,伐“无罪之国”是“攻”,伐有罪之君是“诛”,所以禹、汤、武王之举是“诛”,而不是“攻”。墨子赞同“诛”,反对“攻”。因为“诛”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仁义之举,“攻”则相反。他指出,好战之国,以自己的坚甲利兵,去“攻伐无罪之国”,掠夺财物,劲杀万民,这是“攻”,对于攻伐者,应当“罪死无赦”,故他积极反对“攻”;对于无道有罪之“君”,为了给万民除害,就要“诛”之。因此,墨子主张诛讨有罪之君,反对攻伐无罪之国。“攻伐无罪之国”的侵略战争,他坚决反对;“诛杀狂夫民贼”的正义战争,他积极支持。一切都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标准,这个思想不乏合理之处。      三、尚贤得民,战之必胜      墨子在区分“攻”与“诛”之异的同时,又进一步指出:“攻”者必败,“诛”者必胜。其所以如此,就因为“攻伐无罪之国”者,违背天志、天意,失掉民心、民意,故必然失败;“诛杀狂夫民贼”者,顺乎天志、天意,符合民心、民意,故必然胜利。由此,他肯定,民心所向,战之必胜。而得民心,尤要尚贤。尚贤是圣王治国之要务,为政之根本,所以要尚贤。因为贤良之士是固国之珍宝,社稷之辅佐。对于贤人要富之、贵之、敬之、誉之。衡量贤与不贤的标准是德义、才能,而不是亲疏、美丑,真正做到公而无私,有能则举之、用之,这样人人都竞相为义、为能、为德,这样国家就可以治理了,人民就可以免除祸患了,当然也就得民心、合民意了。      墨子深知,民心向背决定战争的胜负,所以他极为重视民心、民意的问题。他以古者圣王之事,说明行德政,爱百姓,得民心,得天下的道理。如周文王封于歧山,封地方百里,他能“与其百姓兼相爱,交相利,是以近者安其政,远者归其德,闻文王者,皆起而趋之,罢不肖股肱不利者,处而愿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未殁其世,而王天下”(《墨子·非命上》)。能与百姓兼相爱,交相利,行德政,就可不战而胜,最终王天下。      四、注重战备,有备无患      墨子主张兼爱、非攻,反对“攻伐无罪之国”,主张义战。他十分关注战争,注重战争准备。墨子讲究攻守之备的问题。      墨子由“非攻”而“讲求备御之法”,故他对备战理论、技术颇有研究。      墨子认为,国家的主要祸患有七个方面,不消除“七患”则城不守、国不保。他说:      ”国有七患。七患者何?城郭沟池不可守而治宫室,一患也;边国至境,四邻莫救,二患也;先尽民力无用之功,赏赐无能之人,民力尽于无用,财宝虚于待客,三患也;仕者持禄,游者爱佼,君修法讨臣,臣慑而不敢拂,四患也;君自以为圣智而不问事,自以为安强而无守备,四邻谋之不知戒,五患也;所信者不忠,所忠者不信,六患也;畜种菽粟不足以食之,大臣不足以事之,赏赐不能喜,诛罚不能威,七患也。以七患居国,必无社稷;以七患守城,敌至国倾。七患之所当,国必有殃。“(《墨子·七患》)      墨子不仅从理论上重视备战,讲求备御之法,而且在技术上讲求备战、守城的技巧。墨子在《墨子》书中的《备城门》、《备高临》、《备梯》、《备水》、《备突》、《备穴》、《备蛾傅》、《迎敌祠》、《旗帜》、《号令》、《杂守》等十一篇中,运用力学、光学、数学、形学等道理,具体规定了守城的方法,于中可见其对军事技术的重视,也显现了他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军事技术、技巧。      墨子从兼相爱、交相利、兼爱非攻、兴利除害的战争观点出发,所阐明的军事思想主张和战争技术、技巧,不乏高明、合理之处。

3. 兼爱非攻,尚同尚贤——《墨子》

 兼爱非攻,尚同尚贤——《墨子》
  《墨子》是阐述墨家思想的著作,一般认为是墨子的弟子及后学记录、整理、编纂而成。墨子思想的根本精神是自苦利人。他倡导“兼相爱,交相利”,以利人为义,亏人自利为不义,以是否利于人民作为衡量是非的重要标准。他的非攻、非乐、节用、节葬等主张,都体现了这一精神。
   

兼爱非攻,尚同尚贤——《墨子》

4. 墨家主张的“兼爱,非攻,尚贤”是什么意思?

兼爱,就是兼相爱,交相利。就是爱人,爱百姓而达到互爱互助,而不是互怨互损。不用说,这也是墨子根据尧舜时代设计出来的大同世界的模型。兼爱还表现在大国不侵略小国,国与国之间无战事,和平共处。
非攻就是反对一切非正义的战争,对防御战,墨子是支持的。他自己就曾经带人参加过好几次帮人守城的战争。
尚贤:崇尚贤能之才。墨子从治国安民的目的出发,提出了“尚贤”是“为政之本”的观点。墨子反对那种世袭制度,希望国家能够打破身份限制,不拘一格选拔任用人才。

扩展资料:墨子是战国著名思想家、政治家、科学家、军事家。春秋末战国初期宋国(今河南商丘)人,一说鲁国(今山东滕州木石镇)人,生卒年不详,约为前479年—前381年以内。
他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儒”、“非乐”、“节葬”、“节用”、“交相利”等观点,创立墨家学说,并有《墨子》一书传世。
墨家在当时影响很大,《孟子·滕文公》篇云:“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即归墨。”可知战国之世,墨家属显学。
《墨子》一书中体现的墨子的思想在后世仍具有一定影响,广为流传的《千字文》中便记载了出自《墨子·所染》的“墨悲丝染”的故事。到了清朝,随着诸子学的兴起,学者对墨子思想的研究又提升到新的高度。

5. 墨子提倡兼爱的目的是什么?

从这些篇章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尽管墨子的主张名目繁多,但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为推行他的兼爱学说而创造条件。俞樾曾说过,墨子唯兼爱,是以尚同;唯尚同,是以非攻;唯非攻,是以讲求备御之法。这段话道出了墨子思想的要义。

任何思想的产生都是现实在意识中的反映,墨子“兼爱”学说的出现亦是如此。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仍,而且规模越来越大,给人民生活带来巨大的灾难。小生产者由于其经济地位脆弱,政治地位低下,更是吃尽了苦头。老百姓过的日子是“居处之不安,食饮之不时,饥饱之不节”。墨子观察当时产生各种社会乱象时认为,造成社会、政治混乱状态的原因,是人“自爱”而不兼爱:“乱自何起?起不相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以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子以自利。兄自利也,不爱弟,故亏弟以自利。君自利也,不爱臣,故亏臣以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至天下之为盗贼者,亦然。盗爱其室,不爱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自大夫之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亦然。”(《兼爱上》)又说:“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兼爱中》)

墨子在找出了社会弊病的乱源之后,发现“国与国之相攻,家与家之相篡,人与人之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非攻》)等等丑恶现象,都是“天下之人皆不相爱”的缘故。他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就是“兼爱”。“兼相爱,交相利”便是改变这种状况的妙方。具体说来,就是要求君主“视人之国若视其国”,家主“视人之家若视其家”,每个人“视人之身若视其身”(《非攻》),这样就能实现墨子所向往的“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非攻》)的太平世界。墨子的全部学说都是围绕他的“兼爱”思想服务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攻》是《兼爱》思想的反证和延伸,是《兼爱》的姊妹篇。其余各篇,基本上是围绕如何实行“兼爱”而提出的各种主张。

综上所述,可见,墨子所谓“兼爱”,意思是整体的爱、平等的爱,即是说人与人相爱,不能有人己、亲疏的区别。在社会政治中,无论为尊长者,还是为卑贱者,甚至“盗贼”之人,都有平等的身份,同为爱的主体和受体,有自爱的权利,也有兼爱他人的义务。人如果仅仅实现自爱的权利,而忽视兼爱他人的义务和责任,就会造成社会、政治的紊乱失序。

要言之,墨子基本的人伦道德主张是“兼爱”思想,认为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主体的地位,按正当、合理的理性原则参与社会生活,都应以主体的姿态积极主动地“兼相爱”、“交相利”,以消除大攻小、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富夺贫的不合理社会政治现象。所以,我们可以说,墨子的救世方略是以兼爱为价值核心的社会政治学说。墨子苦心孤诣而又细致周到地阐论其救世学说也都是围绕“兼爱”展开的。

墨子提倡兼爱的目的是什么?

6. 墨子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兼爱非攻
“兼爱"是墨家学派的主要思想观点。其它非攻、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也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兼爱便必须非攻,非攻即反对攻战,即“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是以天下庶国,莫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害也”。当然,非攻并不等于非战,而是反对侵略战争,很注重自卫战争。自卫是反侵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自卫就会等于不反侵略。兼爱是大到国家之间要兼相爱交相利,小到人与人之间也要兼相爱交相利。只有兼爱才能做到非攻,也只有非攻才能保证兼爱。

7. 墨子的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墨子》里的“爱人若爱其身”告诉我们,要像关爱自己一样去关爱别人。
墨子爱人若爱其身的意思是像爱护自己一样爱护别人,这是墨子兼爱的主张,他针对儒家“爱有等差”的说法,主张爱无差别等级,不分厚薄亲疏。“兼爱”一说,最初见于《墨子》。墨老先生被后人视为侠者之祖。
原文: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故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
白话译文:假若天下都能相亲相爱,爱别人就像爱自己,还能有不孝的吗?看待父亲、兄弟和君上象自己一样,怎么会做出不孝的事呢?还会有不慈爱的吗?

兼爱非攻
墨子的“非命”“兼爱”之论,和儒家“天命”“爱有等差”相对立,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要求“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
其中不少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所谓兼爱,包含平等与博爱的意思。墨子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友爱,爱别人就像爱自己,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他反对战争,要求和平。

墨子的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8. 墨子为什么提倡兼爱非攻?

二、兼爱的要义

墨子的兼相爱主张,其精神与儒家的“仁爱”及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泛爱众而亲仁”(11),“博施於民而能济众”(12)的爱己爱人的精神却是极相 似的。因此,韩愈说:“孔子泛爱亲仁,以博施济众为圣,不兼爱哉?”(13)就连批评墨子的“兼爱”主张为“无义”“是禽兽也”(14)的孟子也说过: “君子所以异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15)孟子所谓:“爱人者人恒爱 之”,与墨子所谓:“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16)意义也没有不同。孟子又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7)这也和墨家爱己爱 人的兼爱主张一样。

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墨子的兼爱主张乃视人如己,彼此没有差等地相爱,也无远近亲疏之别。因此在这一点上,与儒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种由亲及疏,由 近及远的主张,实行起来是有所不同的。墨子在解释如何实行兼相爱的主张时说:“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18) 其意是认为人类都应该视人如己。这种兼爱的精神是极其伟大的,是非常真诚的。

我们且先来看墨子如何爱己。他说:“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19)在墨子看来,爱己并不等同爱马,因为爱马是带有想利用它的那种动机存在,那 是别有居心,不怀好意的爱。而爱己却没有像爱马那样别有居心。墨子既说爱人若爱己,那麽,爱别人也应该像爱自己一样的真诚而又没有居心了。他又说“爱人不 外己,己在所爱之中。”(20)“兼爱相若,一爱相若。”(21)意思是指自己和别人是没有差等的,爱别人要和爱自己一样,自己只是所爱的众人中之一人而 已。爱自己如何,爱众人也应该相同。而且,爱人既是没有甚麽不良的居心,当然也不会是为了名誉。因此《大取》篇里说:“爱人非为誉也。”
(22)

虽然墨子认为讲兼爱的人不应该别有居心,例如不应该对自己所爱的人加以利用等。不过他也指出,兼相爱是能够带给大众利益的。带给大众利益,那是最有意义的 事。就因为如此,他认为“兼相爱”的学说是非常有价值,应该大力提倡的,以期达到“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23)因为他所说的利是为“最大多数的” 人而带来的“最大幸福”,不是“自私自利”的“利”(24),或害人利己的利。这种为众人而带来的利,不但不是坏事,而且还是好事;不但不应该受到排斥, 而且还应该受到赞许。但是如果一种行动所带来的利益只是利及个人或少数人,而对众人都有不利的话,那就不是墨家所谓的“利人”的真谛了。因此《大取》: “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25)

墨子既以兼爱为“有利於天下”,因此他就想尽办法去推行兼爱学说,来为天下苍生谋利谋幸福。这正是墨家那种爱人精神的反映,同时也是墨家学说的最可取之 点。墨家既以这种爱人爱己,利人利己的主张为依归,因此,凡是利一己而不利众人的做法,都是违反了他们的兼爱主张。为了众人的利益,当私利和兼爱或公利有 所冲突时,墨家认为私利绝对是要加以制止的;大搞私利的人是应该受到制裁的。

这种既讲兼爱又要制裁那些损人利己的人的做法,当时一定受到人们的质疑,或甚至有人评为互相矛盾吧。因此墨家针对这一点,曾经极力加以说明。《小取》篇云: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 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 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是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他。杀盗人,非杀人也。无难矣,此 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也(他)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26)

这一段文字,是在说明杀盗非杀人的道理。我想,墨家的主要意思是说,盗贼为私利而害人,违反了兼爱利人的原则,因此该杀。可是,盗也是人,为甚麽说“杀盗 非杀人”呢?为了要解答这个问题,墨家特别强调了坏人与一般人的异点,认为坏人不讲兼爱,只重私利而不注重众人的幸福,不合“人”的标准,因此,只是徒具 人形的动物,杀了他们,并未违反兼爱的原则,甚至还可以说不是杀“人”。

墨者记录这段话所用的语言,极容易令人误解。尤其是“白马,马也”及“盗人,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等语更是如此。所以对这几句话,似有必要加以说明。所谓“白马,马也”,若用白话来写,就是“白马是马”。

这句话里的白马与马,只强调其共相。“是”这个系词只是表示涵摄关系。白马与一切的马虽不能全同,但白马却是马的一类,因此,白马可以涵摄於马内。“盗 人,人也”,或“张三,人也”,也正与“白马,马也”相同,都是涵摄关系。这种涵摄关系大概就是墨家所指的“是而然者也”。

至於“杀盗非杀人也”,用白话写出来就是“杀盗匪不是杀人”,或“杀盗匪不等於杀人”。这句话强调的是盗匪与一般“人”行为上的差异。“杀盗匪不是杀人” 的“是”这个系词,在这里表示相等的意思,可以用“等於”或数学上的等号(即“=”)来代。“是”用作相等的意义时,主词与谓语可以互换,例如:“墨子是 墨翟”及“汉默帝是刘协”也可写作“墨翟是墨子”及“刘协是汉献帝”。

因此,在这种用法之下,“盗”匪就不等於所有的“人”,尤其是不等於那些讲兼爱与利人的“人”。这种情形大概就是墨家所谓的“是而不然者也”。因此,墨家 才有“杀盗人,非杀人也”之语。基於“杀盗人非杀人”的理论,那麽,杀一人也非杀全人类了。所以《大取》篇里说:“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人以利天下也。” (27)

现在让我们撇开语法问题,再回头来讨论墨子的兼爱思想。墨子提倡兼爱,既是要为最大多数的人谋求最大的幸福,以达致“兴天下之利”及“除天下之害”,而且 认为如果少数人的好处和大多数人的好处互相抵牾时,一定要照顾多数人的好处,那麽杀了那些只为私利,不讲兼爱,处处损人利己的盗匪或坏人,当然是没有甚麽 不对的。

有时候自己的利益与众人之利有冲突,墨家甚至还认为应该自我作出牺牲,以成全众人之利,要懂得如何於“害之中取小”及“利之中取大”(28)。因此,《大 取》篇里说:“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存天下也。”(29)这种牺牲小我的精神正与孟子的“舍生取义”相同。

不过,儒家和墨家对“义”与“利”的看法却有不同。儒家将“义”和“利”看成是对立的,认为凡有所私,讲财利即是“利”。既然如此,君子是不应该讲“利” 了。所以,孔子说:“君子喻於义,小人喻於利。”(30)孟子回答梁惠王之问时也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31)可是,照墨家的看法,所谓 “利”,也就是“利”,所以《经上》里说:“义,利也。”:“忠,以为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32)可见墨子所谓的“利”,不 是拍自私自利或财利之“利”,而是指行为上为人带来好处的“利”。

墨家在推行“兼爱”,“利人”及“去私”的学说当儿,有时竟连自己都得作出牺牲,自己的亲属自然也就不能免此。《吕氏春秋·去私》篇即曾记载墨者腹(黄+享)为公忘私的故事,兹录之於下:

墨者有钜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之以此听寡人也。”腹(黄+享)对曰:“墨者之法 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 之。(33)

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正可表现出墨家兼爱利人,大公无私的伟大精神。由这一则故事,我们同时还可以见出墨者是说得到又做得到的人,他们并不是一些只会坐而言之,却不能起而行之的理论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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