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如何离职

2024-05-11 17:53

1. 证券经纪人如何离职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是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强迫员工辞职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通过上文的介绍,各位劳动者应该都清楚了吧,在上述六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且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仔细分析了一些,这些情况都是属于公司方面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此外,要是公司强迫劳动者辞职的话,建议劳动者们也要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
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证券经纪人如何离职

2. 有关证券经纪人这个岗位的问题~

1.证券经纪人,主要是开发客户,靠客户佣吃饭,客户靠股市吃饭,股市靠天吃饭,所以这是个靠天吃饭的行业。
2.目前股市行情非常一般,自6000点至今,中国差不多有大半股民赔钱,股民没有交易热情,开发客户难度加大。
3.每天都是重新开始。不断的开发客户,才能符合证券公司的要求,开发不出来时,证券公司即淘汰,给员工无安全感。
4.证券行业目前竞争非常恶劣,主要是价格战。
建议你多和老员工交流。

3. 离职注销的证券经纪人可以做兼职经纪人吗

1、可以。只要不是同时在别的券商工作就没有影响,不过如果只要证还是挂在原券商的话,新券商也注销不了证。但有金融行业,类似于银行会内部规定不能挂职经纪人,这个具体看从事的公司了。这叫证券经纪业务,有很多工作是禁止同时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比如投行,发行与承销,保荐,各企业中的证券事务部,都是不允许同事兼职经纪业务的。
2、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的主体为证券经纪人。【摘要】
离职注销的证券经纪人可以做兼职经纪人吗【提问】
1、可以。只要不是同时在别的券商工作就没有影响,不过如果只要证还是挂在原券商的话,新券商也注销不了证。但有金融行业,类似于银行会内部规定不能挂职经纪人,这个具体看从事的公司了。这叫证券经纪业务,有很多工作是禁止同时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比如投行,发行与承销,保荐,各企业中的证券事务部,都是不允许同事兼职经纪业务的。
2、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的主体为证券经纪人。【回答】

离职注销的证券经纪人可以做兼职经纪人吗

4. 证券经纪人不可以做什么

证券经纪人不可以代替客户管理账户。包括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进行证券买卖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扩展资料: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四)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五)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5. 证券经纪人为何干不长?

证券经纪人干不长的原因是证券经纪人其实就是证券公司的营销人员,收入靠佣金提成的,也就是客户多业绩好就赚钱,业绩不好干不下去的占多数。这行淘汰率很高的。做经纪人的时候主要是做营销,做得好可能转正式员工,然后部门经理营销负责人什么的。这是最顺利的步骤。

经纪人的含义
经纪人就是所谓的中间人,是介绍、促进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并且从中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说得直白些,经纪人其实就是中间的一种,只不过人们为了区分职业,特意给这类中间商安排了一个特殊的称呼。
而国家根据职业的特殊性,公布了《经纪人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中指出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证券经纪人为何干不长?

6. 现在开始做证券经纪人是不是已经有点晚了呢

参照中登公司的开户数据,一年大约新开户1500万户,全国106家券商,平均下来一家券商开户约为15万户,以每家券商30个营业部计算,一家营业部一年的开户数5000户,一个营业部客户经理(包括实习、试用、正式)平均100人计算(西安国信证券营业部每周招30人左右,远远超过这个标准,当然也有证券公司招人不多的,比如中信,一年能搞定800W客户资产你就过去试试),一人一年能开50户...
大券商不仅考核开户数,还有客户资产量的考核,一般一年客户资产在300W~1000W不等,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另外根据证券协会公布的数据,全国证券从业人员总数是184009人,其中从事一般证券业务的是122411人,从事营销业务的是11851人,从事经纪人的是30060人,一般来说,上述人员都有客户开户或者客户资产的任务。分析师仅1595人,投资顾问9987人。
如果现在做经纪人,那么你的竞争对手差不多17万人。

7. 证券经纪人,我们需要吗?

  证券经纪人制度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在我国由南到北,曾效仿、引进国外的证券经纪人制度予以宣传推广应用,但从实践运行效果和市场反应看,大多数成效不大,或销声匿迹。
  有人因此提出,证券经纪人制度不适合我国证券市场,不适合我国的券商。
  个体证券经纪人是空白
  果真如此吗?从证券经纪人的实质定义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现状及趋势来看,并不尽然。
  证券经纪人是提供证券买卖成交的中介服务人。这里所说的提供中介服务一层意义是为客户提供买卖成交撮合操作;另一层则是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分析与建议。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之初,由于其起点较高,交易撮合系统较为先进完善,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的途径极其方便、简单,不需要通过证券经纪人的人工撮合就能自行完成。人们在电视画面中所看到的国外交易所内热闹非凡的交易场面在我国没有出现,这一点便成为人们认为证券经纪人不需要的理由。但是,这仅仅是看到了证券经纪人的一个方面,即提供买卖撮合操作服务这一功能。在我国,这一功能其实是由证券公司完成的。《证券法》第137条明确指出,"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因此,证券经纪人在我国是存在的,不过其存在的形式是证券公司,提供的服务目前也仅局限于通道式服务。
  而作为证券经纪人的另一特征------个性化投资理财服务及其自然人存在形式一直是个空白。这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区别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的现象之一。
  随着券商间硬件设备的趋同性,市场的发展变化,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已从追求跑道迅捷、设施先进转变成追求个性化服务的内容和深度上,而这一点,恰恰是证券公司这个法人化的证券经纪人无法满足的,也成为目前券商间竞争的焦点------培养发展自己的证券经纪人队伍。由此,向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投资建议的自然人性质的证券经纪人便应运而生。
  自然人性质的证券经纪人队伍的培育与发展是改善证券市场投资理念,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证券公司与自然人性质的证券经纪人相辅相成,互为依存,二者以不同角度共同服务于广大投资者,促进证券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推行证券经纪人的难度
  由于目前国家对自然人性质的证券经纪人尚没有专门的管理、规范制度,各家券商虽然意识到培育发展证券经纪人队伍的重要性、迫切性,也相应推出了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客户经理、投资顾问)队伍及业务模式,但在执行中仍难以达到初衷,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政策法律的障碍。证券经纪人不可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附于证券公司。这种依附关系既包括福利待遇上的依附,也包括业务支持上的依附,以及管理上的依附,而这些又是目前政策、行规上的空白点。若依附紧了,证券公司要承担相关的不确定连带责任风险;依附松了,证券公司失去了管理、控制能力,经纪人也将失去凝聚力。
  三、经纪人日常的业务支持障碍。经纪人作为营业部服务客户、开发客户的重要力量,需具备基本的业务综合素质;同时,在其开展业务时,营业部及公司的业务支持十分重要。这一点,一些券商及营业部还没有意识到。没有一套系统的、连贯的、坚实的业务支持,经纪人就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时间一长,服务水平下降,客户不满意,必然会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经纪人的能力水平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
  四、日常培训的障碍。现实生活中,营业部对于证券经纪人的管理多注重于业绩的考核,而忽视了对其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证券经纪人缺乏必要的、连续的培训,将会抑制他们的进一步进步与提高,这也不利于证券公司的发展。
  推行证券经纪人的思考
  综上所述,证券经纪人队伍的培育与发展符合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投资者投资理财的需求,必将成为券商间下一步竞争的"利器"。但鉴于目前的一些现状,券商在具体推广执行中可把握以下几点:
  一、对于证券经纪人要修正一些旧的观念
  1、证券经纪人不是富余的人,更不是要濒临下岗的人。若把客户比作证券公司的"上帝",证券经纪人就是上帝的引路人,他们引导客户到证券公司,并为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最终为证券公司带来收益。他们也是证券公司与客户实现真正沟通的桥梁。一些优秀的证券经纪人的存在,甚至将会影响公司的投行业务和自营业务发展。谁真正把握住证券经纪人,谁就会在下一次竞争中赢得先机。
  2、证券经纪人不能单打独斗。作为证券经纪人队伍的管理者,券商要发挥其独有的强大实力,要从信息、技术、管理上支持证券经纪人的发展,解决其后顾之忧。
  3、证券经纪人的出现与发展,实际上是找到了一个能够展现自身价值、实现抱负的舞台。这个舞台就是证券公司,跳舞的人就是证券经纪人,观众就是客户。舞台上的竞争是公平的,有能者居之。
  二、关于证券经纪人的选材及具体工作要求
  选材上,在多数券商现有人员较多的前提下,证券经纪人的选材可多考虑以内部自愿转化为主。毕竟这些人员有着较长的从业经历,有利于轻车熟路开展业务。
  在对证券经纪人的具体工作要求上,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思路。券商眼光要放长远,初期立足于多培育、多辅助,要有"扶上马再送一程"的气魄,注重考核其工作的过程,促进经纪人树立信心,尽早进入角色。以后,随着证券经纪人工作成绩的积累,客户的认可,再逐步加大对其的业绩考核力度,最终达到证券公司利益与证券经纪人利益的自然统一、和谐一致。

证券经纪人,我们需要吗?

8. 准备从业证券经纪人,请前辈指导指导几个问题

答:1、会招不是金融专业的学生,在券商工作期间可以参加证券从业资格的各项考试。
2、每个券商都是不一样的,建议刚毕业的同学们先以学知识,积累经验为主,只要认为自己合适就好好干,让大家看到你的努力,没准就会成为更加专业的人才了。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3、不管先前有没有经验,券商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都是会有培训的。
4、两者是一样的,驻点只是券商开发客户的一种趋道。
5、这个也不是定是面试+笔试,每个券商面试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