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投资方应缴纳哪些税?

2024-05-05 13:31

1.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投资方应缴纳哪些税?

一、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投资方应缴纳哪些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因此,贵公司将自行开发的房产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以房产投资不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但涉及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固定资产投资:四种方式哪个更合适?
(1)假设条件
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需要假设以下几个前提:
1、本文考虑的税种仅为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忽略其他税种及附加。
2、被分析的企业假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固定资产属于可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的范围,银行贷款利率为5%。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机器设备年限为10年,残值为0.三是购入不超过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不含税价17%的进项税额,现金净流出量为不含税价。
(2)投资分析
在实践中,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有直接购买、股东投入、企业重组和股东调拨四种方式。
1、直接购买固定资产。
用这种方式,既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又可以按会计准则计算的每年折旧加计扣除。以贷款利率作为投资报酬率测算:享受税收优惠(一次性抵扣),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现值=100×15%=15(万元)。无税收优惠(按10年折旧),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值=100÷10×15%×7.7217=11.58(万元)。因加速折旧而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15-11.58=3.42(万元),为企业创造的价值为3.42万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现金净流量=100-3.42=96.58(万元)。
2、股东直接用固定资产投资。
用这种方式,股东自身的税收成本=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按规定,企业不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条件,企业应至少按10年计提折旧,分10年税前扣除,不能产生货币时间价值利润。这样,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现金净流出量为100万元。
3、企业重组、合并方式取得的资产。
假定重组涉及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市场公允价值相等,没有计提减值准备。如果采用一般重组方式,企业按双方约定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作为入账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条件,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按规定,应至少按10年计提折旧,分10年税前扣除,不能产生货币时间价值利润。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现金净流出量为100万元。如果采用特殊重组方式,由于本文假定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市场公允价值相同,因此,测算的现金净流出量结果与一般重组相同为100万元。增值税的风险与一般重组与相同。
4、股东无偿调拨。
企业接受股东无偿调拨资产,不论作为股东的投资还是捐赠,入账价值都是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在此种情况下,固定资产不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必须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计提折旧扣除,不能产生货币时间价值利润。这样,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现金净流出量为100万元。在此情况下,股东的资产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属于视同销售,可以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抵扣进项,因此增值税可以不考虑。
(3)投资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在直接外购方式下,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优惠,在投资过程中获取了额外的货币时间价值,投资现金净流量最小,按银行贷款5%利率计算时,现金净流出量为96.58%,与其他几种方式相比节约比例为3.42%;增值税进项正常抵扣,没有其他税收负担和风险。
也就是说,四种方式中,直接外购不仅手续简单,交易过程证据充足,企业账务处理简单明了,还可以享受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获取因此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使得企业所需的投资资金量最小,并且在企业投资报酬率越高时对企业越有利。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投资方应缴纳哪些税?

2.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涉税如何处理:
 
 1、先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转入投资,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 以固定资产入股要交增值税吗

一、正面回答以固定资产入股一般不需要交增值税。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风险共担的投资人,不需缴纳营业税;没有风险共担的而是取得固定收益的投资人,按租赁业缴纳5%的营业税。二、详情分析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增资需提交给银行的材料有什么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增资需提交给银行的材料如下:1、增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自然人股东之一亲自持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金来办理;3、单位股东增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支票。

以固定资产入股要交增值税吗

4. 股东以固定资产投资交税吗

法律分析:股东以固定资产投资交税。股东个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公司法要求去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师事务所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投入价值然后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才能做为实收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在此基础上确定投资比例等后续事宜。做好会计记账工作:股东投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是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5. 投资入股的固定资产需要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吗?

您好,对于您的这个问题,经过分析我给的建议是: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或者原材料,增值税要计入实收资本。


纳税人接受投资者转入的货物,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法的,应当按照专用发  票上记载的投资货物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货物价值与增值税额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摘要】
投资入股的固定资产需要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吗?【提问】
您好,对于您的这个问题,经过分析我给的建议是: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或者原材料,增值税要计入实收资本。


纳税人接受投资者转入的货物,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法的,应当按照专用发  票上记载的投资货物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货物价值与增值税额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回答】

投资入股的固定资产需要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吗?

6.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还要开具发票吗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还要开具发票吗?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属于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投资方应缴纳哪些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因此,贵公司将自行开发的房产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以上规定,企业以房产投资不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但涉及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7. 关于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的问题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销售已使用过的09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是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所得税的。按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这样计算出来的增值税,不是销项税,而就是应纳增值税额,更不能作为购买者的进项税了,这里面的增值税购买方不论是什么企业,都不可以抵扣税额的。这类资产的出售,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发票是自己开具的。税务机关不存在给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不会让你自己开具专用发票的。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由于此类固定资产在购进或自制时其所涉及到的进项税,都是抵扣过了的,所以其再次销售时,所涉及到的增值税,那就是销项税了,并且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指购入方是一般纳税人),并且购入方可以抵扣此进项税的,专用发票是企业出售方自己开具。如果出售给了小规模企业时,那么就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而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了,税率仍为适用税率。税额不可以抵扣!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关于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的问题

8.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还要开具发票吗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不需要开具发票。投资,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等。发票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有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分类,具体如下:1、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普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专用发票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2、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三联式的,普通发票是两联式的,且只有一般纳税人和具有自开专票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的小规模企业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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