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人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2024-05-04 14:24

1. 基金投资人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基金投资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契约。
2、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资人利益的活动。
基金投资人的权利:
1、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投资人大会。
2、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得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方面的资料。
4、申购、赎回或转让基金单位。
5、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投资人大会可以对以下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修改基金契约;提前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

基金投资人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2. 基金投资者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基金投资者拥有的权利包括:
(1)受到法律保护免受因基金经营者欺诈、疏忽或利益冲突而导致的损失;
(2)享受出色的基金管理服务;
(3)重大事项知情;
(4)受到基金公司公平对待,在清晰透明的条件下赎回开放式基金份额;
(5)权益受损时向相关机构申诉等。

3.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义务?

深圳前海大概率资管为您解答:
(1)按规定开设和注销基金的证券资金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办理基金的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将本基金项下资金移交基金托管人保管;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与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5)除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基金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6)办理或者委托其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事宜;
(7)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根据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交易数据、投资文件及基金其他相关数据与文件,并确保提供材料的合法、真实、完整和有效;
(9)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0)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基金定期报告,对报告期内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等情况做出说明;
(11)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基金投资者报告基金份额净值;
(12)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编制基金年度报告,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披露;
(13)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4)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全部会计资料,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15)妥善保管并按基金托管人要求及时向基金托管人移交基金投资者签署的基金合同原件,因基金管理人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向基金托管人移交基金合同原件导致基金托管人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予以赔偿;
(1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17)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1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金融监管部门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者;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出而免除;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义务?

4. 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关系怎么运行的

第一,公司型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合伙型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合伙企业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的委托并不因此免除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本合伙企业投资资产处置的最终决定应由普通合伙人做出。
第三,契约型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在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基金形式下,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直接参与主题。因此,紫广义的契约型基金形式下,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是一种该委托或者信托法律关系。

5.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基金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二)取得基金收益;(三)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四)申购、赎回或者转让基金单位;(五)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六)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一)修改基金契约;(二)提前终止基金;(三)更换基金托管人;(四)更换基金管理人;(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事项,经基金持有人大会作出决议后,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第三十一条 基金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基金契约;(二)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三)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四)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6.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不包括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不包括保管基金资产。
【原题】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不包括(B)。
A、运作和管理基金资产。
B、保管基金资产。
C、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
D、获取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在我国,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7. 参与基金日常投资管理是谁的权利

参与基金日常投资管理是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我国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②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③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④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⑤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⑥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介绍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信等方式召开。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参与基金日常投资管理是谁的权利

8. 参与基金日常投资管理是谁的权利

参与基金日常投资管理是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我国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②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③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④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⑤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⑥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介绍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信等方式召开。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