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怎么量刑?

2024-05-04 02:13

1.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怎么量刑?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规定是,行为人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中国刑法介绍的期货交易诈骗罪怎么认定
中国《刑法》中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的量刑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是指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获取交易佣金等非法收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二、哪些要素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要素:
1、主要要件是证券从业人员;
2、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
3、客观要件是侵犯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提供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诱导别人投资是什么骗局
诱导别人投资有可能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根据《刑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怎么量刑?

2. 如何确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有以下要件会确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证券市场;
2、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变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构成特征包括: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三款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操纵股票市场是什么罪
操纵股票市场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如何量刑?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规定是:行为人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忽悠别人买股票什么罪
诱骗别人投资涉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判刑,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证券公司的欺诈客户行为有哪几种
利用证券欺诈客户的行为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及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哪些要素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要素:
1、主要要件是证券从业人员;
2、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
3、客观要件是侵犯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提供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如何量刑?

4.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怎么判?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是指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获取交易佣金等非法收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一、金融犯罪具体包括几种罪
1.金融犯罪具体包括下列几种罪:伪造货币罪,出售、运输、购买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
2.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4.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罪,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
5.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6.逃汇罪和骗购外汇罪。
7.洗钱罪。
二、忽悠别人买股票什么罪
诱骗别人投资涉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判刑,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 怎样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3、主体要件,主体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
(1)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二、如何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一)犯罪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二)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三)犯罪客体是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和公众资金经营制度;
(四)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第一,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投资者对信息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虽然在程序上与正常的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到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直接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第二,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二是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这里有关监管部门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行业协会包括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等。第四,主观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未公开信息,而积极利用此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过失不构成该罪,如犯罪主体不慎将未公开信息泄露,导致信息获取者进行证券交易,则不能按暗示他人进行证券交易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怎样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6.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判刑吗

对犯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人的处罚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到十万元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判处二到二十万元罚金。
一、捡到别人信用卡算什么罪
捡到别人信用卡并用来消费了,如果金额较大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要处罚金。如果是数额巨大的话,会被判处五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如何认定期货交易虚假信息传播罪
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依据刑法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什么是集资诈骗罪如何处罚?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为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到二十万元罚金;有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到五十万元罚金;有数额特别巨大等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到五十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如何判刑?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
1、犯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1-10万元罚金;
2、属于特别恶劣情节的,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
3、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多久?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
1、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10万元罚金;
2、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损失特别重大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
3、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从重判罚。
二、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一般判多久
1.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刑标准的规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20万元的罚金;
2、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如何判刑?

8. 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怎么判刑?

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提供,是指将虚假的有关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故意传播或扩散。既可以提供给个人,又可以提供给单位;既可以是当面口头提供,又可以不面对他人而采用书面、影视、计算机等方式提供;既可以单个地提供,又可以成群成批地提供。但无论其方式如何,其所提供的必须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且必为虚假的信息。如果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无关或者所提供的不是虚假的信息,则不构成本罪。至于虚假信息的来源,既可以是自己编造的,又可以是他人编造的,但来源如何都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所谓伪造,在这里是指按照证券、期货交易记录的特征包括形式特征如式样、格式、形状等内容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石印等各种方法,制作假交易记录冒充真交易记录的行为。所谓变造,是指在真实交易记录的基础上,通过涂改、剪接、挖补、拼凑等加工方法,从而使原交易记录改变其内容的行为。所谓销毁,是指将证券、期货交易记录采用诸如撕裂、火烧、水浸、丢弃等各种方法予以毁灭。所谓诱骗,是指采取提供虚假的信息或将交易记录加以销毁的方式,以对投资者进行欺骗、引诱、误导,从而骗取投资者信任使投资者买卖读证券、期货合约的行为。
本罪为结果犯,只有因行为人的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的行为造成了实际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即使有上述行为,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有实际损害后果但不是严重的后果,都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非上述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