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重整是什么意思

2024-05-18 10:22

1. 股份公司的重整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1、股份公司的重整是指在股份公司里,当公司因财务困难而停止营业或有停业之虞时。2、也就是当公司流动资金欠缺已达极点,对已到清偿期的债务不能支付致使停止营业。3、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拯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股份公司的重整是什么意思

2. 什么叫股份公司的重整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公司的重整,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
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
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
一、申请重整是什么意思
股份公司重整是指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
重整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文本;
(2)申请重整的原因及根据;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业务状况;
(4)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状况;
(5)关于重整的意见;
(6)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请资格。
二、股东有权申请解散公司吗
股东有权申请解散公司,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
3、由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
4、需向法院申请。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3. 什么叫股份公司的重整

股份公司的重整,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什么叫股份公司的重整

4. 什么叫股份公司的重整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的重整,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5. 什么叫股份公司的重整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公司的重整,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
	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
	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什么叫股份公司的重整

6. 股份公司重整的定义

重整是一种程序。重整的法律概念为公司具备破产原因但存在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在法院的主持和债权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达到公司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一、公司重组需要向法院告吗
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
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
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二、股份公司是否需要申请破产?
股份有限公司是属于法人,具有破产的主体资格,只要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就可以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企业破产重整流程是什么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是:
1、公司出现法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4、法院指定管理人。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7. 股份公司重整是什么意思?重整是什么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公司的重整,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
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
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
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
一、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有什么区别?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
(一)二者申请条件不同,具体包括:
(1)申请原因有别。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
(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
(二)二者过程不同,具体包括以下: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而破产重整中管理人是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避免破产的目的。重整的目的在于维持公司之事业而不限于公司本身,所以必要时还可采取解散原有公司,设立第二公司,或公司分立、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方法。
(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别除权是基于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之优先受偿权产生的,其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和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保证债务人不因担保财产的执行而影响生产经营,无法进行重整挽救。
(5)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法院可在保证反对者的优先权利和既得利益不受损害等法定条件下强制批准重整计划,以避免因部分利害关系人的反对而无法进行重整。
二、分红股东承担债务吗
股东不可以只分红不承担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
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股份公司重整是什么意思?重整是什么意思?

8. 股份公司的重整的概念

公司重整是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司债的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可能,但有重建希望与价值的,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裁定准予重整,使之得以维持和更生的一种制度。
一、公司之诉并且经过公司法解散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的,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如下:
1、公司出现破产,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三、破产重整听证会流程
破产重整听证会流程如下:1、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3、法院指定管理人;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6、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7、进入重整期间后,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8、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9、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10、《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11、《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12、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0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