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得重病,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4-05-06 09:56

1. 直系亲属得重病,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直系亲属患重大急病提取公积金属于地方政策,具体要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执行标准为依据,各省市政策不一样,以下是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一、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没并有对直系亲属患重大急病允许提取公积金。不过2005年1月10日发布的《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条:"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章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直系亲属得重病,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 直系亲属得重病,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摘要】
直系亲属得重病,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问】
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回答】

3. 直系亲属大病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不超过社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如不能提供社保报销单的,可按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50%,且不超过实际门诊、住院收费收据的金额提取,也就是说账户余额有10万元,但实际治病收费只有4万元,就只能提取4万元。“对于重病的提取我们是比较人性化地操作的,例如说在家庭特别困难,动手术之前也可以申请提取。”上述负责人说,这种就不需要等社保报销单出来后才提取,但同样需要出具《诊断证明书》等资料,这种带有“预取”意味的提取也是按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50%来取,如果后续实际治疗金额超过已经提取的,则可以再申请提取,但如果不超过,则不能再申请。上述负责人提醒,若患大病提取公积金,医疗费用报销单开具时间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且当期治疗只能提取一次,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直系亲属大病提取公积金

4. 直系亲属得重病需用钱是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 直系亲属大病提取公积金条件

法律分析: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直系亲属大病提取公积金条件

6. 亲属得重大疾病能将公积金全部提出来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购买建造自住房、离退休、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况下可以提取;因此亲属得重大疾病一般不能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父母重病是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父母重病是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8. 亲属大病提取公积金必须患病者先提取吗

年后
是的以提取公积金必须患病者先提取;
1、需要的证明材料: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和《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单》。
2、提取流程:
持以上证明材料——去户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去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
三个子女都可以提取,都是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