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2024-05-08 03:29

1.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根据公司连续盈利情况和财产增值情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2.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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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

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 企业增资发行股票的条件

股票增资发行是这样定义的,增资发行是指已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过一定的时期后,为了扩充股本而发行新股票。增资发行分有偿增资和无偿增资。有偿增资可分为配股与按一定价格向社会增发新股票。无偿增资就是指所谓的送股。无偿增资可分为积累转增资和红利转增资。
如果上市公司增资发行股票,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票已经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逾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5、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第2项规定的限制。
上市公司为扩充股本而增资发行股票一定要满足上述五项条件,满足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增发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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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哪些条件?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新股发行如同计划经济体制,一贯采取审批制,主要表现在政府分配指标和额度,公司发行上市,首要条件是取得指标和额度。反过来,取得政府给予的指标和额度,等于得到政府的保荐,发行上市不过是走个程序。因此,审批制下公司发行上市的竞争主要是争夺指标和额度。

  随着市场经济越来越多地替代计划经济,新股发行的核准制必将替代审批制。第一次真正提出新股发行核准制,是1999年7月1日生效的《证券法》,其中“第十一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从此证券市场开始期盼新股发行核准制。(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虽然《证券法》于1999年7月1日生效,但是为了集中解决历史遗留的指标企业,并为核准制的推行准备过渡期,新股发行直至今日仍然实行审批制(主要审批有指标的企业)。在此期间,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3月17 日颁布《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其中规定“主承销商在报送申请文件前,应对发行人辅导一年,并出具承诺函。”这是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制推出的第一个文件,但只明确要求辅导一年,并没有明确报审材料目录。由此可以推断,核准制新股发行最早时间要在2001 年3月17日以后产生。

  2001年将是真正实行核准制发行的第一年,随着3月7日的临近,证券市场对核准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前不久的2001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第一次明确核准制新股发行需要报审的材料目录。由此标志核准制新股发行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第一批核准制新股发行企业以3月17日为第一时间进入冲刺阶段。

  新股发行三种监管方式

  一般认为新股发行有三种监管方式,即审批制、注册制及核准制。

  审批制是我国在证券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采用行政计划的方法分配上市指标,由地方政府或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上市的监管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凭借行政权力行使实质性审批职能,证券中介机构主要职能是技术指导。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监管方式,证券监管部门公布发行上市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上市。发行人是否达标的判断由证券中介机构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只实施合规性的形式审查。

  核准制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的中间形式。一方面取消了政府推荐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标发行上市;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发行上市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定发行上市申请。因此核准制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度。

  核准制与审批制报送材料比较分析

  2001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第一次明确核准制新股发行需要报审的材料目录。通过这份目录可以进一步看出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不同和变化,甚至可以将其差别进行量化。

  1、核准制材料目录减少内容包括(1)取消省级政府及部委的推荐函;(2 )盈利预测可以不用提供。

  取消政府推荐(指标和额度)是新股发行真正核准制的重要标志。因为政府推荐制主要为了照顾国有企业,与市场化相距甚远。取消政府推荐则意味着企业不分所有制一视同仁,民营企业在第一轮上市中虽然落后,但在核准制下优势将得到充分的发挥,甚至后来者居上。

  发行人可以不用披露盈利预测意味着进一步推行市场化发行。盈利预测本是预测数字,肯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如果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确信盈利预测可以实现,则可以向投资者披露,否则可以不用披露,由投资者自行分析判断,总之不能误导信息。盈利预测的这项改变对新股的定价方式也将产生重大影响,以往的新股定价绝大多数以盈利预测数乘以一定的市盈率得出,不披露盈利预测的新股定价将不得不以市场询价和竞价为主要方式。这是对新股定价的市场化发行推进。

  2、 核准制材料目录增加内容包括(1)券商推荐函、券商审查意见、 券商辅导报告;(2)发行人及所有中介机构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3)律师工作报告;(4)特殊行业监管意见书;(5 )发行人关于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情况的说明;(6 )发行人关于技术含量及技术创新能力的依据;(7)其它关于改制、重组、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等方面规范要求的更明细资料。

  券商推荐、审查和辅导替代政府推荐,构成核准制的前提条件。券商在核准制中的关键作用和地位在此确立,进入证券市场的企业由券商把关和培育,可能更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而且从内容上也大大强化了保荐的分量,包括出具审查报告和辅导报告,从一年辅导期开始,券商即对发行人实施培育和改造,可谓知根知底,把关到位。这样才能真正地实施审查和保荐。

  发行人和所有中介机构承诺对材料负责,使得中介机构负有连带责任,集体对整个新股发行负责。这样进一步明确和加大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体现核准制下的新股发行监管以中介机构的一线监管为主。这对各证券中介机构的内控机制将带来新的要求和考验。

  专门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特殊行业监管报告,都是为了进一步强调专业机构对专业问题的判断和监管,表明管理思路的专业化趋势。

  股份公司与大股东的独立问题是证券市场的顽疾,因此本次目录中专门强调这点,出具专门的材料说明,同时提供经审查的依据。

  对发行人的技术能力专项说明,是为了更加突出核心技术对企业的至关重要性,有利于上市资源向具有核心技术能力的企业配置。

  改制和重组是发行人的起源,完善发行人体制必须从源头抓起,做到“根红苗壮”。因此本次目录大大地加强了改制和重组方面的内容披露,而且采取专项说明的方法,难以回避。这样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规范性。

  综上所述,核准制报送材料目录明显具有两大特点,一是证券中介机构成为核准制的关键,新股发行主要由中介机构一线判断,其次才是监管机构的二线判断。二是股份公司的规范性仍是审核的重点,而且将规范性审核的重点前移至改制、重组和辅导期间,希望从股份公司成立之初的源头开始规范,并在中介机构辅导(监督)下运行一年。此举有望大大提高上市公司的规范性。

  比较内容        审批制              核准制                注册制
  指标额度          有                无                 无
  发行上市标准      有                有                 有
  主要摊(保)荐人  政府              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
  对发行实质判断    证监会            中介机构、证监会   中介机构
  监管性质          证监会实质性审核  中介机构和证监会   证监会形式审核
  分担实质性审核职责 中介机构实质审核
  市场化程度        计划体制          逐步市场化         完全市场化

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哪些条件?

6. 股份制公司增资有什么规定

公司至少在成立3年后才能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来增加资本
要求公司最近3年的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后,才可以发行新股的方式增资
除此以外还须满足利润预测的条件,即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将款利率。这里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指增资发新股以后的银行利率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若财务会计有虚假记载,也不得增资发新股

股份公司(上市)的增资
所需材料:

   1、股份公司增资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书(原件);

   2、董事会决议(原件)、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及公证处有效证明(原件)、报纸公告;

   3、股份公司送、配股公告;

   4、章程修改书和修改后的股份公司章程(原件);

   5、上年财务年报;

   6、原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7、验资报告。

7. 股份公司增加股本应掌握哪些内容

  【解答】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并修改公司章程;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向社会公开募集,还需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的条件比较少,只要经股东会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即可。
  (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的核算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的方式通常有:发行新股、将可转换证券按规定转换为股本、发放股票股利。
  (1)发放新股的核算。
  发放新股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通过对社会或者对原股东增发股票筹集资本。公司在发行新股并已募足股款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并公告,并在公告后确认股本。新股按面值发行时,按所发行新股的面值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股本账户,新股的发行费用记入当期费用,数额较大的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摊销;新股按溢价发行时,按所收股款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新股的面值贷记股本账户,新股的股票发行收入超过面值的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作为股本溢价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2)将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核算。
  企业按规定可以将其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为股本,但这种增资形式并没有改变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仅仅是对其权益结构的调整。《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盈余公积中的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采用发行新股、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外,还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增加资本。

股份公司增加股本应掌握哪些内容

8. 增资股票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增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纯粹为扩大业务,增加资本而发行的股票。发行增资股票的形态,分为有偿增资和无偿增资。根据《公司法》规定,增资股票的发行条件是:
	1.存量股票已全部发行完毕;
	2.为扩大生产需要;
	3.按约定方式进行增资。企业的增资分为有偿增资和无偿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