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玮的基本信息

2024-05-17 19:48

1. 刘玮的基本信息

刘 玮 女 所在单位: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毕业院校:南开大学 职 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1.海上保险理论与实务 2.保险法律制度、国际保险法研究 3.国际保险、保险服务贸易与WTO保险自由化研究 招生专业:保险、金融、法律、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保险 现任校内外职务:南开大学国际保险研究所 副所长天津保险学会理事。

刘玮的基本信息

2. 孙蓉的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孙蓉,女,1963年生于成都。经济学博士(师从袁文平教授)。现为西南财经大学校党委委员,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所所长。是四川保险学会理事暨学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司法鉴定人,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科研成果百余项。曾获得全国金融教育先进工作者、西南财大教学名师(首届)等称号,并先后获得四川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0余项教学科研奖。是四川省省级精品课程《保险学原理》的课程负责人。● 主要研究领域:商业保险理论与实务、保险法、农业保险、保险与经济的相关分析等。● 学术成果:共计100余项。先后独著或参著专著 7部,发表论文、译文60余篇,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及工具书18部;承担各类课题16项(在研4项)。在学术成果中有8项为全国统编或规划教材(其中全国高校重点教材主编、副主编各1项),1项为省级精品课程教材,20余项发表于《保险研究》、《财贸经济》、《改革》、《生态经济》、《财经科学》、《中国保险》、《上海保险》、《理论与改革》、《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天府新论》、《西南金融》等全国核心期刊;主持及主研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211工程”规划重点课题、校管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省重点课题等。● 主要科研目录:(一)在海内外出版的专著《中国商业保险资源配置论》(独立专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战略研究——基于金融混业经营的视角》(领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 《农业保险新论》(第一编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大陆财产保险理论与实务》(参著),台湾五南书局2003年版;《农村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研究》(参著),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中国经济改革30年:金融卷》(参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社会资本与城市贫困问题研究——一个理论框架及四川城市社区经验证据的检验》(主著,排名第二),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二)主要完成与承担的科研课题主持:“中国保险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保险法律体系的健全”,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度科研项目资助课题,2002结项;“金融混业经营背景下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战略研究”,西南财大“211工程”十五规划重点课题,2006年结项;“中国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2003年度课题,2007年结项;“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构建与制度创新研究”,四川省委2008年度课题,2009年结项;等等。主研:“农村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3年课题,2005年结项;“中国保险中介人制度研究——保险中介人的市场行为模式”,西南财大1999年211课题,2001年结项;“社会资本视角下的四川城市贫困问题理论与实证研究”, 四川省哲学社科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重点项目课题,2009年结项;“社会资本视角下政府反贫困政策绩效管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8年课题,在研;等等。(三)教材及辞典主编:《保险学原理》(四川省精品课程教材),西南财大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2006年第二版,2010年第三版;《保险法概论》,西南财大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2004年第二版;《财产保险》(全国普通高校金融类“九五”规划重点教材),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版。副主编:《财产保险》(全国高校保险学系列教材),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2002年、2003年版;《保险学基础》,西南财大出版社2003年、2006年、2010年版;《基础保险学》,西南财大出版社1993年版。参编:《保险经纪理论与实务》(全国保险经纪资格考试指定教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农业保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金融类专业“八五”统编教材),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版;《保险大辞典》,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财产保险》(21世纪高等学校金融学系列教材),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版;《经济法律通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等等。(四)主要学术论文论保险合同法律规范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保险研究》2002(9);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保险研究》2003(9);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回顾、现状与展望,《生态经济》,2007(2);保险资源配置中的政府与市场,《保险研究》2008(5);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保险业的变迁与发展,《保险研究》2008(12);国有资产管理的自有资金模式与风险控制,《改革》,2009(1);风险认知、利益互动与农业保险制度变迁,《财贸经济》,2009(6)。● 海外经历:于1996年、2000年、2001年、2006年、2009年赴香港、俄罗斯和台湾访问、研修或作学术演讲。● 主要获奖情况及其他社会反响:(一)教学类1996年主讲并负责申报的《保险学原理》课程被评为四川省重点建设课程;2004年被评为四川省省级精品课程。多次在学生评教中获得全校第一名、第二名。多次荣获优秀教师等称号,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项。2007年获西南财经大学首届教学名师奖。2007年获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2007年金融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二)科研类论文:2000年 “开放保险市场与发展民族保险业”获四川省金融学会第九次金融科研优秀成果奖,该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中心《金融与保险》1998年第9期全文转载。论文:“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 (独立撰写),发表于《保险研究》2003年第9期,2004年获中国保险学会、《保险研究》优秀论文特等奖和2003年度西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署名唯一),并被收录到《保险研究》2004年增刊“优秀论文汇编”以及《中国保险论丛——管理之道》(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年版)中;被《中国保险网》、《中国保险经纪网》、《世界经理人周刊》、《博爱人》、《和讯网》等保险及相关网站的10余个网页转载,经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四川大学图书馆)核查,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至2006年3月已查找到引用本文的文献共计13条。专著:《中国商业保险资源配置论》(独立撰写),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获2005年西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署名唯一)。专著:《农村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研究》(参著),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年版, 2009年获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四川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署名第二)。专著:《社会资本与城市贫困问题研究——一个理论框架及四川城市社区经验证据的检验》(第二主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2010年获四川省经济学会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署名第二)。(三)其他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多次参加全国经济师、助理经济师职称考试命题工作;全国自考《保险学原理》等课程的命题工作。2002-2010年先后参加全国人大《保险法》(修正案草案)的立法调研座谈会、巨灾保险调研座谈会、《保险法》司法解释草案讨论会以及省政府法制办《四川省消防条例》(草案)设计论证会,作为专家参会发言及提交书面意见。2004-2009年已先后有10余名(项)指导的学生获得本科生科研奖(科研处、共青团委主办)、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光华奖、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等。

3.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学院领导

左起: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集合教授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志强副研究员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富青教授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李慧军老师 强力, 汉族,1961年10月27日出生,陕西彬县人。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经济法、商法。独著、主编、合作专著、教材10余本,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国家级教材《金融法》(独著 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司法部普通高等教育“九五”规划教材《金融法》(独著 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法》(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金融法教程》(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 司法部全国政法院校通用教材),《金融法》(专著 合著群众出版社1991年8月第1版),《中国经济法》(主编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1991年5月第1版,《保险法原理》(合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专家咨询小组成员。  1、郭富青,男,1962年11月26日生,汉族,河南省开封县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西北政大学法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南京大学法学博士。自1986毕业留校后,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担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1年,应邀赴香港城市大学作访问学者半年,2002年晋升为教授职称,2005年担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陕西省司法厅重点建立项目法律服务团法律宣传咨询组成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特邀咨询员;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期以来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尤其是致力于企业法、公司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较深的造诣。主要论著有《中国非公司企业法研究》、《合伙企业法论》、《商法学案例教程》、《公司法教程》、《企业法》等10部,并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经济法制》、《河北法学》、《社会科学家》等刊物,公开发表法学专业论文近60篇。其中有8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被收入《中国商法精粹》,1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其中产生广泛社会反响的代表作为《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控股股东诚信义务探析》(发表于《法律科学》2004年第3期);《从股东绝对主权主义到相对主义公司治理的困境及出路》(发表于《法律科学》2003年第4期);《论公司要约收购与反收购中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发表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建立我国拍卖法律制度初探》一文曾于1996年荣获中国社会科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学论文优秀奖;《论现代企业集团组织运行的法律机制》,1998年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建立我国商事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及营造社会信用环境的思考》,荣获2002年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论商法的立法模式》,荣获2004年中国法学会颁发的,中国商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2等奖。《地名资源商业化开发的法律秩序研究》,荣获2007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李集合,男,1966年生于陕西省礼泉县,1989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至今。主要从事合同法、房地产法、土地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业法学会房地产法与物业管理法协会理事。主要著作有:《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独著)、《农业法视野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制保障研究》(中国法学会2006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合著)、《土地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出版,副主编)、《合同法》(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出版,主编)、《监狱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并在《西北大学学报》、《宁夏社会科学》、《法学杂志》、《政法学刊》、《法律适用》、《理论导刊》、《河北法学》、《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学院领导

4. 民商法研究生选小方向,选民法还是商法?这关系到选导师的问题

主要是个人爱好,自己喜欢,然后才是今后的市场导向问题。民法方面走律师等偏司法类职业好些,商法去企业好些

5. 山东大学研究生法学院导师联系个方式

姓名
职称
讲授科目与研究领域
博/硕导
武树臣
教授
法理学、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
博导/硕导
杨海坤
教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博导/硕导
徐显明
教授
人权与法治
博导/硕导
齐延平
教授
法哲学 宪法学 人权法学
博导/硕导
冯殿美
教授
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博导/硕导
柳砚涛
教授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博导/硕导
王德志
教授
宪法学原理、中国宪法史
博导/硕导
王丽萍
教授
民法总论、债法、亲属法
博导/硕导
肖金明
教授
宪政制度、法治政府理论
博导/硕导
于改之
教授
比较刑法、中国刑法、金融刑法、犯罪学
博导/硕导
周长军
教授
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司法制度
博导/硕导
傅礼白
教授
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硕导
黄世席
教授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体育法
硕导
姜作利
教授
国际经济法、罗马法
硕导
李  霞
教授
民法总论、债法、亲属法与继承法
硕导
李道刚
教授
比较人权与宪政理论、国际法学,法文化学
硕导
李道军
教授
法理学、法史学、人权法学、宪政理论
硕导
林明
教授
中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
硕导
柳忠卫
教授
刑法学、刑事政策学、刑事执行法学
硕导
毛映红
教授
知识产权法,专利实务
硕导
秦  伟
教授
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
硕导
桑本谦
教授
法理学
硕导
申政武
教授
日本法、物权法、人格权法、信托法
硕导
迟德强
副教授
国际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国际人权法
硕导
崔立红
副教授
知识产权法
硕导
丁杰
副教授
证据学、侦查学
硕导
董翠香
副教授
民商法,物权法
硕导
葛明珍
副教授
法学理论、人权原理、国际人权法、司法学、法律史
硕导
胡常龙
副教授
刑事诉讼法学
硕导
黄士元
副教授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
硕导
江照信
副教授
法制史
 
[韩]金永完
副教授
宪法与行政法学
 
李长勇
副教授
人权、宪政、社会法
硕导
李洪武
副教授
经济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
硕导
李卫华
副教授
公法权利、行政法学、宪政制度
硕导
李忠夏
副教授
宪法与行政法学
 
刘明利
副教授
行政法、立法学
硕导
刘善华
副教授
民商法
硕导
罗文波
副教授
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宪政史
硕导
马建红
副教授
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人权与宪政
硕导
牟宪魁
副教授
违宪审查、民商法、日本法
硕导
孙玉芝
副教授
经济法,保险法
硕导
田雷
副教授
宪法、中国政治
 
田荔枝
副教授
刑事诉讼法、法律语言
硕导
王笑冰
副教授
知识产权法
硕导
魏治勋
副教授
法哲学、法社会学
硕导
徐伟敏
副教授
经济法学、环境法学
硕导
许庆坤
副教授
国际私法、美国法
硕导
张式军
副教授
中国环境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国际环境法
硕导
张晏瑲
副教授
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环境法、海洋政策
硕导
周  静
副教授
中国刑法学、犯罪心理学
硕导
冯威
讲师
宪法学、行政法学
硕导
姜峰
讲师
宪法学、外国宪法
硕导
刘宏渭
讲师
民商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破产法、亲属继承法
硕导
刘加良
讲师
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证据法、法学教育
 
吴建中
讲师
经济法,公司法
硕导
徐婉利
讲师
国际法
硕导
张海燕
讲师
民法、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和破产法
硕导
柴瑞娟
讲师
金融法、公司法、证券法,经济法
 
侯艳芳
讲师
中国刑法、外国刑法、犯罪学
 
康娜
讲师
民商法
 
李洁
讲师
民商法、国际私法
 
马得华
讲师
宪政、权利理论
 
马一
讲师
民商法
 
满洪杰
讲师
民法、医事法
 
张帆
讲师
现代英美法律哲学、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向力
讲师
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
 
于永宁
讲师
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
 
郑智航
讲师
法理学、人权法学、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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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法学院导师联系个方式

6. 南京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的法学研究生哪个更好一点?

  本人系川大的诉讼法法学硕士,个人认为南京大学的法学比较好,二者相比较,首先看法学院的层次: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1952年院系调整时被撤销,1981年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59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8人,讲师13人,助教7人,党委行政人员11人。博士学位获得者13人,硕士学位获得者25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18人。
  法学院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八个硕士专业: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经济法学博士点。学科门类齐全,层次多样,满足社会不同需求。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原名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亚太法研究所、犯罪预防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等四个科研机构。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内唯一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法学院编辑出版《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和《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在全国学术界受到广泛赞誉。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百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千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法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指示为指导,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适应21世纪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法学人才,创建国内一流的法学院。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并充分利用南京大学

  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学人才的大量需求,加速法学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南京大学已将法学确定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59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7人,讲师13人,助教7人,党委行政人员11人。博士学位获得者14人,硕士学位获得者25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20人。
  法学院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8个硕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另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经济法学博士点一个。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原名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亚太法研究所和犯罪预防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等四个科研机构。
  法学院编辑出版《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和《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两种刊物。
  南京师范大学于1986年在原政治教育系下创建法学教研室,开展法学教学科研活动。1994年5月,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对高素质法学专业人才的需要,学校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院系结构,在原政治教育系法学教研室、德育教研室法学教研组和马列部部分教师的基础上,成立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2001年3月,为适应法学学科的发展需要,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独立组建为法学院。
  目前法学院下设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等7个教研室,并设有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现代司法研究中
  心、民商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中德知识产权研究所、保险法研究所等6个科研机构,另设有院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继续教育办公室、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中美合作MCJ项目办公室、法学专业图书馆等行政辅助机构。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教师53人。教师中有教授20人,副教授1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31人。教师队伍具有较高的学历结构,其中具有博士学位(含博士在读)的38人。一批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作出了突出了贡献,获得了很高的荣誉:学科带头人公丕祥教授荣获首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1995)、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6年)等荣誉称号,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并当选为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李浩教授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6年);张国平教授荣获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称号;龚廷泰教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李力教授获全国优秀百篇博士论文奖。另有3人荣获首届“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1人荣获“江苏省教育名师”称号,1人获“江苏省五四青年奖章”,1人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1人入选第二层次培养人选,2人入选第三层次培养人选,1人获江苏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称号,理论法学学科的教师获得“江苏省优秀教师群体”的集体荣誉称号(2000年)、诉讼法学科教师获江苏省优秀学科梯队(2002年)。
  南师大法学学科通过20多年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下含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同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并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和法学本科专业(含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两个专业方向),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法学理论学科在“九五”、“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先后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省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学科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十一五”省重点学科。2007年,法学理论学科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其次,看学校的档次,南京实力最强的大学是南大
  最后,看教授的档次,表面上看,南京大学教授10人,副教授18人;南京师范大学教授20人,副教授15人,但南京大学名人比较多,比如孙南申教授,1950年生于江苏南通市,1985年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研究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即来南京从事国际经济法的科研与教学工作;主要研究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法,尤以的国际惯例研究见长,是国内国际经济法学界的知名学者之一,南京大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大学MBA课程特聘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全国高校项目管理师资协会秘书长、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李涛博士的咨询式培训风格受到众多学员的欢迎。近些年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文章30多篇。先后出版了《资本运营的理论与实践》、《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等多部著作,出版了《高绩效管理》教学光盘。

7.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怎么样啊

(我是把这学校的概况写了出来,你照着看啊)

中央财经大学为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文学、工学、理学等学科并重的 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系全国 49 所具有法律硕士( J.M )培养资格的高校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成立于 2004 年,其前身为设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经济法教研室和成立于九十年代的法律系。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设法学本科专业, 面向全国招生, 每年招收本科学生 100 人左右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院相继取得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国际法学、法律硕士( J.M )专业学位等四个 硕士学位授予权,每年面向全国招收 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50 人左右,全日制法律硕士( J.M )研究生 80 人左右,并招收在职法律硕士( J.M )学员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 100 余人。 法学院设有法理学与宪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财经法律研究所、法律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研究中心、《财经法学系列教材》编辑部、《财经法律评论》编辑部、《证券法律评论》编辑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等机构。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 40 余人,其中教授 8 人(含专职外 籍 教授 1 人)、副教授 17 人,教师中已获博士学位者 21 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 3 人。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 优化师资结构 , 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 , 法学院聘请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高宗泽、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任卫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文先保、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查庆九、中国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中国证监会法规部主任王超、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副局长陈丽洁、 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副局长李佩霞、 法制日报副总编伍彪、民主与法制出版社总编辑郭林茂、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郑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等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聘请了中国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琪、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炜、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醒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程美芬、中信实业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佟英、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汤世生等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法律硕士( J.M )导师,采取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以及担任 兼职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J.M )导师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育依托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点,致力于探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侧重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培养基地 , 近年来在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本科生和民商法、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实务特色。法学院在教学方法上特别注重案例教学和 “ 法律诊所 ” 教育,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己的广阔空间,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民主法治建设。 

法学院本科课程设置既包括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法学核心课程,又包括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的法律实务类课程,如公司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法、信托法、仲裁法、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法律诊所教育等;还包括突出本校特色的经济学、管理学主要课程,如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货币银行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信托与租赁等。法学院本科生培养目标为:向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金融保险业)、法律服务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尤其是财税审计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输送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 90 %以上。 

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点设金融法、税法、公司企业法和 WTO 法律规则四个研究方向,民商法学硕士点设民法、商法、公司法、商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等四个研究方向;国际法学硕士点设国际贸易法( WTO 法律规则)、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三个研究方向; 法律硕士( J.M )专业学位硕士点 设公司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 WTO 法律规则)等三个研究方向 。 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培养目标为: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能够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研究生课程主要有:法理学、民商法总论、物权法研究、侵权法研究、公司法专题、合同法专题、知识产权法专题、经济法原理、金融法研究、税法研究、市场管理法专题、证券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 WTO 规则与案例研究、国际金融法研究、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等专业课程。历届硕士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高达 100 %。 

最近五年来,法学院教师累计发表论文 500 余篇,出版专著 30 余部,出版教材(副主编以上) 30 余种。尤其是自 1997 年开始法学院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现湖南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合作,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发起编辑出版了 " 财经法学系列教材 " (全套 28 种),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法学院部分学术带头人 1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和学术骨干在全国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其中有 1 人出任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1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1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3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2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 1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 2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法学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1 人出任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1 人出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秘书长, 4 人出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有数人在中央和北京市其他相关科研机构兼任学术职务或出任国家级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组成员。多年来,法学院重点发展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全力建设法律硕士( J.M )专业学位点,在证券法、政府采购法、保险法及律师实务等教学科研领域处于全国前列。 

为加强我国财税、金融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推动我国财经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我院决定从 2002 年起主办 " 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 大型研讨会,并于 2002 年 12 月 7 日 成功地举办了以“财经监管与财经法治”为主题的第一届论坛(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2002 )和以“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为主题的第二届论坛(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2004 )。 " 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 融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为一体,以学术交流为主,是财经法律专家、财经管理人员和财经领域实务工作者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切磋热点问题的场所。尤其是依托于中央财经大学雄厚的财政、经济学科优势,本论坛同时邀请法律界与经济界专家、学者共聚一堂,从不同的学科领域和观察视角诊治当前我国财经领域急待解决的问题。 " 以跨学科、跨专业的方式组织财经法律方面的大型研讨会,强调经济、法律之间的融通与结合,是本论坛的突出特点。 

在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还从 2003 年开始编辑出版大型连续出版物《财经法律评论》(甘功仁、李轩主编),《财经法律评论》第 1 至 3 卷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法学院还从 2004 年开始编辑出版大型连续出版物《证券法律评论》(郭锋主编),《证券法律评论》第 4 卷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在瑞士再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还在 2004 年与瑞方合作设立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研究中心,聘请美国政府采购法律专家 Daniel J. Mitterhoff( 丹尼尔 . 米德夫 ) 为专职主任,开展多方位的合作研究与对外学术交流项目。 

此外,法学院还相继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意大利、日本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众多的高等院校和法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对外交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期待着以 " 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 和《财经法律评论》、《证券法律评论》为媒介与社会各界建立更为广泛的联系,开展更为深入地合作与交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成立于1994年的法律系,现设有法理学与宪法学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和财经法律研究所、法律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财经法律评论》编辑部等教学、科研机构。该院的主要任务是结合社会对法律人才的现实需要,借助本校经济、管理学科优势,致力于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该院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规定设有法学本科专业,并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相继取得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该院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课程设置既包括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法学核心课程,又包括突出本校特色的经济学、管理学主要课程,以便使学生的知识、素质与能力结构更为合理,更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该院非常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广招人才,致力于探讨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相结合的教学科研模式。近年来,该院教师先后承担了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等多项国家部委级科研课题,取得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在有关出版机构的大力支持下,该院自1997年开始组织编辑出版"财经法学系列教材",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该院自2002年开始主办两年一届的大型学术研讨会"中国财经法律论坛",并从2003年开始,该院与有关出版社合作编辑出版大型连续出版物《财经法律评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目前,该院正致力于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相关法律机构建立更为广泛的联系,开展更为深入地合作与交流。
 为适应现代社会对于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法学院在课程设计与教学方面,强调法律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注重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突出应用型法律知识的传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身特长的广阔空间。为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该院开辟了第二课堂教育,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经常组织学生开展法律文化周、模拟法庭以及法律援助活动,使学生们对所学专业有了更深了解,综合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该院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成绩,每年都有获得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先进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在北京市高校计算机统考中,该院学生曾经代表学校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该院历年均有一批本科毕业生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研究生;不少同学通过了TOFEL、GRE或者雅思考试,毕业后出国留学深造。跨学科的培养背景使得该院本科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比一般政法院校毕业生更具就业竞争优势,近年来"一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该院毕业生主要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的法律部门或管理部门就职,工作表现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怎么样啊

8. 失业保险对失业率有哪些影响

个人感觉,建立失业保险的初衷是好的的,但是祈祷的作用却是相反的,失业保险,会使很多人不如以前那样注重自己的职业,也会使更多单位感觉裁员心安理得。仅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