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没有股权回购

2024-05-07 05:40

1. 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没有股权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4,000股,共涉及激励对象12人,授予日为2013年11月20日,回购价格为5.015元/股。
  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至2016年6月28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3年9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3年9月26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3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迅速发表独立众多创造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腾飞、有效。
  6、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空间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已获授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6人,股票期权数量由192万份调整为37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42元/份调整为10.16元/份,预留期权数量由30万份调整为60万份。
  7、2014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1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

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没有股权回购

2. 公司要回购股份该不该同意?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尤其是当我们的公司想要回购股份的时候,更是令我们很多人对此表示非常的疑惑,那就是要不要去同意这件事情,实际上我们要明白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公司如果想要回给我们手中的股份,那么就必须要给我们很优厚的条件才可以,否则的话是不要去同意的,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的好处。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公司一般回购股份,都是为了让公司的发展更好,同时能够让公司的权力能够更加的集中,但是我们的小股东来说,如果对我们本身是没有任何好处的,那么我们就没有必要去接受公司的这样的条件和说法,因为我们的股份被回购之后,那么我们所受到的分红是非常少的,对我们本身有着很多不利的条件,所以没有必要。

如果公司想要回归我们手中的股份,那么就首先必须要满足我们的条件,要让我们的经济先得到发展才可以,要不然我们绝对不能够答应这样的事情,毕竟我们也不是非得要去认可公司的回购才能够去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很好。况且如果我们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那么对我们本身而言,也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明白这些东西,我们也只有明白这东西,才能够让我发展的更好,才能够让我们得到我们想要的一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如果公司想要回购股份,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弄清楚到底符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如果不符合自己的利益,那么公司回购这种股份,对我们本身也没有任何的好处,那么我们是不会去同意的。

3. 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股权人回购股份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股东的退出方式有多少种
股东的退出方式有:
1.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解散公司。
二、什么叫回购股票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自持股份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才能够请求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股权人回购股份

4. 股份公司股权回购的原因

有限责任公司中,发生回购股权的原因一般有以下三种:
原因一:出现法律规定的回购股权的情形
原因二:触发对赌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
原因三:出现公司回购股权的约定事由
以上三种原因可归为两大类,即法定事由和约定事由。
法定事由是指,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以上是法定事由下的三种情形,要求较高。
约定事由是指,公司与相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达到某种条件或出现某种情形后,公司以一定规则收购相对方股权,常见情形有:
4.投资者进入有限公司时,与公司达成的对赌协议中约定公司收购投资者的股权;
5.公司与持股员工达成一致,在员工离职、辞退等情形时,公司收购该员工的股权。
6.法院在审理有限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中,经调解公司同意回购股东股权的。
以上是约定事由常见的三种情形,需要谨慎。
一、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条件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1、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二、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
1、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的:
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未向股东分利;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修改章程继续运营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的: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向股权转让给公司,让公司进行回购。
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
必须是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时,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回购的股东股权必须奖励给本单位职工。
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分立的决议不能认可,可请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权。

5. 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归谁

公司回购的股票一般是归公司所有的,回购的股票会从总股本中扣减。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购回的行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通过这一方式达到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
一、股票回购和增持的含义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增持股票就是买入股票。如果股东觉得他自己的公司价格合理、前景不错,而且自己资金充裕,就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了。
二、股权回购是否利好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我认为,这个解释说的已经很清楚了;简单点总结,就是公司用富裕出来的钱,在二级市场中买自己的股票;
这里有一点,大家要明白,就是公司用来回购股票的钱,通常是上市公司的钱,也就是全体股东的钱,如果你持有这家公司的股票,那么其中一部分钱也是你的;
通过上面的解释,我们也能知道,公司回购股票,除了买股票的这个人比较特殊(自己买自己),其他的和市场普通投资行为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我们要关注的是公司回购这些股票的用途;为什么回购,显得尤为重要;
在A股市场最常见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就是回购股票做股权激励;
第二种就是回购然后注销这些股份
这个理解起来比较简单,就是公司花钱买回来股票,然后注销掉;注销之后公司的总股数就减少了。
这个就属于对于持股股东的直接利好;因为,在公司本身价值不变的情况下,股票数量少了;相当于你手里股票的每股价值就提高了;属于公司变相给股东的分红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基本就清楚了:回购股票后注销股份,才是上市公司在真正的回馈股东;而回购后没有注销,那么这些股票最终又会回到市场中。
所以大家下次再看到公司回购股票的时候,就不要用简单的利好利空去理解了;一定要了解,回购后的用途;而且当遇到回购股票是用来做股权激励的时候,要持续的去跟踪用途,看看公司是否真的在为发展经营留住人才。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是固定的吗
上市公司在第一次发行股票的时候,数量是一定的,虽然发行的份额有着很大的不固定性,但是也必须要在第一次发情的时候去确定相应的价格,到后期之后,很有可能每个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数目是不一样的,因为股票的数目会根据经营情况进行相应的转正,增发股份,那个时候总的股本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也正是在这情况之下,我们能够看到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数目,很有可能就具有很大的不固定性。以下情况股票数量会发生变化:
(一)上市公司分红送股
当上市公司进行分红送股时,会增加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但是,根据其所分的红利,会相应的下调股票价格,比如,上市公司总股本1000万股,进行每10股送5股的操作,在分红送股之后,其总股本变为1500万股。
(二)增发
股票增发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增发之后会增加上市公司的总股本。
(三)回购
回购一般是指上市公司用公司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买入自家股票的操作,上市公司在回购之后,可能会把回购的股份注销掉,从而会减少上市公司的总股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归谁

6.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股权回购的不同

主要区别
1、两者最大的区别是范围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主要是异议股东评估权,而股份有限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也包括异议股东评估权,但和前者有区别;并且不限于此,公司也可以在其他情形下主动采取回购。
2、两者价值取向的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依据异议股东请求而被动的回购股权,立法目的限于在资本多数决之下,赋予中小股东维护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免受不公平对待的退出机制;司法实务中也有不少案例支持有限责任公司依约回购,尊重意思自治。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制度则具有相对广泛的价值目标,用以提高公司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积极功能主要有:
(1)可实现公司资本结构、财务结构优化,提升公司内在价值。
(2)防止恶意收购。
(3)在公司股票行情不佳时进行股份回购,提升社会投资者的信心。
(4)有利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等激励机制。
(5)以异议评估权保护少数股东利益。
(6)股份回购还是国有股退出的重要途径。
3、两者后续程序上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
回购以后须进入减资程序。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3月1日施行,国家工商总局)第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以后根据不同情形可以转让或者注销。
一、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后如何处理
回购股份后,一般会形成库藏股。库藏股通常是公司收回已经发行并未被注销的本公司股票。
它不能作为一项资产,“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是不允许的。库藏股没有表决权、获取现金股利或者在公司清算时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等权利。
西方各国都普遍规定:公司收购股份的成本,不得高于留存收益或留存收益与资本公积之和;同时把留存收益中相当于收购库藏股股本的那部分限制用途,以免侵蚀法定资本的完整。这种限制只有在再次发行或注销库藏股票时方可取消。
主张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亲公积、未分配利润。理由是资本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在股份回购时,应该按照核心的项目依次冲减。同时,考虑到公司在发行股票时,溢价部分已记入资本公积账户,因此,首先冲减资本公积账户。特别是如果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不是为了注销,而是准备将来再次发行或流通,则这部分回购的股份再次发行时的溢价部分也要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主张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理由是股份回购决策是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根据配比的原则,应该由未来的业务经营活动负担相应的成本,而不应该由当前所有的股东承担其后果。因此,主张尚未冲减的余额应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由那些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的股东承担股份回购的溢价部分。
二、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
1、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的:
①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未向股东分利;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修改章程继续运营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的:
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向股权转让给公司,让公司进行回购。
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
必须是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时,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③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回购的股东股权必须奖励给本单位职工。
④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分立的决议不能认可,可请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权。

7. 公司为何回购股份

第一: 公司管理层看到股票升值的潜力,所以回购股票。 比如公司预计未来几年将有一个较为明显的发展空间,公司业务在未来几年大幅上升,那么未来几年市场将会通过股价的大幅提高来体现,公司可以趁现在股价较低的时候回购股票,在几年之后重新出售从而获得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公司的继续发展。 第二: 管理现金流。 当一个公司拥有大量的现金流而同时又没有接到什么较好的项目的时候,公司鉴于规避货币风险,往往会回购公司的股票来达到管理其现金流的目的。 第三: 股权重组。 对于一些股权较为松散或者股权分布不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可以通过回购股票来重组其股权。  《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 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 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公司为何回购股份

8. 公司为何回购股份

第一:公司管理层看到股票升值的潜力,所以回购股票。比如公司预计未来几年将有一个较为明显的发展空间,公司业务在未来几年大幅上升,那么未来几年市场将会通过股价的大幅提高来体现,公司可以趁现在股价较低的时候回购股票,在几年之后重新出售从而获得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公司的继续发展。第二:管理现金流。当一个公司拥有大量的现金流而同时又没有接到什么较好的项目的时候,公司鉴于规避货币风险,往往会回购公司的股票来达到管理其现金流的目的。第三:股权重组。对于一些股权较为松散或者股权分布不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可以通过回购股票来重组其股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