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廉租房第一批公示了吗

2024-05-18 12:25

1. 2017廉租房第一批公示了吗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2017廉租房第一批公示了吗

2. 保障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区别是什么?

公租房和廉租房主要有4点区别:1.廉租房收入标准要求更低。2.廉租房申请对象仅限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公租房一般没有户籍限制。3.公租房一般要求租期在5年内,廉租房没有具体规定。4.廉租房有政府补贴,实际租金更低。

3. 乌鲁木齐廉租房怎么申请


乌鲁木齐廉租房怎么申请

4. 桂林市公租房2016年公示名单

关于桂林市区廉租房
1、了解政策和申请: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的偏下方有“重点业务服务”,你点击进入其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里面有“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和“廉租房申请”,你在“廉租房申请”的下面点一下“办理依据”,可以看到里面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流程图》、《桂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了解房源: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的偏下方有“重点业务服务”,你点击进入其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里面有“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和“廉租房申请”,你在“廉租房申请”的下面点一下“办理流程”,可以看到里面有《2015年5月份桂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展情况[15-11-30]》、《2015年桂林市市本级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公示[15-11-30]》、《2015年桂林市市本级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15-11-30]》等。

3、保障户公示: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下拉到底,点击“市政府工作部门”,里面的左下方有“市房产管理局”的链接,点击进入后出现“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桂林市房产信息网”两个链接,你进入“桂林市房产信息网”链接,那里是桂林市房地产信息网的官网,里面的上方有“住房保障”的导航条,你点击进去看吧。

4、综合信息: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下拉到中间,左边有个“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点击进入,在右边找到“保障性住房”,再点击进入,里面有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各种信息。

5. 哈尔滨市廉租房怎么申请?


哈尔滨市廉租房怎么申请?

6. 宁晋县廉租房公租房名单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廉租房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7. 临沂廉租房公示名单

临沂2012年廉租房公示名单

临沂廉租房公示名单

8. 济宁有廉租房吗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不得申请廉租房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