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基金财产禁止的投资行为有哪些?

2024-05-10 20:32

1. 请问基金财产禁止的投资行为有哪些?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目前中国禁止基金财产从事的投资行为主要包括:
  (一)承销证券;
  (二)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六)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请问基金财产禁止的投资行为有哪些?

2. 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二)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四)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有的情形有哪些?

(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约定;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成份股价格的市场变化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若本基金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则本基金不受上述第3、4条比例限制的约束,本基金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指本基金资产净值95%以上的股票投资的个股权重构成与标的指数成份股权重构成一致。日后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改变上述比例限制的,则本基金比例限制将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有的情形有哪些?

4.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中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基金管理人在管理运作基金资产时,不得将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不得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义下的资金买卖证券;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或者以管理人自有资金从事除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自营业务;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不得从事证券信贷业务;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不得从事证券信用交易、不得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不得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5.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基金管理人在管理运作基金资产时,不得将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不得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义下的资金买卖证券;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或者以管理人自有资金从事除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自营业务;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不得从事证券信贷业务;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不得从事证券信用交易、不得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不得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6.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哪些投资活动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哪些投资或者活动?
A.承销证券
B.向他人贷款
C.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D.买卖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参见《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9条。

7.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哪些投资活动

禁止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1、证券承销;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基金形式一、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LOF),英文全称是“ListedOpen-EndedFund”或“open-endfunds”,汉语称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在国外又称共同基金。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不过投资者如果是在指定网点申购的基金份额,想要上网抛出,须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同样,如果是在交易所网上买进的基金份额,想要在指定网点赎回,也要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是一种发行额可变,基金份额(或单位)总数可随时增减,投资者可按基金的报价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相比,开放式基金具有发行数量没有限制、买卖价格以资产净值为准、在柜台上买卖和风险相对较小等特点,特别适合于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二、封闭式基金1、属于信托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固定不变并在证券市场上交易的投资基金。2、由于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采取竞价的方式,因此交易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并不必然反映基金的净资产值,即相对其净资产值,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有溢价、折价现象。国外封闭式基金的实践显示其交易价格往往存在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从我国封闭式基金的运行情况看,无论基本面状况如何变化,我国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走势也始终未能脱离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哪些投资活动

8. 基金资产的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2)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其信用级别不低于BBB级;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