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可以查对方财产吗

2024-05-19 09:43

1. 起诉离婚时可以查对方财产吗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时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对方财产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法院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起诉离婚时可以查对方财产吗

2. 起诉离婚能查对方存款吗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时可以查询对方的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 起诉离婚可以查对方银行账户吗

法律分析: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查询对方的存款,最为基本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三种: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2、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不见得准确3、到相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倒推对方的实际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起诉离婚可以查对方银行账户吗

4. 起诉离婚能查对方存款吗

起诉离婚时可以查询对方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 起诉离婚查对方的财产吗?

起诉离婚时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对方财产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法院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
一、强制执行不知道对方财产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不知道对方财产情况的解决方法如下:
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有财产线索,要向法院提供,由法院核实后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财产线索,由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如查询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等登记信息)。申请人没有财产线索,不影响法院的执行程序,但因为法院调查需要时间较长,所以,获得的履行的时间也相对较长些。另外,如果法院经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将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继续执行。
若对方无赔付能力,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以后,是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但是执行的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另外,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为现在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此判决有异议,那么就需要看一下自收到判决书到现在是否超过了十五日,如果没有超过,那么仍然还在上诉期限内,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进行二审。如果超过了十五日,说明一审判决结果现在已经生效,双方已经不再有上诉的权利,任何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履行判决内容。
二、离婚时夫妻存款如何处理
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
比如,女方诉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之母的名义存款若干,并提供了男方之母的银行开户账号,因该诉求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因此,法院不会在此案中受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告之女方另案提起确认财产权之诉,但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女方的诉讼请求。
另外,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
比如,男方申请调查女方上海银行某账号下的存取款情况,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该账号下的余额仅有一百多元,但在一个月前,女方有三次较大的现金支取行为,总额达到了十余万元。除非女方能举证证明这些钱用于正常的夫妻生活,否则,法院应当按十几万的数额而不是按一百余元的余额认定夫妻应分的份额。
三、离婚案件法院会冻结财产
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要求冻结财产的,法院可以冻结。法院不会主动冻结,但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可以冻结。夫妻通过法庭离婚,在开庭前法院不会冻结双方的银行账户。若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需要举证申请冻结。离婚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离婚案。或非财产纠纷案件中,账户内的财产一起存在和数额可以作为证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

起诉离婚查对方的财产吗?

6. 起诉离婚能查到对方财产吗

离婚前转移财产,法院一般是可以查到的。要想避免,就得先了解在一般情况下别人是用什么方法转移夫妻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仅限于三子(房子、车子、票子)、家具和首饰等固定的资产;而且程向多层次及多元化,如金融资产(股权、期权、股票等);如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其实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并且方式也是多种,以下介绍常见的四种: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有些更彻底一些,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这种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历时比较长,但它有个很好的长处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的,公司类转移,可以说是技术性比较高,而且操作空间比较大。
一、如何防止婚内隐匿财产
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转移现金取证较难,建议对大宗存款设夫妻联名账户,防止一方擅自转移;发觉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尽可能保留对方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等证据。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一方已在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又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转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调查取证,保障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7. 起诉离婚可以查对方银行账户吗

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查询对方的存款,最为基本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三种:
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
2、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不见得准确
3、到相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倒推对方的实际收入。
一、离婚财产转移怎样取证
离婚财产转移的取证:
1、收集存折线索,写下开户银行,无论转账到哪里,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转账记录,向法院解释存款的去向和目的,审查转账的必要性;
2、对于一方擅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建议另一方了解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和开户银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在哪里转账,何时转账,都可以查询;
3、收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进行调查。对方收入高但没有存款的,法院责令其说明收入支出,审查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离婚时怎么查对方财产
有以下四种方法调查离婚财产:1、自行调查;2、申请法院调查;3、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4、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但无论何种调查方式,都要符合法律规定,违法调查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时候,一般来说就是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这个时候更多的夫妻是去思考怎样才能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如果觉得一方没有完全将财产拿出来,那么查询另一方的财产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是要怎么查对方账户的资产情况呢,主要这几点,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2、工资报酬查询取证;3、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三、离婚财产要怎样调查
离婚财产的调查方法:
1、看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一般包括:对方的银行存款或收入、对方的财产、车辆等形式的财产,如证券、企业股权等;
2、对于对方的银行存款,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存对方的银行账户,可以通过拍照等方式保存;
3、对于房产和车辆信息,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和车管所取证;
4、对于股票等财产,注意保存相关开户信息和具体证券公司。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不分居,就更有可能获得财产线索。在日常生活中,要多注意对方的动态,用一切合法的方式保留相关的财产线索。后期委托律师介入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保护婚姻关系中的合法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起诉离婚可以查对方银行账户吗

8. 离婚可以起诉查看对方财产吗

一、离婚可以调查对方财产吗
关于离婚可以调查对方财产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调查存款的方式方法有以下几种:
1、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
2、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不过,在某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因此,只能选择申请法院调查。但是,在生活中,由于法院业务比较忙,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可能会忽略掉当事人的申请。
3、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对方的存款。此种行为对银行内部的朋友风险比较大,因为对他们有着保护顾客隐私的要求。如果存在风险,一般银行内部人员也是会拒绝的。
4、通过调查公司查询对方的存款。对于想要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调查的,还是慎重。因为,调查公司的地位在法律上还有争议,有的法院可能就对调查公司调查的结果不予认可。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二、离婚可以调查到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吗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民诉法规定的电子证据的一种,可以截屏保存作为证据提交但是需要提供手机进行核实,但是在实务中很难以聊天记录单独作为独立证据证明婚外情的存在,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例如照片、录音、录像、邻居的证人证言等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达成证明目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七十条
三、离婚时怎样去调查对方隐匿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有不少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恼对方恶意负债或转移财产,遇到此类问题时总感觉束手无策。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队资深律师根据自己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总结如下:
(一)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三)可采取的一般对策: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录其开户行,无论对方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请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不动产的:既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其它凭证;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因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