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不让职工入股违法吗?

2024-05-04 04:49

1. 国企改制不让职工入股违法吗?

不违法,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让员工入股【摘要】
国企改制不让职工入股违法吗?【提问】
不违法,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让员工入股【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赋予了工会和职工再股份制改造是听取意见和列席会议的权利,并没有规定职工必须入股。【回答】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要求职工入股应当尊重职工的意愿,不能强迫也不是必须。【回答】

国企改制不让职工入股违法吗?

2.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不能强迫员工入股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要求职工入股应当尊重职工的意愿,不能强迫。职工可以是股东,股东也可以是职工。同样的道理,股东可以不是职工,职工也可以不是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赋予了工会和职工再股份制改造是听取意见和列席会议的权利,并没有规定职工必须入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刚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企业强制要求职工缴纳股金的做法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入股惯例。劳动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劳动者的神圣权力,停止工作是企业对违纪职工的一种处理方式,职工不缴纳股金不属于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其劳动权力不容剥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2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0号)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因何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包括通过公司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等方式转制以后的企业和职工,以及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都应按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妥善管理、接续养老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一、员工待岗期间,企业是否要支付员工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保险、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如何改动?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铺开
2018年底总结经验并扩大试点
作为国企混改中的重要一环,员工持股有望在未来进一步铺开。日前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将在2018年底系统总结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据悉,央企首批10户员工持股试点子企业已经全部完成首期出资入股。截至去年11月底,各省市自治区也有22个省已经制定员工持股的操作办法、实施细则,27个省市158户企业正在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林庆苗向记者表示,员工持股试点归纳起来,可说是“稳妥起步,开局良好,成效初步显现”。
“这次员工持股跟以往的做法有很大不同。”在林庆苗看来,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在改革中经历了长时间、多形式的沿革变化,之所以这次要推行试点,就是因为现阶段员工持股做法跟以往相比,坚持了“三不两要”。“三不”是不搞全员持股,不搞平均持股,不搞存量转让持股,原则上是新设或者是增资扩股,“两要”是要建立一个股权动态调整的机制,要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林庆苗坦言,过去的员工持股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股比结构固化、激励作用逐渐弱化的作用,因此股权的动态调整尤为重要。“以往很多企业搞员工持股的时候,很大的问题是没有股权动态调整机制,逐渐股比结构就固化了,激励作用僵化,企业就不能持续发展。”林庆苗说。

“坚持以岗定股,强调骨干持股,也是现阶段员工持股的一大特点。”林庆苗介绍,其实“以岗定股”中“岗”跟“骨”的关系确定也是员工持股推行的难点之一,为此试点企业也创出很多方法,提供了一些经验:有的分前、中、后台持股份额不一样,有的企业是多元业务板块,不同业务板块给的系数不一样。“总之一定要体现出岗位跟这个持股密切联系,坚持岗变股变,定完股之后定期调整。”
员工持股一直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8月,国资委发布员工持股顶层设计方案;11月份选定试点以后,试点方案陆续完成;2017年7月份试点进入了具体的操作实施阶段,完成员工入资工商变更登记,进入正式的运转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非公资本的参与非常积极,操作上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员工入股的价格和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的入股价格完全一致,而且在这个入资的过程中间,原则上是现金出资。记者从东航物流了解到,由于东航物流本身股本高达41亿元,规定的单个员工持股上限1%,实际上金额有4100万元之多。“对目前125名持股的员工而言,都是要拿出真金白银来的,持了股,就相当于背上身家在打拼,必须奋勇直前。”东航物流总经理李九鹏表示。
“我们员工持股的比例达到了20%。”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实行了混合所有制,通过探索市场化配置资源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发挥产业培育平台功能。

事实上,尤其在科技型企业,员工持股成为留住人才的重要方式。10家员工持股试点之一的中国电器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器院地处珠三角,业务处于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性领域,以往僵化的体制机制导致企业人才、特别是核心团队的流失严重。”实施员工持股以后,不仅人才流失减少,还有部分流失的人才和团队主动提出返回中国电器院的意愿。据悉,中国电器院于去年5月完成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改革,引入非公企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以及450名骨干员工持股,占全体职工人数的30%,实现了股权结构多元化。改革后,中国电器院从国有全资子公司调整为国有企业控股(股比60%)、战略投资者参股(股比18%)、骨干员工持股(股比22%)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按照电器院员工持股方案,在“谁持股”方面,坚决摒弃“官本位、分福利”思想,把对企业未来发展影响大、与业绩关联度高、可替代性低的核心骨干纳入持股范围。在“如何分”方面,按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贡献和战略重要程度、各板块人才对企业业绩贡献大小核定持股人数和数量;在“怎么持”方面,通过设立两级持股平台的方式实现间接持股,不仅便于员工股份流动,而且又可通过平台统一融资加大员工与企业的“绑定”力度。在“如何动”方面,实行股按岗定、岗变股变、股随绩调、人离股退,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2018年国企改革将进入全面施工期,混改进程再提速,尤其是地方将“唱大戏”,探索员工持股是重要内容。记者了解到,广东、上海、江西等地均在积极推进员工持股,2018年山东、湖南、辽宁等多省也提出将在混改同时探索员工持股试点,其中辽宁明确表示将在10户企业试水员工持股。
在林庆苗看来,员工持股改革仍需时间检验效果,但是目前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他表示,通过这项改革促进了企业改革加速,尤其如内部三项改革、职业经理人机制等工作,原来是难点之一,推行混改、员工持股,则必须建立其灵活的人事制度、市场化的薪酬制度。此外,员工持股有效激发了企业员工、包括管理层的创业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性,同时促进企业的业务开拓和业绩的提升。
慢慢改动会很好。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如何改动?

4. 企业改制中的员工持股

1.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内部职工持股;公司职工股;自然人股;职工持股会;专设职工持股的有限公司,但不能超过50人;协同经营者持股(戏称二奶股,隐姓持股,有风险无法律地位);股份合作制。
2.购股价格:每股净资产;社会公众股为新股发行价;益价发行;每股净资产加一定手续费。
3.操作流程:
(1)公示职工持股人员名单;
(2)其他与经营者持股一样,没有考核。
4.职工持股会:
(1)性质:暂定为社团法人。
(2)登记方式:1)以社团法人登记;2)以工会名义登记;3)不登记,挂靠在工会下面。
(3)管理组织:1)职工持股会代表大会权限:决定持股会增资扩股;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委托代表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相应履行股东出资义务。2)理事会。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管理机构;受职代会委托,参加每年度的股东大会;负责持股会的年度分红,增资扩股具体事项;负责职工之间持股的股权转让。
(4)人员范围:1)公司的董事、监事、在职职工;2)派往分、子公司的职工、离退休人员、控股股东单位的职工(变成董事、监事)。
(5)增资扩股的形式:1)随公司增资扩股而增;2)受让其他股东股份。
(6)管理:1)章程;2)管理办法;3)日常管理机构-理事会。
(7)经费来源:1)工会经费;2)公司成本开支;3)在持股会分红中先摊销后再分红。
(8)持股会之间的股份转让:1)基本原则:不转让,不交易,不流通,不上市。2)公司没有回购义务。3)转让按一定程序。每年按季度或年度集中办理;价格一般是上年度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扣除当年度的分红。
5.利弊分析。
(1)好处:早改制、早持股、早上市、早发财;有利于搞经营者持股;中小企业对职工有好处。第一,每个员工都是骨干,调动了积极性;第二,盈利速度快,分红利益大。
(2)弊病:年股利,没有年薪;大型企业有可能造成终身制股东。

5. 国企改制后,公司强行收回员工股份合法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以下是我为您查询到的答案,请您参考:国企改制后,公司强行收回员工股份合法吗?1.肯定不合法。如果公司为了上市的话。收回股份还可以。2.公司无权强制回购股权不管是“员工股东”,还是依法花钱认购取得股权的股东,股权都是其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可以侵害其合法的权益。况且公司法已经明文规定,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即使存在例外情形,也明确规定,是股东在满足条件时,可以主动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我的答案对您有帮助,希望你可以对我的服务进行评价,你的赞是我前进的动力,感谢您的支持,如果你有其他疑问也可以继续追问我,我很高兴继续为您解答哦,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国企改制后,公司强行收回员工股份合法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以下是我为您查询到的答案,请您参考:国企改制后,公司强行收回员工股份合法吗?1.肯定不合法。如果公司为了上市的话。收回股份还可以。2.公司无权强制回购股权不管是“员工股东”,还是依法花钱认购取得股权的股东,股权都是其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可以侵害其合法的权益。况且公司法已经明文规定,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即使存在例外情形,也明确规定,是股东在满足条件时,可以主动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我的答案对您有帮助,希望你可以对我的服务进行评价,你的赞是我前进的动力,感谢您的支持,如果你有其他疑问也可以继续追问我,我很高兴继续为您解答哦,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国企改制后,公司强行收回员工股份合法吗?

6. 企业改制员工不入股可以开除吗

企业改制员工不入股,企业不可以开除该员工。员工不入股并不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怀孕了单位给开除了怎么办?
怀孕期间被公司开除,如果怀孕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的,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哺乳期公司解散怎么赔偿?
哺乳期公司部门解散辞退员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是被辞退员工存在法定过失性辞退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到期没读签合辞退员工怎么办
1.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与辞退员工没有必然的关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在用工之日起的次月开始主张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计算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时;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 企业改制员工不入股是否可以开除

不合理,公司无权利辞退不想入股的员工,公司应该尊重员工本人的意见。
所谓员工入股,系指企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企业的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企业经营成败的风险,惟员工入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1、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的员工入股系指公司为使员工取得所属公司股票而提供各种便利制度;广义的员工入股,则为员工持有公司的股票系公司依奖励、斡旋、援助等方法,做为推进公司的方针或政策的总称。
2、合作投资是针对一些未进入或新进入市场的、人们会有一个观察潜伏期的产品或项目。如果单个人来做的话,会存在市场不接受而全面亏损的风险和市场接受但无法快速扩展的窘迫。合作投资是一开始就寻找多人对此产品或项目有共同的认同度的人在同一地区一起做市场尝试。如果成功了则大家一起把市场快速做大,以抵制跟进者的竞争。如果失败,则风险因为由多人分担而到每个人身上的损失就比较小。
3、入股的范围要大于合伙,入股一般承担有限责任。合伙要承受无限责任。常见的合伙制是律师事务所,基金公司,投资银行等专业性较高的行业。
一、员工入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签订入股协议
2、必须有入股资金的凭据
3、要求单位在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中记载你们是股东。
4、要求分红
5、就如何退股提前达成协议。
二、员工入股的流程是什么?
1、公司原股东会应召开股东会,通过增资扩股决议,原有股东同意员工对公司增资
2、入股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到公司账户,并让公司给你出具收到增资股本金收据
3、根据员工出资比例和金额,修改公司章程
4、到工商部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企业改制员工不入股是否可以开除

8. 如何实行员工股份制

将公司的股份给公司内部员工的方式有二:
1、通过购买,即员工出资购买公司股份,记入公司的股权登记。
2、通过奖励方式,员工不出资或少出资取得公司股份,以上两种方式都要通过变更公司股权登记获得股权转移的合法定位。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如下:
1、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
2、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
3、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
4、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
5、由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6、修改公司章程。
7、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等。
8、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9、办理登记前置的行政审批程序。
10、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系列文件,申请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11、换发营业执照,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银行账号等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应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9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即:有2名以上200名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准备上市的公司)、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制订公司章程等。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仅仅是公司形态的变化,因此在变更时不能增加资本,也不能增加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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