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应届毕业生有补贴吗

2024-05-09 03:33

1. 北京对应届毕业生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的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条件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才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 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项条件以 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北京对应届毕业生有补贴吗

2. 北京对应届毕业生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有,毕业年度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本市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毕业生,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以下简称“308号文件”)规定的用人单位直接招用下列人员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一)毕业年度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本市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由本市接收的批准退出现役时间尚未超过一年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三)与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且享受失业保险基金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的人员(以下简称“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
  (四)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实施化解过剩产能、疏解搬迁以及其它全市重大调整改革项目、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企业中,需分流的本市职工(以下简称“本市分流职工”)。
  上述人员统称为“扩大范围人员”。

3. 北京对应届毕业生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申请对象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的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才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 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同时符合-项条件以 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北京对应届毕业生有补贴吗

4. 北京应届毕业生有哪些补贴

法律分析:1.岗位补贴: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2.社保补贴: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5. 北京对应届毕业生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的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条件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才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 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项条件以 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北京对应届毕业生有补贴吗

6. 应届毕业生去北京有没有补贴

法律分析:各地补贴标准不一样,具体的可前往各地社保局网站查询。北京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1.岗位补贴:应届毕业生社保补贴;  2.社保补贴: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五条?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7. 北京毕业生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符合条件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本市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照最低社保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月1162元,1年近14000元;对今年招用本市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每人每月1760元。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一、积极拓宽就业领域(一)支持多渠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对到贫困村创业符合条件的,优先提供贷款贴息、场地安排、资金补贴。支持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给予一定奖补。

北京毕业生补贴政策

8. 北京对外地应届毕业生的补贴

北京对外地应届毕业生的补贴是对符合条件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具体补贴如下:1、对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创业组织每招用1名本市户籍劳动力(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在招用3名本市户籍劳动力的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的,再给予1000元的补贴;3、每个创业组织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4、本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为以下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创业组织)。《大学生创业有关法律及优惠政策》第二条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 50 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 低于 3 万元)。第三条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 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供应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 供应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第四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 1 有关手续)2 年;供应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与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第二条  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