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最新10条措施

2024-05-10 14:05

1. 疫情防控最新10条措施

疫情防控最新10条措施如下:
1、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2、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3、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4、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5、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6、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7、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8、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9、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10、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疫情防控最新10条措施

2. 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内容

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内容如下:
第一:不麻痹,不大意。
在疫情防控方面,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毁掉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坚持做好防护,才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
第二:戴口罩,要坚持。
前去公共场所、密闭空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
第三:打喷嚏,讲礼仪。
咳嗽、打喷嚏时产生的飞沫常常携带病毒,可直接或间接导致病毒传播。咳嗽、打喷嚏时一定要用纸巾、手绢来捂住口鼻。
第四:勤洗手,讲卫生。
饭前便后、接触外界物品后,触摸口眼鼻之前,请务必认真清洗双手,遵循七步洗手法,用肥皂(洗手液)和流水揉搓至少20秒。
第五:常通风,不可少。
每天应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尤其是密闭的空调房一定要定期开窗通风。

第六:一米距,更安全。
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飞沫传播,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病毒感染。守住一米线,出行勿拥挤,保持安全距离,于人于己都有益。
第七:少出门,不聚集。
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大,聚餐、聚会易导致呼吸道传染病传播。因此人多场所不要去,拥挤场所要回避。少出门、不扎堆。
第八:打疫苗,很重要。
接种疫苗是预防疾病最经济、最有效、最便捷的手段。防控新冠病毒,接种疫苗和个人防护一个都不能少。凡是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为构建免疫屏障贡献一臂之力。
第九:讲科学,强免疫。
饮食营养均衡、适度运动锻炼,坚持规律作息,不熬夜,保证睡眠充足,保持良好心态,可以有效增强人体免疫力。
第十:有症状,早就医。
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不隐瞒、不回避,并遵医嘱留观排查。

3. 第九条疫情防控规定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申少铁)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有关情况。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说,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科学、精准执行国家统一的疫情防控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



6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明确提出疫情防控“九不准”: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

第九条疫情防控规定

4. 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

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如下:
第一条,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进一步强调高风险区域划定的精准性,各地基于当地疫情情况,可将高风险区的划定最小范围从楼栋、单元进一步缩小到楼层、住户,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尽量减少封控人员数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第二条,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大幅度优化人群核酸检测策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除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外,其他人员愿检尽检。各地要保留一定数量社会面核酸检测点,满足群众核酸检测需求。
第三条,优化就医流程。考虑到医疗机构内就诊人群复杂、人流量大、空间密闭,一旦传染源引入,易造成疫情传播和院内感染发生,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群众正常就医。因此,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诿、拒诊急危重症患者。
第四条,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对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进行了优化,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以居家隔离,如果没有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愿意居家,仍应提供集中隔离收治的选择。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从“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
第五条,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主要是针对部分地方封控时间长、久封不解等问题,强调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应解尽解、快封快解。如封控后高风险区发现的新增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理阳性人员的同住人员、密切接触者或其同住人员,经评估后无家庭外的社区传播风险,不影响高风险区的解封时间。
第六条,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取消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的购买限制,可以提高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脆弱人群的用药可及性,及时给予患者对症治疗,降低群众恐慌心理,同时也减少轻症等患者到医院就诊,将有限的医疗资源用于疾病严重程度较高的患者上。

第七条,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国内外防控实践经验证明,提高疫苗接种率,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可有效降低重症死亡风险,减轻对医疗资源的压力。
第八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随着轻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隔离方式的调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求不断提升。为便于分级分类提供健康指导和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有效保障老年人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获得重点健康管理服务。
第九条,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再次强调要保障非风险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对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提出了纳入“白名单”管理,强化密切接触者的精准判定,不采取大范围封控和隔离等措施,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第十条,强化涉疫安全保障。针对个别地方暴露出的涉疫安全风险问题,强调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同时,要求强化对涉疫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生活和正常医疗保障,特别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脆弱人群提供生活和就医便利。
第十一条,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学校疫情防控和正常教学秩序,强调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第十二条,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充分发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作用,摸清辖区特殊人群底数,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规范落实“足不出户”等措施,对隔离期间有就医送药、生活物资等需求的,要指定专人做好服务保障。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5. 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

疫情防控最新10条措施如下:
1、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2、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3、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4、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5、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6、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7、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8、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9、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10、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

6. 疫情防控10条措施

疫情防控10条措施如下:
1、响应上级的号召,尽可能不出门,在家自我隔离防护,做好卫生。
2、调整饮食,多吃蔬菜水果,增强身体抵抗力。
3、必须出门时,不要去人多的地方,要佩戴口罩。
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合理安排好时间,听从社区安排,静等疫情消除。
5、调整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相信党和政府。
6、在家不要浪费时光,利用这段时间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七是为疫区奉献爱心。
7、注意饮食调理,学着做饭。每天早上和家人一起喝碗银耳雪梨汤,晚上吃碗清淡的浆面条,多吃蔬菜、水果。
8、调控好自己的情绪,珍惜难得的长假,把想看的书好好读读 ,读累了,陪孩子一起跳绳、打扑克、看网上电影。
9、每天早上开窗通风透气,再有84消毒液把房间拖洗一遍。
10、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疫情期间应注意
注意自身健康,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注意健康的饮食、作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注重自我成长,多思考、多学习。思考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能做什么样的事,我未来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多学习,任何优秀的人都是主动找各种方法学习,而被动等待他人教什么学习什么,不能举一反三的人可能也只是一个很平凡的人。

7. 第九条疫情防控规定

6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明确提出疫情防控“九不准”: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九条疫情防控规定

8. 哪九条措施优化了疫情管控?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1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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