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的性质、作用

2024-05-10 01:25

1. 世贸组织的性质、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前身为1947年创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达到推动和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其中最重要的是非歧视原则。性质: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他在调节成员争端发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世贸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其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同其他与制定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

世贸组织的性质、作用

2. 世贸组织的性质、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其前身为1947年创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达到推动和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其中最重要的是非歧视原则.性质: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他在调节成员争端发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世贸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其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同其他与制定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

3. 世贸组织前身是通过什么文件确立的 它的性质和历史作用如何/

世贸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它的宗旨是通过削减关税和其它贸易壁垒,削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关贸总协定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应当注意的是,由于未能达到GATT规定的生效条件,作为多边国际协定的GATT从未正式生效,而是一直通过《临时适用议定书》的形式产生临时适用的效力。
关贸总协定的作用:
  关贸总协定实施以后,即开始进行全球多边贸易谈判,40多年来,经过多次关税减让谈判,缔约国关税已有大幅度的削减,世界贸易已增长十几倍,其在国际贸易领域内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协定为各成员国规范了一套处理它们之间贸易关系的原则及规章。总协定通过签署大量协议,不断丰富、完善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规范,对国际贸易进行全面的协调和管理。   2.总协定为解决各成员国在相互的贸易关系中所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提供了场所和规则。总协定为了解决各成员国在国际贸易关系中所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制定了一套调处各成员国争议的程序和方法。总协定虽然是一个临时协定,但由于其协调机制有较强的权威性,它使大多数的贸易纠纷得到了解决。   3.总协定为成员国举行关税减让谈判提供了可能和方针。总协定为各国提供了进行关税减让谈判的场所。总协定自成立以来,进行过八大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关税税率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已从1948年的36%降到90年代中期的3.8%,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同期降至12.7%。这种大幅度地减让关税是国际贸易发展史上所未有的,对于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为实现贸易自由化创造了条件。   4.总协定努力为发展中国家争取贸易优惠条件。关贸总协定成立后被长期称作“富人俱乐部”,因为它所倡导的各类自由贸易规则对发达国家更有利。但随着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增多和力量的增大,总协定不再是发达国家一手遮天的讲坛,已经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为发展中国家分享国际贸易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5.总协定为各国提供经贸资料和培训经贸人才。关贸总协定与联合国合办的“国际贸易中心”,从各国搜集统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经过整理后再发给各成员国,并且举办各类培训班,积极为发展中国家培训经贸人才。

世贸组织前身是通过什么文件确立的 它的性质和历史作用如何/

4. 世贸组织的组成与来历

1994年4月15日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世贸组织成员分四类: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转轨经济体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国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一般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世贸组织职能的所有重要问题,并采取行动。  总理事会: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其职能由总理事会行使,总理事会也由全体成员组成。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自行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同时,总理事会还必须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这些理事会可视情况自行拟订议事规则,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所有成员均可参加各理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下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处理特定的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已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   秘书处与总干事:由部长级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的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下称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大约有500人。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并按部长会议通过的规则决定他们的职责和服务条件。 部长会议明确了总干事的权力、职责、服务条件及任期规则。世贸组织总干事主要有以下职责: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要求它们遵守世贸组织规则;总干事要考虑和预见世贸组织的最佳发展方针;帮助各成员解决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负责秘书处的工作,管理预算和所有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避免争议。

5. 了解世贸组织的用处

根据《马拉喀什关于建立WTO协定》第3条的规定,WTO的职能主要有三项:组织谈判并管理谈判达成的各项协议、解决贸易争端、审议贸易政策。 
一、 组织谈判和管理协议 
 组织成员方就贸易问题进行谈判,为成员方谈判提供机会和场所,是WTO从关贸总协定继承来的一项职能。WTO组织谈判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成员方在执行《建立WTO协定》各附件所列协议遇到问题时,提供谈判场所,以解决有关的多边贸易关系问题;二是为各成员方继续进行新议题的谈判提供场所。乌拉圭回合结束时,不可能完全解决国际贸易中的所有问题,有许多问题由于在谈判中难以达成一致、而不得不留待以后继续谈判予以解决,如贸易与环境保护问题、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政府采购问题和具体服务贸易部门自由化问题等。在乌拉圭回合结束后,WTO按照部长会议举行有关谈判的决议,已组织了涉及服务贸易部门的多项谈判,有些谈判达成了有关协议,如《全球金融服务协议》、《基础电信协议》等。按照部长会议的安排,WTO今后还将继续组织各种谈判。 
WTO管理协议的职能是指对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多边贸易协议、诸边贸易协议的实施予以管理。它对协议的管理职能不仅涉及目前已达成的协议,而目也负责管理今后将在WTO框架下达成的新协议的实施。 
二、 解决贸易争端 
WTO负责对《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及程序的谅解》进行管理,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构成它的三大职能之一。解决贸易争端的职能使WTO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成员方在实施有关协议时发生的争议,保证其所管辖的各协议的顺利。 
三、 审议贸易政策 
WTO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创立于乌拉圭回合,是在1979年东京回合达成的《关于通知、协商、争端解决和监督谅解书》的基础上形成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共7条,作为《建立WTO协定》的附件三,内容包括审议的目标、透明度、审议程序、提交审议的报告等。 
(一) 目标 
 根据《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第1条规定,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标是:通过定期的、集体的审议和监督,增强各成员方贸易政策与措施的透明度,检查成员方贸易政策与做法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促进各成员方更好地遵守多边贸易协议及其接受的诸边贸易协议所确定的规则与纪律,更好地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但它并不能强制成员方履行具体义务,也不能作为争端解决程序的一部分,仅为解决贸易争端提供基础。 
(二) 透明度 
 根据《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第2条规定,鼓励各成员方在贸易政策的公布上实现更高的透明度。但它同时也承认各成员方贸易政策对其经济、贸易发展的内在价值,贸易政策的公布应受成员方国内法律制度、政治体制的约束,因而实现更高的透明度应建立在成员方自愿的基础上。 
(三) 审议程序 
 根据《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第3条的规定,审议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l.成立贸易审议组负责执行贸易政策的审议。 
2.所有成员方都应接受定期的审议,但根据其在世界贸易中所占比重的不同,接受审议的周期也不一样。具体审议周期的规定是: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居前4位的成员方──欧盟、美国、日本和加拿大每2年接受一次审议;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为第5-16位的成员方将每4年接受一次审议;其他成员方每6年审议一次;对于最不发达国家审议周期可以再适当延长一些。上述周期规定也有“例外”:当某一成员方的贸易政策与做法发生了对其他成员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变更时,受其影响的成员方可请求贸易审议组提前审议该成员方的贸易政策与做法。 
3.贸易审议组应根据以下文件进行审议工作:(1)由受审议的成员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告;(2)由秘书处根据收集的资料起草的报告。秘书处应尽量提供机会让有关成员方自己阐明其贸易政策与做法。 
4,由成员方和秘书处提供的报告以及审议组的所有会议记录应在审议结束后迅速予以公布。 
(四) 报告 
 根据《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第4条的规定,各成员方应定期向贸易审议组提供报告。报告应按贸易审议组规定的统一格式描述有关成员方的贸易政策与做法。在两次审议之间的时期,成员方的贸易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向审议组提供简要报告,并应根据统一的格式提供最新年度的统计数据。由于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在编纂报告时可能存在困难,秘书处应根据请求,向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帮助。 
 (五) 对贸易审议机制的评议 
 根据《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第6条的规定,贸易审议组应在《建立WTO协定》生效后5年内对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运行进行一次评议。其评议结果应提交给部长会议。在此之后,贸易审议组可以自行决定或根据部长会议的要求,对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运作进行评议。

了解世贸组织的用处

6. 世贸组织成立的历史背景是什么?它的建立过程怎么样?

一、世贸组织成立的历史背景
20世纪30-40年代,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国际贸易的相互限制是造成世界经济萧条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次大战结束后,解决复杂的国际经济问题,特别是制定国际贸易政策,成为战后各国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世贸组织的建立过程
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设想。
1946年2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呼吁召开联合国贸易与就业问题会议,起草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进行世界性削减关税的谈判。随后,经社理事会设立了一个筹备委员会。
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界贸易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界贸易组织不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
1947-1993年,关贸总协定主持了8轮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第8轮谈判于1986年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内瓦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其中第五轮称为“狄龙回合”,第六轮称为“肯尼迪回合”,第七轮称为“东京回合”。
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
1990年,欧共体和加拿大于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界贸易组织的议案。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以取代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
1996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哈萨克斯坦提出入世申请。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扩展资料:

世贸组织的基本职能

制定监督,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
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
世界贸易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7. 什么叫世贸组织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世贸组织成员分四类: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转轨经济体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2006年11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在日内瓦召开特别会议,正式宣布接纳越南成为该组织第150个成员。这样,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增加到150个。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克·穆尔,第三任总干事是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长素帕猜,第四任总干事是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4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1947--1993年,关贸总协定主持了8轮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第8轮谈判于1986年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内瓦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其中第五轮称为“狄龙回合”,第六轮称为“肯尼迪回合”,第七轮称为“东京回合”。世贸组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一起被称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     世界贸易组织大厦
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及其它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可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内部通过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和销售有关治疗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这不仅将大大降低相关专利药品的市场价格,而且将有利于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缓解公共健康危机,确保生命健康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同年12月13日至18日,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中国香港举行,会议通过了《部长宣言》,规定发达成员和部分发展中成员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产品提供免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发达成员2006年取消棉花的出口补贴,2013年年底前取消所有形式农产品出口补贴。
编辑本段职能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各项贸易协定;为各成员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并为多边谈判结果提供框架;解决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与法规进行定期审议;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编辑本段宗旨
  世贸组织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
编辑本段目标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编辑本段基本原则
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
  世贸组织四分之三的成员是发展中国家和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世贸组织应致力干发展,最不发达国家在实施协议的时间方面需要灵活性,这已经成为共识。协议继承了关贸总协定中的规定,给予发展中国家以特别的援助和贸易减让。
促进公平竞争
  协议是一套鼓励公开和公平竞争的规则。非歧视原则就是为了创造公平的贸易条件。一些具体的规则,例如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也是为了确定公平和不公平的准则。
可预见性
  世贸组织成员在同意开放货物或服务市场时,必须约束关税,即未经与其他贸易伙伴进行补偿谈判(即可能要补偿贸易伙伴的贸易损失)不得提高关税。承诺不增加贸易壁垒有时与减少贸易壁垒一样重要,因为商业人士可以对未来的机会有一个明确的预期。除了对关税进行约束外,世贸组织还通过不鼓励配额和数量限制,以及要求成员保持各自规定的透明度(即公开各自的政策和做法)来增加可预见性。
更加自由的贸易
  协议确认,减少贸易壁垒是最明显的鼓励贸易的方式。这些壁垒包括关税和配额等限制数量的措施。关贸总协定进行的8轮谈判主要就是为了减少贸易壁垒:起初致力于降低关税,后来又扩大到非关税措施,同时也从货物扩大到服务和知识产权。协议允许成员逐步减少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一般有更长的过渡期。
非歧视的贸易
  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另一个是国民待遇。成员一般不能在贸易伙伴之间实行歧视;给予一个成员的优惠,也应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这就是最惠国待遇。这个原则非常重要,在管理货物贸易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位居第一条,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是第二条,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是第四条。因此,最惠国待遇适用于世贸组织所有三个贸易领域。国民待遇是指对外国的货物、服务以及知识产权应与本地的同等对待。
编辑本段基本职能
  世贸组织的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编辑本段组织机构
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国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一般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世贸组织职能的所有重要问题,并采取行动。   第一次会议于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开,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12月在中国香港召开。   部长级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任命世贸组织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确定总干事的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职责及任职条件;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做出解释;豁免某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其它多边贸易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审议其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提出修改的动议;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地区为世贸组织成员;决定世贸组织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生效的日期等。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世贸组织成员资格有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之分,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新成员必须由其决策机构——部长会议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方可加入。
总理事会
  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其职能由总理事会行使,总理事会也由全体成员组成。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自行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同时,总理事会还必须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这些理  世界贸易组织组织机构图
事会可视情况自行拟订议事规则,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所有成员均可参加各理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下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处理特定的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已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
秘书处与总干事
  秘书处与总干事:由部长级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的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下称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大约有500人。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并按部长会议通过的规则决定他们的职责和服务条件。 部长会议明确了总干事的权力、职责、服务条件及任期规则。世贸组织总干事主要有以下职责: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要求它们遵守世贸组织规则;总干事要考虑和预见世贸组织的最佳发展方针;帮助各成员解决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负责秘书处的工作,管理预算和所有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避免争议。   截至1999年5月,世贸组织共有30多个理事会和常设委员会。
编辑本段组织标识
  1997年10月9日,世贸组织启用新的标识。该标识由六道向上弯曲的弧线组成,上三道和下三道分别为红、蓝、绿三种颜色。标识意味着充满活力的世贸组织在持久和有序地扩大世界贸易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六道弧线组成的球形表示世贸组织是不同成员组成的国际机构。标识久看有动感,象征世贸组织充满活力。标识的设计者是新加坡的杨淑女士,她的设计采用了中国传统书法的笔势,六道弧线带有毛笔书法起笔和收笔的韵率。
编辑本段权利与义务
基本权利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签字仪式
(1)能使产品和服务及知识产权在150个成员中享受无条件、多边、永久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   (2)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受普惠制待遇;   (3)享受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   (4)享受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开放或扩大货物、服务市场准入的利益;   (5)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摩擦,营造良好的经贸发展环境;   (6)参加多边贸易体制的活动获得国际经贸规则的决策权;   (7)享受世贸组织成员利用各项规则、采取例外、保证措施等促进本国经贸发展的权利。
基本义务
  (1)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依世贸组织规定,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2)依世贸组织相关协议规定,扩大货物、服务的市场准入程度,即具体要求降低关税和规范非关税措施,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开放;   (3)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   (4)按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成员公正地解决贸易摩擦,不能搞单边报复;   (5)增加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6)规范货物贸易中对外资的投资措施;   (7)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缴纳一定会费。
编辑本段互惠原则
  尽管在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中没有十分明确地规定“互惠贸易原则”,但在实践中,只有平等互惠互利的减让安排才可能在成员间达成协议。   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体现:   第一,通过举行多边贸易谈判进行关税或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等地向其他成员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即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第二,当一国或地区申请加入世贸组织时,由于新成员可以享有所有老成员过去已达成的开放市场的优惠待遇,老成员就会一致地要求新成员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现行协定、协议的规定缴纳“入门费”——开放申请方商品或服务市场。   第三,互惠贸易是多边贸易谈判及一成员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与其他成员实现经贸合作的主要工具。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的历史充分说明,多边贸易自由化给某一成员带来的利益要远大于一个国家自身单方面实行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因为一国单方面自主决定进行关税、非关税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及服务市场开放时,所获得的利益主要取决于其他贸易伙伴对这种自由化改革的反应,如果反应是良好的,即对等地也给予减让,则获得的利益就大;反之,则较小。相反,在世贸组织体制下,由于一成员的贸易自由化是在获得现有成员开放市场承诺范围内进行的,自然这种贸易自由化改革带来的实际利益有世贸组织机制作保障,而不像单边或双边贸易自由化利益那么不确定。因此,多边贸易自由化要优于单边贸易自由化,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的大国。
编辑本段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它体现在世贸组织的主要协定、协议中。根据该原则,世贸组织成员需公布有效实施的、现行的贸易政策法规有:   (1)海关法规。即海关对产品的分类、估价方法的规则,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税率和其他费用;   (2)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3)有关进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法规和规章;   (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5)有关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方面的外汇管理和对外汇管理的一般法规和规章;   (6)利用外资的立法及规章制度;   (7)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   (8)有关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区、经济特区的法规和规章;   (9)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和规章;   (10)有关仲裁的裁决规定;   (11)成员国政府及其机构所签订的有关影响贸易政策的现行双边或多边协定、协议;   (12)其他有关影响贸易行为的国内立法或行政规章。   透明度原则规定各成员应公正、合理、统一地实施上述的有关法规、条例、判决和决定。统一性要求在成员领土范围内管理贸易的有关法规不应有差别待遇,即中央政府统一颁布有关政策法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上述事项的法规不应与中央政府有任何抵触。但是,中央政府授权的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除外。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员对法规的实施履行非歧视原则。   透明度原则还规定,鉴于对海关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的必要,要求各成员应保留或尽快建立司法的或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和程序。这类法庭或程序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之外。除进口商在所规定允许的上诉期内可向上级法庭或机构申诉外,其裁决一律由这些机构加以执行。   透明度原则对公平贸易和竞争的实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编辑本段争端解决
  随着国际社会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经贸领域的贸易战也日见频繁。在解决国际经济贸易纠纷方面,世界贸易组织自成立以来就发挥着重要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是总理事会,该机构负责处理围绕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所包括的任何协定或协议而产生的争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在发生贸易争端时,当事各方不应采取单边行动对抗,而是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并遵守其规则及其所做出的裁决。   争端解决的程序是:   (1)磋商:根据《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规定,争端当事方应当首先采取磋商方式解决贸易纠纷。磋商要通知争端解决机构。磋商是秘密进行的,是给予争端各方能够自行解决问题的一个机会。   (2)成立专家小组:如果有关成员在10天内对磋商置之不理或在60天后未获解决,受损害的一方可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成立专家小组。专家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依当事人的请求,对争端案件进行审查,听取双方陈述,调查分析事实,提出调查结果,帮助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建议或裁决。专家组成立后一般应在6个月内向争端各方提交终期报告,在紧急情况下,终期报告的时间将缩短为3个月。   (3)通过专家组报告:争端解决机构在接到专家组报告后20-60天内研究通过,除非当事方决定上诉,或经协商一致反对通过这一报告。   (4)上诉机构审议:专家小组的终期报告公布后,争端各方均有上诉的机会。上诉由争端解决机构设立的常设上诉机构受理。上诉机构可以维持、修正、撤消专家小组的裁决结论,并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审议报告。   (5)争端解决机构裁决:争端解决机构应在上诉机构的报告向世贸组织成员散发后的30天内通过该报告,一经采纳,则争端各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6)执行和监督:争端解决机构监督裁决和建议的执行情况。如果违背义务的一方未能履行建议并拒绝提供补偿时,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采取报复措施,中止协议项下的减让或其它义务
编辑本段官方语言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它的官方语言为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这三种语言的文本为正式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收录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文本的意义在于,当与世贸成员国发生争端的时候,这些文本中的条文是可以直接援引适用的,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收录了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中文译本,以便不习惯阅读外语的读者学习、掌握世贸规则。

什么叫世贸组织

8. 世贸组织的前身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前身是1947年10月30日签订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开始运作;1996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

基本职能
制定监督,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
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界贸易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世界贸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