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公司

2024-05-10 04:09

1. 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公司

法律分析:一般以国有资产出资的,由国资委作为股东,但经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也可以作为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公司

2. 财政出资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性质

1,属于财政局下面的事业单位。
2,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管理措施,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二、宣传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扩大政策的认知程度;

三、制定完成年度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四、拟定担保中心章程和内部督促具体规章制度;

五、负责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受理、评审、审批工作,依法开展担保业务;

六、对担保贷款进行跟踪问效服务和加强风险管理,办理展期手续,组织实施代偿、追偿、扣款业务;

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做好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

3. 财政局为什么要下设投资公司

不允许。一般以国有资产出资的,由国资委作为股东,但经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也可以作为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摘要】
财政局为什么要下设投资公司【提问】
不允许。一般以国有资产出资的,由国资委作为股东,但经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也可以作为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回答】

财政局为什么要下设投资公司

4. 国资局属于财政局吗

国资局是属于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部门。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财政局属于行政单位,财务部的职责:①会计核算,②成本控制,③资金管理,④内部控制。 拓展资料: 1、 财政局 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 财政局也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2、 财政局是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 财政局属于行政单位。财政局本身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系列,因此属于公务员编制。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与行政机关是有区别的,这里主要是财政上的概念。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3、 财务部职责 ①会计核算。 财务部根据会计制度建立完善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对公司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和编制公司财务报告。 同时参与公司的经营分析,为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 ②成本控制。 财务部负责拟定公司的成本控制措施,下达公司各产品或项目目标成本,监督成本的开支范围。 同时审核公司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成本进行成本分析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为公司的经营投标报价提供准确的成本数据; ③资金管理。 财务部负责筹措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合理高效地调度公司资金,定期对公司的资金营运能力、债权债务控制进行分析; 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 ④内部控制。 财务部负责检查评价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并提出改进措施。

5. 财政局国资科是干什么的?

政府部门的国资科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3、组织拟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
4、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全工作。
5、做好全市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6、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7、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们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拟订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8、负责公物仓资产的管理。

扩展资料: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工作职责:
1、负责梳理国有资产管理两级管理体系,健全校院两级资产管理体制,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
2、负责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使用和督查工作;
3、负责全校公用房(教学、科研)资源调配和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经营性用房管理和房改工作;
5、做好中央财政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长效机制补助专项建设和专项预算执行工作;
6、负责学校生产、实验室技术环境和安全等监管工作;
7、负责全校仪器设备购置和日常管理工作;
8、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9、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校内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等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签订后勤承包协议,负责后勤监管及校园维护专项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
13、参与全校性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机构
巩义市财政局-国资科

财政局国资科是干什么的?

6. 政府出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什么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是出资设立公司的主体,我国法律对股东是有相应要求的,要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是不能直接参与设立公司的,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用国家资产代表政府出资成立公司。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他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

7. 财政局国资科是干什么的?

政府部门的国资科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3、组织拟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
4、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全工作。
5、做好全市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6、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7、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们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拟订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8、负责公物仓资产的管理。

扩展资料: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工作职责:
1、负责梳理国有资产管理两级管理体系,健全校院两级资产管理体制,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
2、负责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使用和督查工作;
3、负责全校公用房(教学、科研)资源调配和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经营性用房管理和房改工作;
5、做好中央财政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长效机制补助专项建设和专项预算执行工作;
6、负责学校生产、实验室技术环境和安全等监管工作;
7、负责全校仪器设备购置和日常管理工作;
8、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9、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校内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等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签订后勤承包协议,负责后勤监管及校园维护专项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
13、参与全校性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机构
巩义市财政局-国资科

财政局国资科是干什么的?

8. 财政局国资科是干什么的?

  财政局国资科的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区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更新、报废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界定、纠纷调处、资产清查、评估和统计报告等基础性工作;
  4、组织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5、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担保和收益等事项的审批与监督管理;
  6、负责研究制定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办区属企业组建、改制、拍卖、兼并、破产、关闭等审批工作;
  7、参与区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的制定并负责具体实施;
  8、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9、负责制定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企业的发展规划,对监管企业重大决策履行出资人职权,对投资效益进行跟踪监测;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估体系;
  10、根据国家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实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
  11、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财务主管人选,负责制定监管企业用工及薪酬管理并组织实施;
  12、对各镇(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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