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归谁管?

2024-05-11 16:36

1. 物业费归谁管?

亲您好!物业费是由当地政府的物价部门和房屋住建部门来进行管理。【摘要】
物业费归谁管?【提问】
亲您好!物业费是由当地政府的物价部门和房屋住建部门来进行管理。【回答】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回答】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回答】

物业费归谁管?

2. 物业收费由谁管

物业一般由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进行管理。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管,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房管局,全称叫“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房管局内部,一般均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负责对行政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公司和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3. 物业费监管属于哪个部门管

第一: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解释:
  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当地政府机构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现在叫: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具体科室比如是房管局下辖的物业管理科;

  有的地方也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比如: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二: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如果是物业费方面的问题,主要监管单位还有当地的物价局。

物业费监管属于哪个部门管

4. 物业费都管什么?

物业费包括:1、物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2、共用部位、设施维护;3、清洁卫生;4、绿化养护;5、秩序维护;6、办公费;7、固定资产折旧;8、保险费。

5.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费谁监管?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费房管局监管,物业费分前期物业管理收费和正式物业管理收费,前期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房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初审和批准。正式物业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协商制定标准,或经过物业招投标形式来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并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经业主大会通过的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后,分别报房管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备案批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的保洁;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对小区物业的服务不满的,可以去房管局物管处投诉小区物业。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费谁监管?

6. 什么是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物业管理内容包括: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首先就是住宅小区的居民。管理居民在小区居住时的部分行为。3、居住环境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自然环境管理,是对自然环境的监测与防止自然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发生。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7. 物业公司乱收费谁管理

物业公司乱收费可以向房管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来进行投诉。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乱收费谁管理

8. 什么叫物业管理费

  编辑本段一、物业管理费的构成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另外的项目详见相关物业公司的具体规定。相关物业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编辑本段二、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第五,公平原则。[1]?
  编辑本段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的计算公式  假如本月应交50元,但业主延迟了14个月才交,按每天5%的违约金计算 50元×5%=2.5元/每天 2.5元/每天×30(每月30天)×14个月=1050元 不过有一个问题必须搞清楚,就是物业服务合同当中约定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违约金是否与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的违约金对等,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是否也是约定按每天5%的额度赔偿业主违约金,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当中仅仅约定了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的违约金,却没有约定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违约金(这种情况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中普遍存在),或者说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违约金的比例明显高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违约金的比例,这就造成了合同双方赔偿额度不平等,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样的物业服务合同一旦发生相关违约金诉讼,法院一般不支持物业公司相关违约金的请求。这是充分考虑到合同法当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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