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贸区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哪里

2024-05-02 02:37

1. 江苏自贸区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哪里

法律分析:不包括无锡片区。包括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
法律依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强化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扩面提质 (一)深化开放扩大就业。充分利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等国家战略在苏州叠加实施的历史机遇,高水平推进“开放再出发”,高标准建设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发展开放型创新经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创新发展,稳定外贸企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四大先导产业。加速制造业高端化、国际化进程,建设新型显示、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光通信、高端装备等10个千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品牌,增强对人才、资本等要素集聚效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及所辖街道(乡、农场、盐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你市要指导连云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优化生产力布局,统筹安排好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连云港主港区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强化城市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促进人口与产业集聚,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机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加大政策创新步伐,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全力推动绿色发展。严格生态空间管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九、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创新更加深入 (一)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创新名城建设制定实施法治服务环境提升计划。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将《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列入2020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上,我市作为10个典型城市之一介绍了先进经验。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创新”项目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入围全国终审。建邺区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产业园集聚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近100家;开通“云尚律政”法律服务共享平台,实现“法律服务+产业+互联网”深度融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智能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江北新区积极打造全国首个园区高端法治服务平台——江北新区法治服务园区,积极推动建立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和国际通行模式相符的创新管理和运营模式,助力打造国际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江苏自贸区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哪里

2. 国务院新设6省自贸区,江苏自贸区选定的是哪几个片区?

  江苏自贸试验区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3个片区。

  江苏自贸区范围119.97平方公里,覆盖了南京片区39.55平方公里、苏州片区60.15平方公里(含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5.28平方公里)、连云港片区20.27平方公里(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2.44平方公里。

  江苏自贸区将承担“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两大战略使命。

  江苏自贸区3个片区的特色:南京江北新区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苏州工业园区是全国开发区的排头兵;连云港是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

  南京、苏州位于扬子江城市群南部,属于传统的苏南地区;连云港在江苏北部,是重要的港口城市。

  南京片区依托江北新区,是江苏唯一的国家级新区,将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苏州工业园区,是全国开发区的排头兵,将着力在开放创新融合上取得新突破,打造全方位开放、国际化创新、高端化产业、现代化治理等4个高地。

  连云港,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将着力打造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重要支点。

  祝福江苏的明天越来越美丽。

  

3. 江苏自贸区管理办法对外征求意见

1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商务厅获悉,《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中明确,自贸试验区管理要着重在管理体制、深化开放合作、推动实体经济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下功夫。
根据《管理办法》,自贸试验区建立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推进行政管理方式改革与体制机制改革协同联动,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片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片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统筹协调片区的经济和行政管理事务,承担相关职责。
省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及时出台专项政策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落实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在国土、环保、规划、资源利用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
在深化开放合作方面,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先进制造业以及教育培训服务、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持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合作,积极引进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加快优势产业集聚。
在留住人才方面,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新路径,建立“引进挂职+选派学习”干部培育机制。自贸试验区加大吸引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力度,推动境内外专业人才双向流动,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出入境、工作、在华停居留及其家属、未成年子女来华随居、教育提供便利。
自贸试验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优化调整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补政策,加大对产业紧缺的高端人才奖补力度,优化人才住房、落户、医疗等配套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差额补贴政策。
在创新金融服务领域,《管理办法》明确,在自贸试验区依法依规设立外资银行、民营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持牌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保障依法平等经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开展人民币跨境创新业务的先行先试。
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放’是原则、‘不放’是例外”的原则,将省、市级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给自贸试验区。赋权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自贸试验区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行“证照分离”等行政审批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政务信息互联互通。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瑜

江苏自贸区管理办法对外征求意见

4.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和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包括南京片区、苏州片区和连云港片区(以下简称片区)。第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和监管模式,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第四条 片区应当根据自身特色和国家规定的功能定位,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合作联动、协同开放,相互促进。
  南京片区重点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苏州片区重点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打造全方位开放高地、国际化创新高地、高端化产业高地、现代化治理高地;连云港片区重点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进行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
  建立容错机制,保护自贸试验区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改革创新出现失误,但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免于追究相关责任。第六条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七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按照权责明确、管理高效、公开透明、运转协调的原则,建立适应开放型经济和制度创新的管理体制,推进行政管理方式改革与体制机制改革协同联动,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率先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八条 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工作,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
  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主管部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自贸试验区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开展评估、考核,发布相关信息。第九条 片区管理机构负责推进片区改革试点工作和承担片区的建设、管理与服务等具体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片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具体开展片区各项试验试点工作;
  (三)探索实践改革创新的制度举措;
  (四)发布公共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指导、咨询等服务;
  (五)省、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片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事务实行属地管理。第十条 探索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专业机构或者委托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技术性以及社会参与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自贸试验区落实改革试点任务,推动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优先在自贸试验区实施重大改革举措、布局重大创新平台,在规划、土地、环境保护、能源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承担片区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政策、资金、组织、人才等保障,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第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与海关、海事、税务、金融管理等中央和国家机关驻苏单位的合作协调机制,研究提出推进投资开放、贸易便利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
  自贸试验区应当为中央和国家机关驻苏单位履行职责和落实国家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提供便利和协助,并创造条件使自贸试验区成为中央和国家机关驻苏单位推进改革试验的重要平台。第十三条 省、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能够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行使,并对承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片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提出行使省级、市级管理权限的目录,依照法定程序报有权机关批准后实施。
  片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方便市场主体查询。

5. 实施自贸区和未实施自贸区的区别

非自贸区就是普通经济区,和其他经济区一样。所以区别主要在于自贸区的特点。
  自贸区内自贸区外注册资金认缴,无须验资须验资注册周期短较长税收境内关外,区内生产交易免营业税和增值税
  与区外交易,地方税收两免三减半
  物流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10年内注销或者迁出需补回减免部分地方税收财政扶持出口退税周期大约1个月大约3个月开放重点原保税区货物自由贸易,在保税区基础上,更强调服务业开放 外资提交材料略有减少 外资行业准入
  (负面清单以外无须审核,部分行业限制)社会服务领域:增值电信 工程设计 工程建筑
  商贸服务领域:投资管理 资信调查 律师服务
  专业服务领域:教育培训 旅行社 人才中介 医疗服务 广告
  文化服务领域:娱乐场所 游戏及销售 演出经纪
  航运服务领域:远洋货物运输 国际船舶管理
  金融服务领域:银行 寿险 融资租赁所有行业需要商务委审批
  限制更严格注册地址约2万/年(洋山港2万/年,外高桥2.5万/年)约2400/年年检无须年检,但须备案公开无须年检。
  下面是另外的官方优惠政策。
  一)其中促进投资的两项政策是:
  1、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时间内分期交纳所得税,简称为“非货币形资产投资政策”。
  注解:对于企业来说,分期缴税缓解了现金流压力,之前一年内要缴清的税款,现在可以分几年交,例如某企业产生的投资增值额是1个亿,需要缴纳2500万的企业所得税,那么可以分五年来缴纳,每年500万元,现金流压力骤减,而且因此而延期缴纳的税收企业可用于其它的投资。
  2、对试验区的企业以股份或出租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经在中关村(000931,股吧)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所得税纳税的政策,也简称为“股权激励政策”。
  注解:这对企业吸引高端人才是一个很好的举措。
  (二)五项促进贸易的政策具体包括:
  1、将在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注解:以如上两种租赁方式租赁把货物出口到国外,可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优惠,节省经营成本。这项政策在天津已有实施过。
  2、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的空载在25吨以上的给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政策;
  注解:以前国内租赁公司进口一架飞机需要交纳两成以上的税收,故大都从国外租赁公司租赁飞机,现如今自贸区租赁政策放开后,国内租赁公司可以直接购买进口飞机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因为自贸区有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3、对设立在试验区内的生产企业加工的货物,根据企业的申请,试行对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政策,简称为“选择性征税政策”;
  注解:譬如在自贸区加工的产品需要内销,在其他特殊区域是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比如成品是完全按成品征税,但在自贸区可选择成品,也可选按原材料征税,实际上给予企业选择从低征税的原则。这项政策在珠海横琴等地已有实施过。
  4、在现行的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的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的服务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以免税的政策除外。
  注解:这里实际是沿用了现行保税区的政策,其实除了生产设备外,还包括模具和进口办公用品(生产必须)都是免税的。
  5、完善起运港退税的政策。
  注解: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联合发文,在青岛、武汉至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间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经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一经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即被视同出口,可提前办理退税,给企业退税节省了时间,对企业将是极大的利好。
  此外,还有两项税制正在研究中:一是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且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二是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因为这项改革既涉及监管方法的改革,也涉及相关的税收政策。
  对于企业所得税:“目前上海自贸区实行15%企业所得税暂不成熟,企业所得税也不具备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可能性。自贸区税制改革要符合国家税制改革的方向,遵循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原则。”

实施自贸区和未实施自贸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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