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是物权凭证吗?可以转让吗

2024-05-05 00:32

1. 仓单是物权凭证吗?可以转让吗

仓单(Warehouse receipt)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
  可以转让: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转让仓单始生效力。存货人以仓单出质应当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将仓单交付质权人后,质押权始生效力。
  仓单生效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者盖章由保管人选择其一即可。
  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
  依《合同法》第386条的规定,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共有八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仓单是物权凭证吗?可以转让吗

2. 仓单是货权凭证吗

一、正文回答仓单既是存货人已经交付仓储物的凭证,更是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依据。仓单代表着仓单持有人对仓储物的所有权关系,仓单持有人正是基于此所有权而得为仓储物返还请求权。仓单所载权利的行使与转移,以仓单的占有或者转移为必要条件。仓单在经过存货人的背书及保管人的签署后可转让于任何人,任何持有仓单的人都可以向保管人请求给付仓储物。二、分析作为有价证券的仓单,其又有一些自身的性质,仓单要记载一定的事项,是一种要式证券,仓单属于文义证券,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仓单记载的事项决定,仓单是自付证券,由保管人自己签发、自己给付,仓单是一种物权证券或处分证券,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仓单转移就同时发生仓储物的转移,仓单是不要因证券,与提单一样,具有流通性,在已背书时并履行相应手续后就可转让。三、仓单是动产吗?如果认定仓单质押为动产质押,则说明仓单质押的标的物为动产。但是,仓单是一种特殊的物,并不是动产,而是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是代表仓储物所有权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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