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024-05-16 23:44

1.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分析:1、董事权利。(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
2、董事义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董事的权利有:
(一)召集股东会的权利(二)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权利(四)又获得相应标准的报酬和津贴的权利(五)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六)签名权此项权利同时亦是义务,如在公司设立登记文件登上签名(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的义务有:
(一)勤勉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2)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的义务;(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材料的义务。
(二)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以及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3)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以及将公司资金存入个人帐户;(4)不得私自借贷公司资金,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私自同公司订立合同;(6)不得盗取公司的商业机会;(7)应保守公司的秘密;(8)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3.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董事权利。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
(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
2、董事义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监事长的职务是什么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监事长一般指的是监事会的主席。监事会主席的职责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还要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有:
1、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
2、在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3、法人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具有双重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4.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董事权利。(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2、董事义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5. 董事有哪些权利,义务和责任


董事有哪些权利,义务和责任

6. 董事会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董事的义务主要有:1、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3、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7. 董事的义务是什么

董事的义务:(一)注意义务:1、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董事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在管理公司事务和执行公司业务的过程中,负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法规定的义务,不得违反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否则,应当对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x0d\x0a        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最为重要的文件,对公司董事具有约束力,董事在管理公司事务和执行公司业务时负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即应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x0d\x0a        3、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董事被看做是公司的代理人,在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活动使负有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义务,只能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所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不得超出这些权限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否则,对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x0d\x0a        4、董事负有勤勉的义务。勤勉义务是指董事在担当公司董事职位之后,要认真的履行好董事的职责,要经常对公司的事务加以注意,要尽可能多的将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公司事务的管理方面,要加强对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控制和监督,并且要尽可能多的参加董事会会议。实际上,董事的勤勉义务本质上就是要求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就公司所讨论和决议的事加以注意。我国新《公司法》对勤勉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我国对董事履行注意义务的判断,以普遍谨慎、勤勉之人在同一类公司,同一类职务,同一类情形下所具有的注意程度、经验、技能和知识水平为判断标准。 \x0d\x0a       (二)忠实义务:1、董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自我交易问题是董事忠实义务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是指公司的董事及其利害关系人通过与所在公司订立合同等方式实施买卖和金钱借贷,或就第三人对董事的贷款或准贷款提供担保。 \x0d\x0a        新《公司法》第149条第4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2、竞业禁止义务 \x0d\x0a        新《公司法》第149条第5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的同类的业务。”从法律上明确规定禁止董事为自己或第三人为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为有损公司利益行为。这是为了防止董事利用职务为自己或第三人谋取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但是这一规定也会产生下列问题: \x0d\x0a        第一,对董事的竞业行为予以绝对禁止不利于公司对商事机会和商业利益的获取,因为并非任何情况下的董事竞业行为都有损公司利益,只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法律应该准许董事的竞业行为。这也是各国公司法立法的共同点,所以,我国公司立法也应有条件的准许董事竞业行为,并设定竞业许可的条件和批准程序,以尽可能的保障公司最佳利益。 \x0d\x0a        第二,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对董事竞业行为的所得收入享有归入权。但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归入权的消灭时效和计算的起始时间,实践中,适用民事诉诉讼时效(二年)。综观各国公司立法,认为消灭时效宜确定比民诉较短的时效,计算得起始时间应从竞业所得产生之日起计算。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归入权,应视为公司对竞业行为的认可。 \x0d\x0a        第三,应将董事非法获取和利用公司的商事机会确定为禁止的竞业行为。这是“公司机会高于一切”原则的具体要求。如果某一商业机会被认为是公司商事机会,作为知悉公司具体事务和信息的董事,不得违反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机会转予自己或第三人,从中获利。

董事的义务是什么

8. 公司董事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董事的权利: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报酬请求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董事的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的权利有:(一)召集股东会的权利(二)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权利(四)又获得相应标准的报酬和津贴的权利(五)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六)签名权此项权利同时亦是义务,如在公司设立登记文件登上签名(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的义务有:(一)勤勉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2)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的义务;(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材料的义务。(二)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以及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3)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以及将公司资金存入个人帐户;(4)不得私自借货公司资金,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私自同公司订立合同;(6)不得盗取公司的商业机会;(7)应保守公司的秘密;(8)遵守竞业禁止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_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_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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